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帛网

 找回密碼
 立即注册
樓主: 潘灯

[原创] 清華簡十四《兩中》初讀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25-1-6 10:5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my9082 於 2025-1-6 11:47 編輯

“是”如果不讀“寘”,則可讀爲“提”,亦同“擿”,意爲擊。古書有“提”跟“鼓”的搭配,但是,斟酌分析下引例句,“提”看起來並不像是敲擊的意思。如:《國語》“建旌提鼓,挾經秉枹”,“提”與“建”、“挾”、“秉”一樣,也是動詞,“提”像是攝提、控持、执持的意思,而非敲擊。又,同書“范蠡乃左提鼓,右援枹”,《吳越春秋》“范蠡在中行,左手提鼓,右手操枹而鼓之”,按“枹”是鼓槌,則“提鼓”就不可能是敲鼓,“提”當是控持、执持的意思。《尉繚子·武議》:“夫將提鼓揮枹,臨難決戰,接兵角刃,鼓之而當,則賞功立名;鼓之而不當,則身死國亡。是存亡安危在於枹端,奈何無重將也!”《新序》:“理師旅,整兵戎,以當强敵,提枹鼓,以動百萬之師,所使皆趨湯火,蹈白刃。”《說苑》“提鼓擁旗,被堅執銳”、銀雀山漢簡《尉繚子》“左提鼓,右慮(攄)枹”(簡469)等,“提”也應是控持的意思。簡文的“是(提)其鼓,其音大揚”,可能跟這些例句的“提”是一個意思。

點評

不必把“是”读为别的动词,“鼓”本身就能用为动词。  發表於 2025-1-6 11:45
發表於 2025-1-7 16:1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王寧 於 2025-1-7 16:21 編輯

簡25:后啟,方告女=(汝,毋)[氵兇](凶)于尚(常)。
按:“[氵兇]”即“汹”、“洶”字,當讀“訩”,囂亂義。

簡25-26:隹(唯)《九卲(韶)》《六吁(羽)》《六䧄(護)》,疋(胥)慼(戚)[艸+趑](節)敦,鑃鐲靡失祝(柷)敔,剸(斷)均隹(唯)則,母(毋)汹(凶)[元+心](願)言。
my9082先生說,云“疋慼”,疑讀“疏戚”,意即稀、密,大概是說樂舞之節奏,有可能“疏戚次庸”絕句(意即節奏之疏密相迭、相代、相間),下面“鑃鐲靡失柷敔”爲一句。(44#)。〇ee先生云:“ [艹趑]”字隸定有誤,其下不從“次”而從“旡”(“旡”或可隸定爲“欠”);楚簡中也未見有“次”字,“次”一般都是用“ ”表示。“[艹赼]”或從“走”得聲,讀爲“奏”,“走”“奏”常通用(參《古字通假會典》第364頁)。“敦”可讀爲“錞”,“錞”“鑃”“鐲”都是金屬樂器名。(62#)
按:“疋慼”當讀“疏蹙”,“疏”即稀,“蹙”即小。所謂“[艸+趑]”字,參ee先生說,當是從辵蔇聲,讀“蔇”或“穊”,《說文》:“蔇,艸多皃。”又曰:“穊,稠也。”二字音義略同,稠密義。“敦”為“大”義。“疏蹙”與“蔇敦”意思相反。鑃鐲是打節奏的金屬樂器,柷敔是控制節奏的木製樂器,二者配合不相失則音律和諧。“剸”為裁斷義。“均”即“韻”,《說文》:“韻,和也。从音員聲。裴光遠云:古與‘均’同。”指韻律。“[元+心]”即“忨”字,“忨言”疑當讀為“管言”,“管”即簫管之“管”,“言”即《爾雅·釋樂》“大簫謂之言”之“言”,《疏》引李巡曰:“大箫,声大者言言也。”“言”本樂器名,亦代用為言語之“言”,簡27云“言之失”云云,即以此“言”而通為言語之“言”。“毋訩管言”即不要擾亂管簫的音律。

簡29:隹(唯)獄寺(時)疏,夫上帝祗中,而愛皮(彼)亡(無)祜(辜)。夫厶(私)訟之于上,執成亓(其)亡(無)余(舍)。
按:祗,敬,猶言重視。中,公正。石小力先生曰:“中,即公平正義,這是治理刑獄訴訟古至今堅持的原則。”(《清華簡〈兩中〉的治政思想與夏初歷史》,《文物》2024年第10期)執,持也、守也。成,就也,定也。“執成”蓋古之恆語,猶言保持也。《逸周書·大聚》曰:“且以并農力,執成男女之功”,曩諸家不知“執成”之語,各種解釋(參《逸周書匯校集注》P430-431),均非。“無舍”即沒有捨棄。這幾句是說:獄訟經常有疏漏,上帝重視公正,還愛惜那些無辜之人。可以私下里把官司告知上天(上天會做出公正的裁決),以保持其沒有捨棄的特性。

