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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匍有四方”与侯凯兄商榷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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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2-18 22: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关于金文“匍有四方”,从同源的角度,我目前比较信从张富海先生的说法,且在提交某一论坛的拙稿中曾加以引用。方、甫都有始义。旁、博都有广大义(《广雅·释诂》“博,方,大也”;雱,雪盛貌。𩅿,大雨)。榜,辅都有辅助义(《说文》“榜,多以辅弓弩”)。纺,缚都有束缚义(
《儀禮·聘禮》“賄用束紡”《註》紡,紡絲爲之,今之縛也。)。
旁,浦都有边的意义……,它们都是因帮母阳部与帮母鱼部之间的语音流转而形成的同族词(参张博:《汉语同族词的系统性与验证方法》。34页-35页,商务印书馆,2003年7月第1版。)可见,将“匍”与文献中训为“有”的“方”建立联系,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尉兄文中提到朱力伟先生的论文,很重要,多谢提示。亦期待尉兄能找到好的解决方案。       
發表於 2017-2-23 19:14 | 顯示全部樓層
按整理者讀“盍”為“奄”,在音理上可以成立,但若將“盍”讀為“蓋”,[13]似乎更加直截。“蓋有四鄰”,即覆蓋四方,與典籍中“奄有四方”含義一致。如果此說可以成立,那麼清華簡《皇門》“蓋有四鄰”的表述,則為典籍中“奄有”之“奄”訓為覆蓋提供了更為直接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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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前后一致,把“奄”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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