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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潘灯

清華簡《參不韋》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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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12-4 20:5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uonan 於 2022-12-5 10:24 編輯

2—4:帝乃命【2】參不韋揆天之中,秉百神之[番+攵][艹++百堇(),斟酌陰陽,不虞唯信,以定帝【3】之德4

4749[番+攵][艹外言]乃過而[罒冥]之。乃上唯天,司幾監【47】民盈而省之。司中視中罰,司命受罰命,乃而先祖、王父、父執【48】其成。

6162:萬民【61】唯[番+攵][艹+外+口],以情告62

“[艹+外+言]”,“ee”先生(20樓發言)讀為“簡”,這是非常正確的。但是,“簡”應該訓爲“閱”,即審閱、閱視、檢閱、檢視,如《周禮·地官·遂大夫》“簡稼器”,鄭玄注:“簡,猶閱也。”(可參陳送文先生《战国秦汉简帛字词补释(五则)》,《寧夏大學學報》2013年第1期)。

所謂“[番+攵]”,其左部當即“審”下所從,“[番+攵]”應該讀為“審”。《說文·釆部》:“宷,悉也,知宷諦也。从宀从釆。審,篆文宷从番。”

所以,“[番+攵](審)[艹+外+言](簡)”跟下面的“斟酌”一樣,都是近義複合詞。
發表於 2022-12-4 20:57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7-18:“啟,乃以稱五則、五行、五音、五色之上下、大小,以班爲之[貝句](斠)民浧,有量有算。”“浧”,整理者讀“盈”而未解釋。疑讀爲“程”,泛指“規則、標準”,或特指“度量衡”。
發表於 2022-12-4 21:0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篇被整理者視爲“古(辜)”之訛的“由”、“冑”,皆非誤字,當讀爲“由/迪”,乃“進用”之義。簡74—75:“啓,知其宜也,唯(雖)亡(無)嗌(益)於身而曾(增)冑(由)之,是謂外苹(屏)。”整理者讀“冑”爲“由”,訓“用”。簡71—72:“啓,知其不宜也,以有益於其身而徵由之,是謂內憂。知其宜也,以無益於其身而弗徵由,是謂外憂。”整理者訓“徵由”爲“徵用”。甚是。據此,簡62:“啓,乃弗信,用不得其中,乃奉不刑不由。”“由”亦“進用”義。簡62—63:“啓,罰亓不冑乃落,冑而不罰乃崩。”“冑”當讀爲“由”,“進用”之謂。前一句“亓”乃“而”之誤書,當作“罰而不由”,與下一句“由而不罰”對文。簡72—74:“啓,知其無罪,以割(害)於其身而罰之,是謂不古,內毀。知其有罪也,以有益於身而弗罰,是謂不刑,外毀。”此“不古”之“古”反應是“由”之訛。簡118“虐不古不刑則滅光”的“不古”亦“不由”之訛。
發表於 2022-12-4 21:2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uonan 於 2022-12-4 21:34 編輯
tuonan 發表於 2022-12-4 20:51
簡2—4:帝乃命【2】參不韋揆天之中,秉百神之幾,[番+攵][艹+外+言百堇(限),斟酌陰陽,不虞唯信,以定 ...

不排除“[番+攵]”就是“番”聲之字,然則可讀為“辨/辦”。“辨”,是辨察或辦理、辦治的意思。“簡”訓閱,但也訓“治”(兩者其實就是一事,如陳送文先生引訓“閱”,但解釋的是秦簡“攻簡”,“攻”常訓治,這裡卻與訓閱的“簡”連在一起,就是兩者相近相關其實不遠的證明。類似的例子還可舉出一些,不贅),所以仍不影響有關簡文的理解
發表於 2022-12-4 21:4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uonan 於 2022-12-5 05:15 編輯

本篇文本抄寫後,有當時人校改的痕跡。但是,沒有改正的問題仍復不少,整理者注釋中已經指出過一些。樓上“紫竹道人”先生也指出一些。這裡也舉出一例:

簡57—58“不秉則,從天之【57】妖祥兇殃,後乃亡,乍罰”

試比較前文簡54“秉則,從天之兇殃妖祥,後乃有慶”