簡30-31:凡皮(彼)庶獄,又(有)參又五(伍),參五(伍)皆信,是胃(謂)申于人,則不可質于天。亓(其)申于人而或質之于天,是胃(謂)不信亓(其)又(有)民,天質弗訓(順),執成亓(其)玄。
整理者:玄,玄遠。 按:“參伍”本指錯綜複雜的狀況,簡文這裡當是用之為正、反兩方面的情況,故曰“有參有伍”。或,當讀“又”。質,故訓“成”、“平”、“定”,簡文中蓋用為評判裁定義,也可理解為裁決。玄,深邃幽遠,引申為神聖意。這段大意是說:凡是那眾多的獄訟,都有正、反兩方面的情況,無論是正面還是反面的都能確認,這屬於可以由人來評判裁定的情況,就不可再裁決于上天。如果本是由人來裁決的情況而又裁決于天,這就是對於民眾的不信任,上天在裁決時也不會採納,以保持其神聖的特性。

簡32:是執成亡(無)型
按:“亡型”疑讀為《呂氏春秋·君守》“天無形”之“無形”。

簡32-33:天□尃(敷)悳(德),而司皮(彼)不型,與瀆明刑,訽(詬)折(折)登(證)譏,允爲天[糸+亟+口](極)。
My9082先生認為“訽”讀為“鉤/勾”,是是稽考、考查、查對、考核的意思。“折”讀為“折獄”之“折”。“登”讀為“證”,既爲告發,又爲驗證。(45#)ee先生認為:與瀆明[歺+井] ,訽(詬)、折(誓)、登(證)、嘰(譏),允隹(唯)天極。“訽(詬)、折(誓)、登(證)、嘰(譏)”都是“明𠭘”的具體內容。(17#)
按:此數句疑當讀作“天□敷德,而司彼不型與瀆明刑:訽(詬)折登(證)譏,允爲天戒(或紀)。”“不型”當謂不以有道德守法紀之人為典範。“瀆明刑”即瀆亂明確的法律,其行為就是“詬折證譏”,“詬”即辱罵。“折”當依字讀,本篇“折”字凡4見,除本簡外,簡40“夫殘民甚多,而折民鮮敬”,簡42“國以不平,折民以貴(潰)”,簡47“百姓恆干(奸),折民用徙”,均言“折民”,《書·呂刑》言“伯夷降典,折民惟刑” ,《墨子·尚賢中》引此文“折”作“哲”,《漢書·刑法志》引作“悊”。顧頡剛先生云:“‘折’,制也,猶今言管理也。”劉起釪先生同顧說(《尚書校釋譯論》P1996)。這裡“折”恐亦當訓“制”(讀為“制”亦可,二字音近),不過是用為名詞,即治理的方法,猶今言“法制”、“制度”。“登”讀“證”,證驗、證明;譏,《說文》“誹也”,誹謗、非議。“詬折(制)證譏”就是詬罵制度(不合理),證明誹議(是確實)。“[糸+亟+口]”疑讀為“戒(誡)”或“紀”,“天戒(誡)”或“天紀”古書習見。

簡33:尚又(有)夏勿弋(式),皇天惡之。
弋,整理者括讀“式”。My9082先生認為“弋”讀“代”、訓替,替廢。或讀“忒”,篇中即有數個“弋”讀“忒”。(72#)
按:“尚有夏”當是對啟的稱謂。“弋”當從my9082先生說讀“代”或“忒”(二字音近義同),訓“廢”。這兩句意思是兩(羕中)告誡啟,不要廢棄天戒(或天紀),皇天厭惡這種行為。

簡34-35:夫皇天上帝,監虡(據)五夫,而𠏴(質)固四維。天鈞倝(幹)中,以睘(環)四方。
按:五夫,疑指五行。質,正也、定也。鈞,即《呂氏春秋·有始》《淮南·天文》“中央曰鈞天”之“鈞”,同“均”,高誘注“鈞,平也。為四方主,故曰鈞天。”倝,當從my9082先生說,當讀斡旋之“斡”,是旋轉、運轉之義(46#)。“天鈞斡中”意思是天均平地運轉于中央。

