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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来也

《北京大学藏秦简牍》初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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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9-18 22:3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罗小虎 於 2023-9-18 22:39 編輯

補充:
《教女》簡58:家室戶賦,日奉起撟。貸於人。

該句可點斷為:“家室戶賦日奉,起矯貸於人。”“日”訓“時常”非是,當訓為每日、每天。奉,用度。《孫子作戰》“則內外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日奉,每日用度。該簡文的意思是說,家室的戶賦每日用度都是矯命向他人借貸的,借貸有未能償還的,家室的小件器物就會散亡。小器糜亡,暗指不善女子用小件器物抵償未能償還的借貸。



發表於 2023-9-19 01:2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罗小虎 於 2023-9-19 03:42 編輯


簡51:慈愛婦妹,有(友)與弟兄。

婦,女也。婦妹,即女妹。此處指丈夫之妹,即小姑。《爾雅•釋親》:“夫之女弟爲女妹。”《後漢書•列女傳•曹世叔妻》:“昭(班昭)女妹曹豊生,亦有才惠。”李賢注:“昭壻之妹也。”後面的弟兄也應指丈夫之弟兄。這段簡文主要闡述善女子對夫家的態度,包括威公、丈夫、小姑,叔伯等。

友于弟兄,整理報告引《論語•為政》“友于兄弟,施於有德”為證。“友于兄弟”是用來形容兄弟之間的情誼。但簡文中“有(友)與弟兄”的主語是善女子,所以與“友于兄弟”的意思不合。我們認為“友與”乃同義連文,與前面“慈愛”對文。與,親也。《管子•形勢》“見與之交幾於不親”,尹知章注:“與,親與也。”友與弟兄,意思是說和兄弟相友愛親與。


簡文不說“友與兄弟”,而說“友與弟兄”,應該是為了押韻而倒文。此段簡文“剛”“長”“黃”“陽”“光”“常”“腸”“兄”等押陽部韻。


補充:與理解為親與的意思,四樓已有說。http://www.bsm.org.cn/forum/foru ... 1337&fromuid=100738此處失引,實不應該。不過我們認為“有”表示親友義,也是“友”的假借,稍有不同。


發表於 2023-9-19 03:2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罗小虎 於 2023-9-19 03:22 編輯
翻滚的鱼 發表於 2023-9-14 23:39
《教女》第47簡有“姻(燕)寃(婉)從吏(事)”和“疾績從吏(事)”兩條。整理者將前者中“燕婉”與《詩 ...


56楼关于“疾绩从事”的看法:
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2826&pid=31427&fromuid=100738


“疾績從事”一句,56樓“翻滾的魚將“績”讀為“齊”,我們也是這麼考慮的。但是訓“齊”為“恭敬”則非。齊,疾也。《荀子性惡》:“齊給便敏而無類”。楊倞注:“齊,疾。”齊訓疾,則“疾齊”同義連文。所以說“疾”無需破讀為“節”。“疾齊”又可顛倒為“齊疾”,古書有見:

《商君書·弱民》:“楚國之民,齊疾而均,速若飄風。”

“疾齊”,疾速迅捷之義。古書中有這樣一個例子:

《管子·小匡》:“沾體塗足,暴其髮膚,盡其四支之力,以疾從事於田野。”黎鳳翔按:“疾為快速,承上文。

《小匡》“疾從事”與簡文“疾齊從事”幾可對讀。(不過這個例子稍顯可疑,這段話在《國語齊語》中作“以從事於田野”。即便如此,也不妨礙我們的釋讀。)做事情迅捷疾速,不分晝夜,則說明勉力非常。古書中“黽勉從事”“密勿從事”“竭力從事”實乃常辭。如:

《詩經·小雅·十月之交》:“黽勉從事,不敢告勞。無罪無辜,讒囗囂囂。”
劉向《條災異封事》:故其《詩》曰:“密勿從事,不敢告勞。無罪無辜,讒口嗷嗷!”
《墨子·天志上》:是故庶人竭力從事。未得次已而為政。有士政之士。竭力從事。未得次已而為政。

