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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簡《魯久次》“百體之尌”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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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0 19: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北大秦簡《魯久次問數于陳起》:“今夫疾之發於百(體)之尌殹(也)”韓巍讀「尌」為「樹」,認為簡文是將人身「百(體)」的結構比喻為一顆大樹。老學生認為:「尌」字原讀爲「樹」,此改讀爲「屬」,參看銀雀山漢簡《兵令》簡968「將與卒,非有父子之親、血□之樹(屬)、六親之私也……」。龐壯城認為“老學生之說可從”。筆者認為作“屬”其意也不可,“尌”當有另有釋義。《說文》:“尌, 立也。”段玉裁注:“與人部侸音義同。今字通用樹為之,樹行而尌廢矣。”如此則“尌”字後世被並入“樹”字。《總要》:“尌,从寸,諧豈聲。”小篆作豎,楷作竪,亦通作樹。徐鍇曰:“樹之言豎也。”《正字通》:“按樹立,樹藝皆借樹。會植立意,義通。非樹專指木類,樹立樹藝必用尌也。”“尌”、“樹”雖可假借,但仍有不同之義。《集韻》:“侸,當侯切,讀若兜。佔侸,極疲。一曰僂侸,下垂。或作俹,亦作尌。”《集韻》:“俹,衣駕切,音亞。倚也。”《集韻》:“倚與奇同。”《荀子·修身篇》:“倚魁之行。”注引《揚子·方言》:“秦晉之閒,凡物體不具謂之倚。”故“尌”當讀與“侸”同,其義為“倚”。此言“疾發于百體之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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