簡35:夫亟(極)含(今)不弋(忒),而引(矧)亓(其)才(在)𧊒(齊)𥁰(明)?
整理者:𧊒𥁰,讀“齊明”,指祭祀。
按:“齊明”即《荀子·修身》“齊明而不竭,聖人也”之“齊明”,這裡指當朝的夏后啟時代。

簡36:夫天中隹(唯)𥁰(明),則又(有)下后土。夫天𠭘(刑)隹(唯)[䎽],則大嚴又(有)北。
按:“天中”與“天刑”同舉,則“中”當與刑法有關。《周禮·秋官·鄉士》:“士師受中”鄭司農注:“中者,刑罰之中也。”又《秋官·小司寇》“庶民獄訟之中”鄭玄注:“中,謂罪正所定。”孫怡讓《正義》:“獄訟之成即謂之中。”這裡“中”蓋指對獄訟的公正判決,也可理解為公正的法律。“后土”指地,《左傳·僖公十五年》:“君履后土而戴皇天,皇天后土,實聞君之言。”“下后土”即“下地”,亦稱“下土”。“䎽”從my9082先生說補,讀“昏”。(73#)“昏”即昏闇不明義。大嚴,神名,出土的方術類文獻中習見,整理者指出《五紀》裡說他和月、婁、拳躬、少昊、司祿等神“掌正司義”,疑爲司刑殺或死亡之神。北,背離、乖戾。“大嚴有北”當指刑殺違背常道。

簡36:民不可恒,夫智(知)言之若,隹(中)不類。
整理者:類,乖戾。
按:前兩句疑當讀為一句,作“民不可恒夫智(知)言之若”,恆,常也。知言,有道理的話。若,順也。“知言之若”即聽從有道理的話。“中”即上文“天中”之“中”,指公正的判決或公正的法律。這兩句意思是庶民不能長久地聽從大道理,只有公正的法律才不會違背。一曰:“不”讀“丕”訓“大”,“類”訓“善”,“丕類”即大善。

簡37:不受[貝+名]賂
按:“[貝+名]”整理者括讀“名”,然“名賂”一詞甚不可解。若解為令名、爵名之“名”,而此字從“貝”,明顯與財貨有關。疑此字本是從貝多聲,當爲“貨”之異體(如“夥”從多聲讀讀胡果切),抄手筆誤將“多”寫作“名”。“貨賂”一詞古書習見。

簡38:中或言曰:“又(有)邦,亟𠏴((質)以[土+3視](德),一歲及五,是胃(謂)瀆祀。
按:有邦,指夏后啟。亟,緊要。質,裁定。[土+3視],整理者讀“德”,此疑是“釐”字讀“理”,說已見87#。及,達到。瀆,亂,“瀆祀”即瀆亂祭祀。“一歲及五,是謂瀆祀”,這是承上文“質于天”而言的。古人告訟于天,當是通過舉行祭祀的形式進行。這是圭中告誡啟,要抓緊以理(?)來裁定獄訟,不能頻繁地舉行祭祀求質于天,一年之內祭祀達到五次,就算是“瀆祀”。

簡38:天大益所質,亦不大皇(匡),思(使)其民不章。
按:益,增加。質,評判裁定。皇,整理者讀“匡”, 邱瑞峰先生認為“大”“皇”疑可均訓爲“大”(《清華簡〈兩中〉讀札》,復旦網2024/12/26.),當是。“大皇”指無限大地使用權利。蓋上帝認為人間的事情最好由下民自己來解決,不要不斷地讓上天裁定,所以他可以增加裁定的數量,也不能無限制地擴大,使其下民的評判能力得不到發揮。

簡40-41:后,乃民貪㧊(拂),[阝+兇](凶)不可坪(平),夫[戈戈戈](殘)民甚多,而折(哲)民鮮敬,后如曾(憎)之,亓(其)【四〇】亦不可𦀚(贏)
按:my9082先生認為“貪㧊”可讀“貪蔽”(29#),是,“貪蔽”即貪婪蒙昧,或言貪婪愚蠢。凶,謂惡行。殘,殺也。折,制也,“折民”用為名詞,指君主治理下的人民。敬,讀為“儆”,警醒。曾,重也。𦀚,當讀為“逞”,極也,謂實現願望或達到目的。這數句大意是:圭中對啟說:后(指啟),你的人民貪婪又愚蠢,他們的惡行不容易平息。(為了平惡行)殺人太多,而治理下的人民卻很少能夠警醒。你如果加深這種行為,你的目的也達不到。