古書中尚有“晝夜從事”“旦夕從事”等說法,與“疾齊從事,不分晦明”的意思也是接近的。


又按:

清華七《越公其事》簡6有“齊厀同心”,滕勝霖先生在《〈清華大學蒼藏戰國竹簡(柒)〉集釋》中將“齊厀”讀為“齊節”,並解釋“齊”為恭敬義,“節”為有節制之義,“齊節”為一並列複合詞,表示恭敬而有節度。

關於清華簡柒《越公其事》簡6“齊厀同心”的釋讀,滕勝霖先生的觀點亦可商。“”亦可讀為“”,訓為疾速。膝,心母質部;疾,從母質部,二字音近可通。清華簡七《越公其事》“齊厀同心”應讀為“齊疾同心”。其中“齊疾”連文,與《教女》“疾齊從事”的“疾齊”義同。二者相互參照,則渙然冰釋。
發表於 2023-9-19 10:52 | 顯示全部樓層
簡48:疾作就愛,如【阝比】在堂。

疾作,整理報告理解為“奮力勞作”,可從。就愛之就理解為成,似不確。要理解這句話,必須和簡50“女子不作,愛為死亡。唯愛大至,如日朝光”參照起來。“疾作”與“不作”對立,就愛與愛為死亡對立。我們認為“就”,應該理解為“使……過來”之義。

上博5簡五《弟子問》簡13:“……就人,不聞曲方以去人。”“就人”與“去人”對文,其義甚明。本簡“就愛”即指“使愛過來”之義,與簡50“唯愛大至”意思相同。如此解釋,則兼簡48的這句簡文與簡50的相關簡文意相對,說的是女子作與不作及其導致不同後果的兩個相反的情況。


【阝比】,胡寧讀為“辟”,理解為君。“如君在堂”,形容善女子“侍奉公婆”的尊敬。(胡寧:北大秦簡《教女》補釋九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7/11/17)。此說亦不確。【阝比】,可讀為妣。妣,母也。《爾雅釋親》:“父為考,母為妣。”



如妣在堂者,如母在堂也。簡文意思是說,善女子奮力勞作,使愛到來,就像母親在堂上一樣。這話該如何理解呢?古代女子未出嫁前,其德行婦功等諸事或由母親監督教導,所以簡文的意思是說,雖然女子出嫁了,但是在夫家應該继续勤勞從事,“暮臥早起”,如同未出嫁時母親在堂上督促一樣。

發表於 2023-9-19 11:01 | 顯示全部樓層
簡59、簡60有這樣一段話:

夫來旦到,【】必夕棄。數而不善在前,唯悔可(何)擇?衆口銷金,此人所胃(謂),女子之敗。……值妻如此,不幸成(誠)大。有妻如此,蚤(早)死為“言蓋”(匄)。

“夫來旦到,□必夕棄”雖有殘缺,但不影響對文意的理解。棄,拋棄。簡文意思是說,丈夫早上到家,晚上就會把不善之妻拋棄。“唯”字應讀為“雖”。唯雖相通文獻屢見,不贅引。本篇還有一處,即簡51“老人唯弩(怒),戒勿敢謗”,這個“唯”也應讀為“雖”。

此人所謂,女子之敗,此句所謂後無需句讀,應連讀為一句。關於“言蓋”字,整理報讀為匄而無說。我們認為讀為“匄”可從。“言蓋”,見母葉部;匄,見母月部。匄,求也。《昭公十六年》:“毋或匄奪”,陸德明釋文:匄,乞也。《廣雅•釋詁三》:“匄,求也。”早死為匄的語結構與上古漢語中以“是”字復指的賓語前置句相同。早死為匄,可理解為早死是求,意思是說祈求不善女子早死之義。

發表於 2023-9-19 11:1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51:男子之慮,臧(藏)之心胸,茀然更志,如發幾梁。