很顯然,“亡”、“乍”只能選擇“亡(無)”,與“有”相反。

楚系文字“亡”“乍”寫法十分相似,容易互訛。比如郭店簡《六德》簡36“蔑由亡〈乍-作〉也”;郭店簡《老子》甲本簡24“萬勿(物)方[乍+又](作)”,“[乍+又]”原篆所从“乍”訛寫為“亡”;上博簡《孔子詩論》簡6“《烈文》曰:乍〈〉競維人”,“乍”原篆與《子羔》簡9“乍”同(係同一書手),今本《詩·周頌·烈文》作“無競維人”;清華簡《封許之命》簡2“越在天下,故天勸之乍〈〉斁”。

又,簡56“澤田御水乃{水}旱,陵田御旱乃潰”,第二個“水”當是衍文;43“日秉日月之幾格/略”,第一個“日”也可能涉下而衍

發表於 2022-12-4 22:2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uonan 於 2022-12-4 23:16 編輯

本篇出現幾個“民盈”,整理著對其拿捏不定。例如:

簡47—49:乃上唯天,司幾監【47】酌民盈而省之。司中視中罰,司命受罰命,乃而先祖、王父、父執【48】其成【49】。


“民盈”與“過”相對,應該是民的不好行為。頗懷疑“盈”與“戲溢”的“溢”意思相近。

“戲溢”的“溢”,本人之前做過一點臆測(見54樓“gefei”發言)。《爾雅·釋言》:“訩,訟也。”又《釋詁下》:“鞠、訩、溢,盈也。”帖子主要結論就是,認為在本質上,這兩條訓解可以合二為一,加以認同。

《廣雅》:“詾、譟、讙、譊、嗃、[吅+萈+吅]、訆,鳴也。”王念孫《疏證》:“《楚辭·九章》云:‘聽波聲之洶洶’,揚雄《羽獵賦》‘洶洶旭旭’,李善注云:‘鼓動之聲也。’義竝與‘詾’同。”此外,《楚辭·九歎·逢紛》“飄風來之洶洶”,王逸注:“洶洶,讙聲也。”就直接寫作“洶洶”。

《说文》:“洶,涌也。”《素問》“其動漂泄沃涌”,王冰注:“涌,溢也。”《爾雅》:“濫泉正出,正出,涌出也。”《義疏》:“涌有濆溢之意。”

既然“溢”、“盈”(簡文原寫作“[浧+皿]”,也从水)與“汹/洶”都與水之滿溢、涌溢有關,且“溢”與“汹/洶”還發展出一般性的讙亂義(後者即改換聲符作“訩/詾”),且可施用於人。那麼,推測“盈”由此也發展出讙亂的意思,應該是可以理解的。

“民[浧+皿](盈)”的“盈”可能也就是讙亂的意思。

又,《五紀》簡1“奮洫〈溢〉于上,雚(讙)其有中,戲其有德”,這個“奮”可以讀為“濆”(也有涌、溢的意思,參《故訓匯纂》1318頁),《管子·勢》“以待天下之濆作也”,尹知章注:“濆,動亂也。”幾個詞正好可以比較,互相證發。

《芮良夫毖》簡4“毋婪貪、悖惃、滿盈、康戲,而不知寤覺”,“滿盈”前後是“悖惃”“康戲”,不知“滿盈”兩字是否也都是跟“溢”意思相似。

發表於 2022-12-4 22:5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uonan 於 2022-12-4 23:28 編輯

本篇中的某些“兇”,可能就應該讀為“詾”,訓作讙亂。比如簡6“秉亂則,秉兇則”,簡24、31“兇則”,簡39、45“兇亂之則”,簡59“兇比亂”,簡61“亂兇懈”,簡64“秉德毋比”,等等。其中“比”可以讀爲“[言坒]”“紕”,《廣雅》:“[言坒],誤也。”《集韻》:“[言坒],錯繆也。”

簡20“章之”、“揚之”、“將之”,“將”訓大(如《詩·商頌·烈祖》“我受命溥將”,陳奐《傳疏》:“溥、將,皆大也。”),與“章”、“揚”近
發表於 2022-12-4 23:54 | 顯示全部樓層
兩個斷句問題:

簡6:參不韋乃授啟天之五刑則:秉章則、秉則、不秉則、秉亂則、秉兇則。
“秉則”後原用逗號,改用逗號爲好,這五個即上所說之五刑則之內容。

簡8+9應改逗爲:士修邦之寇盜、相亂不周、妖甬(用)、誣言、【8】妖亂之禁。司寇修殘賊、殺伐、仇讎、間諜及水火。
參簡119“妖用、誣言、妖雚則亂。”

另外,
簡63+64:啟,乃秉民之機略,唯汝中,天則唯【63】長,隹(雖)終不終,唯乃啟。
“隹”讀爲“雖”好,“雖…不…”句式常見。
發表於 2022-12-5 00:0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uonan 於 2022-12-5 00:10 編輯

簡14—15:“師[目+辛]〈暴(表)〉則,定后之德,典尚音古【14】律毋淫【15】”
簡79—80:“啟,天監乃德,暴(表)【79】乃則【80】”


“暴”,整理者都讀為“表”,不確。其實,應該讀為“覒”,是視的意思。《廣雅·釋詁一》:“覒,視也。”所以知者,試比較:
簡3:“帝監有洪之德,反有洪之則”

其與“天監乃德,暴(表)乃則”一樣相似,賓語都是“德”與“則”,與“德”搭配動詞都是“監”,“反”的意思前面說過(參66樓發言),也是察視的意思。因此推測“暴”必表示察視之義。

“覒”之察視義,此前清華簡就出現過,如:
《芮良夫毖》11—12:“……聖智勇力,必探其宅,以暴(覒)其狀,身與【11】之語,以求其尚【12】。”
《廼命一》3:“覒察寡鰥,用曰敬身相上,以恭民毋淫。”
“覒察”,近義複詞。
發表於 2022-12-5 00:2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uonan 於 2022-12-5 02:55 編輯

89士修邦之寇盜、相亂不周、囂訟言、【8】囂亂之禁。司寇修殘賊、殺伐、仇讎、[幵+見](間)諜及水火9

標點改動,吸收了ee”先生(78樓)的意見。我們認為“相亂”應該讀為“爽亂”,“不周”也要單列一項。“不周”本篇三見,其他兩例是簡30—31“以詰不宜、專妄,罰不周”,簡33—34“罰百神、山川、溪谷、百草木之不周”,“周”也许讀為“調”。
“相亂”,可以讀為“爽亂”。“爽”是乖、差的意思,所以“相(爽)亂”是個近義複合詞。
通假之例如:馬王堆帛書《老子》“五味使人口[+”,“[+”讀為“爽”。《書·大誥》“爾庶邦君越爾御事,爽邦由哲”,蔡偉先生指出“爽”應該讀為“相”(詳見其博士學位論文)。

又,“[幵+見]”或其異體“[幵+目]”此前楚簡已見。《子儀》簡17“[幵+目]我秦邦”公佈後,本人曾在“清華六《子儀》初讀”網貼下指出其與上博簡《融師有成氏》簡7“訮尋夏邦”辭例相似,從而推定“[幵+目]”與“訮”當表示同一詞,揣摩其為刺探、侦察之類意義。至於其表示何詞,當時提出了三種方案:一是讀“間”(微/矀伺);二是讀“研”,即與秦漢簡所見“訮詗”之“訮”(“訮”,有學者讀“研”);三是直接以《說文》“[幵+目],蔽人視也”爲訓。(以上見“bulang”發言,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343&extra=&highlight=%E5%AD%90%E5%84%80&page=8
後來見范常喜先生在本人說法基礎上詳細闡發,見其《戰國楚簡“訮尋”與秦漢簡法律用語“訮詗”合證》(《語言研究集刊》第24輯)。

現在有了《參不韋》“[幵+見](間)諜”的辭例,說明以往所論中讀“間”說可能要更合理一些。包山簡120:“[夫阝][亻拳]竊馬於下蔡而儥之於陽城,又殺下蔡人舍睪,小人命爲[幵+目]以傳之。”即請求作為間諜去逮捕他。此例“[幵+目]”是一種身份,三說中也只有“間諜”的“間”可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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