簡41-42:尚至(致)亓(其)㽙(俊),而𢼸(美)亓(其)䜴(屬),思(使)民母(毋)教(效),母(毋)思(使)邦瀆。
按:至,讀“致”是,極也。㽙,當讀“允”,訓信,誠信。𢼸,此與“至(致)”對舉,當依字讀為“微”,故訓隱、匿、小,此當為減少或去除義。䜴,當即爭鬥之“鬥”, 《廣雅•釋詁二》“䜴,勇也”,即由爭鬥義引申而來。教,當讀“校”或“較”,本為校(較)量義,引申為競爭。瀆,亂也。這幾句當讀為“尚致其允而微其鬥,使民勿較,毋使邦瀆”,意思是要大力提倡其誠信而去除其爭鬥(或勇力),使人民不要競爭,不要使國家陷入混亂。

簡42:女(如)𦀚(盈)亓(其)㽙(俊),而曼(慢)亓(其)類,或(國)以不坪(平),折(哲)民以貴(潰),吉逨(來)弗歸(懷),邦以多祟。
按:𦀚,讀“贏”訓“緩”,有慢、遲、後等義,用為動詞有輕慢、輕視意。㽙,讀“允”,信也。曼(慢),怠慢。貴(潰),《左傳·文公三年》:“民逃其上曰潰。”即逃散。類,《爾雅·釋詁》:“類,善也。”謂良善。以,因也。吉,好也。這幾句意思是:如果輕視其誠信且慢待其良善,國家因此會不太平,治理下的人民因此會逃散,(遠方的國家)喜歡來卻不肯真心歸附,國家因此多出現祟禍。

簡43:民乃救(求)利,相效爲[才匕](比)。 整理者:此句利、[才匕](比)爲韻,脂、質合韻。
按:“利”、“比”同脂部,非脂、質合韻。“[才匕]”即“必”,爲質部字,與“利”則為脂質合韻。“必”這裡當為決定之辭,猶言“必定”、“必然”。此二句意思是:人民追求利益,互相效法成為必然之事。

簡43-44:大事不[爿酉](將),庶民以蒐(騷)。
按:大事,指祭祀和軍事。《左傳·成公十三年》:“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將,行。《詩·小雅·鹿鳴》“承筐是將”毛傳、《楚茨》“爾殽既將”毛傳並云:“將,行也。”“不將”即“不行”,謂不得施行。

簡44:亓(其)在命,是胃(謂)相儥(鬻),民則行[外+貝](外),而士女相告。
整理者:[外+貝],從貝,外聲,通“外”,疏遠、排斥。
按:命,命名。“相儥”猶今言相互出賣。“[外+貝]”從貝外聲,疑讀為“貨”。《左傳·昭公二十三年》:“吾告女所行貨。”《莊子·讓王》:“今周見殷之亂而遽為政,上謀而下行貨。”《呂氏春秋·誠廉》作“上謀而行貨”,即“行貨財”或“行貨賂”之省語,即行賄賂。一曰:“[外+貝]”之“外”當為“𨳿(閒)”之省,讀為用間、間諜之“間”,《爾雅·釋言》:“間,俔也。”郭璞注:“《左傳》謂之‘諜’,今之細作也。”本為暗中窺視、窺探意。這幾句大意是:其在名稱上,這就叫做相互出賣,人民就會互相窺探,而後男女互相告發。

簡44:思(使)執成不由。
按:“由”仍當讀作“迪”訓“道”,“不由(迪)”即“不道”。

簡46-47:建人[爿酉](將)政,獄慎則句(局),大邦則吉,少(少)邦乃敺(驅)。
整理者:敺,散。My9082先生認為“句”當讀“苟”訓“誠”(64#)
按:建,立。將,奉行。“建人將政”即建立人所奉行的政治。句,整理者讀“局”,此四句以“句”、“敺”同侯部爲韻,則“句”不煩讀為屋部之“局”,當讀“拘”,拘束、拘檢義,猶言緊密。吉,好也,猶言喜歡。敺,與“驅”通,此不當訓“散”,當是驅逐義,是因為不喜歡而驅逐之。這幾句大意是:建立人所奉行的政治,獄訟謹慎而緊密,在大邦會受到歡迎,在小邦就會被驅逐。意者這裡的“大邦”、“小邦”似並非單純意義上的大國、小國,大邦是指政治清明的國家,會昌盛發達為大邦;小邦是指政治昏亂的國家,會衰退削弱為小邦。所以這裡的“大邦”是指好的國家,“小邦”是指不好的國家。