該段簡文前後都是從女子角度來說的,突然出現這幾句寫男子的,是有原因的。“更志”,即改變志向、意志,在簡文中指的是更改對女子的志向,亦即休妻。簡59“夫來旦到,□必夕棄”,所謂的棄,就是拋棄義,指拋棄不善女子。“旦到”“夕棄”,亦說明行動之迅捷。與“茀然更志,如發幾梁”遙相呼應。

簡文的意思是說,男子的思慮,都藏在心裡。但是他們要改變志向,就迅疾得如同發機梁一樣。簡文從這個角度勸誡女子要勤勉自正。所以簡文後面接著說,“暮臥早起,人婦恆常。絜(潔)身正行,心以貞良。”

簡51:絜身正行,心以貞良。

整理報告無注。稍作補充的是,“絜”應讀為“潔”。
發表於 2023-9-19 11:22 | 顯示全部樓層
簡52:威公所詔,傾耳以聽。

詔,整理報告無註。詔,告也。引申為告誡,教導。《莊子•盜跖》:“夫為人父者,必能詔其子。”威公所詔,即公婆的告誡。
發表於 2023-9-19 11:4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罗小虎 於 2023-9-19 11:50 編輯

簡52:莫親於身,莫久於敬。

整理報告所引書證與簡文無甚瓜葛。而且《
教女通篇都在強調女子在夫家需恭敬審慎。整理報告的理解顯然與此有所牴牾。

我們認為“久”應該讀為“改”,二者都是見母之部字,相通無窒礙。“莫久於敬”,即“莫改於敬”,即不要改變恭敬的態度

“改於”這種用法古書中出現過,如:

《論語•學而》:“父在,觀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孟子•離婁上》:“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无能改于其德,而赋粟倍他日。”


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有句簡文作“令數【從囗,久聲】環”,我們曾指出從囗久聲之字應讀為“改”,“環”讀“還”。“令數改還”的意思是說政令屢次更改撤回。(詳見:《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研札》,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第二十四屆年會現場論文集,2022/11/5)


睡虎地秦簡與北大秦簡都屬於秦時簡牘,在用字習慣上應該有近似。《教女》的“無久於敬”與《為吏之道》的“令數【囗久】環”,二處與“久”相關的字形都可統一讀為“改”,無論是語音上還是文意上都能得到很好的解釋,可相互參證。



發表於 2023-9-19 16:27 | 顯示全部樓層
簡52:屈身受令,旁言百姓。

百姓,整理報告理解為本家族內的衆子姓。我們認為這個說法可能不確。該篇簡文中“百姓”還出現過一次,即簡48“百姓賢之,父母盡明”。這兩個“百姓”意思顯然是一致的。“百姓”即民衆之義,無需它求。《論語•顏淵》:“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放在簡文中,可具體理解為周圍的民衆,鄰里。班昭《女誡•叔妹第七》有這麼一句話:

舅姑矜善,而夫主嘉美,聲譽曜於邑鄰,休光延於父母。

《女誡》“聲譽曜於邑鄰,休光延於父母”與《教女》“百姓賢之,父母盡明”可以對讀,意思較為接近。“百姓”與“邑鄰”,足證百姓為民衆之義,而非本家族內的衆子姓。

順便說一下《教女》這篇文獻的性質。《教女》以“帝降息女”開頭,說“殷人將亡,以教其女”,顯然為假託之作。為何又以“殷人將亡,以教其女”為說呢?因為在歷史的總結中,商紂滅亡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寵信妲己,故以此為說。這篇《教女》的目的也就是闡述女子于歸後的行為道德規範。它其實和《女憲》、《女誡》、《女論語》一類的著作性質相同,可認為是後來諸書的先聲。
發表於 2023-9-19 16:54 | 顯示全部樓層
《禹九策》六二背,整理者所釋“瞑(暝)晦暮夜”,應改釋作“昏晦暮夜”。
可參《祓除》三二背“晨昏”之“昏”的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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