簡45:建人不政,獄冒則紽(弛),少(小)邦則吉,大邦則羅(離),百眚(姓)恆干(奸),折(哲)民用徙。
整理者:冒,貪。My9082先生認為“冒”當訓“亂”;“羅”讀“罹”訓“憂”(64#)。
按:“冒”當讀“瞀”,為不明義,引申為“亂”義,故曰“瞀亂”,“冒(瞀)”猶言不嚴明。紽(弛),鬆弛。羅,當從整理者讀“離”,訓“叛”,《國語·楚語上》“則邇者騷離而遠者距違”韋昭注:“離,叛也。”干,當依字讀,犯也,此指犯法。這幾句的大意是:建立人不認可的政治,獄訟不嚴明而鬆弛,在小邦會受歡迎,在大邦就會遭背叛,百姓常犯法作亂,治理下的人民會遷徙到別處。

發表於 2025-1-8 16:5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不求甚解 於 2025-1-8 17:07 編輯

《兩中》篇中有被整理者讀為“役”的三個詞,分別出現在下面簡文中:
1、兩乃應之曰:格汝庶胄,尚皆役乃光, 而恪祗齊明,曰:毋戲于常。(簡63)
2、民私見役之灋(廢),民則告于上帝、司門、水佸、晦明。民則告于司戶、司風,民則闢微通窒,順從其行。民則奧𱚌翟[氵舌/月](厭),亡有不章,是謂忻穆之常。(簡69~70,最後一句從蔡偉先生釋讀)
3、邦家安寧,而校歷其民,是謂進數,大役其起,王以見侮。(簡81~82)

例1、例2的“役”,原字从殳、从辵,例3的“役”,原字從止、從疫。整理者把三個字都讀為“役”,沒有解釋是“徭役”的“役”還是“病疫”的“疫”,容易讓人誤解。其實,例3當中當讀為“疫”。例3同類的句子在簡文中出現過好幾次,都是前面說人為做了什麼事情,後面說會導致什麼惡果。表示惡果的話裡面,都不是人為要做的事情,如果把例3的“大役其起”的“役”理解成“徭役”的“役”,就成了人為的事情,跟同類簡文不合。讀為“病疫”的“疫”,就不存在這個問題了。況且,“大疫”本來就常見於古書,從止、從疫之字也已見於清華簡《系年》簡101,用在“晉師大疫”當中,正是“病疫”的“疫”。
例1的“役”,讀法應該沒有問題,但所在句子最好有一個解釋,以便大家更加明確簡文的含義。“尚皆役乃光”的“役”為“用”,“乃光”指啟之光寵。簡文的意思是要啟的后代行用啟的光寵。《故訓匯纂》“光”下有相關故訓:《詩·大雅·韓奕》“不顯其光”鄭玄箋:光,猶榮也。《孟子·滕文公下》“于湯有光”焦循《正義》:光,即寵也。
例2的“役”,從下文的內容看,恐怕當讀為“病疫”的“疫”。“闢微通窒”、“奧𱚌翟[氵舌/月](厭)”可能跟通風、清潔有關。回頭去看,整理者讀為“廢”的“灋”,也許應當讀為“發”。(簡67~68“民驟見𣐩言之灋”的“灋”也當讀為“發”,方能跟簡文後面說“某也以見𣐩言之故”相照應。不過,“民驟見𣐩言之發”到底是何義,有待進一步研究。)這一段簡文的大意是,發生了疫情之後要去告神並採取通風、清潔的方法(從連用的“民則……”之句來看,應該總共有四種行為),讓生活回歸正常。戰國簡當中“疫”既用從止、從疫之字,又用從殳、從辵之字,其例甚多。《兩中》當中一個詞用不同的字記錄,也不止一見。如果把例2從殳、從辵之字讀為“徭役”的“役”,上下文就很難理解了。
發表於 2025-1-8 22:05 | 顯示全部樓層
簡47-48:又(有)夏乃后天子,余方告女(汝),天靇(靈)皇節,上帝之成。
my9082先生認為“成”是法、則義,即成法(30#),可從。
按:此三句疑當點讀為“有夏乃后天子,余方告汝天靇(靈)皇節、上帝之成。”“天靈”即“天神”異稱。“天靈皇節”即天神大法,“上帝之成”即上帝之成法。

簡48:啟□□稽首而言曰
整理者:“啟”字後殘缺二字,可擬補“乃拜”或“乃拜=”。
按:當補作“[弍(再)拜]”。

簡49:思(使)乃身得建功,以相夏之方。
按:方,國也。

簡49:啟或言曰:皇(惶)不愈(喻)天,上帝固向。 整理者:皇,讀為“惶”,惶恐。愈,讀為“喻”,知曉。〇my9082先生認為“向”亦作“鄉”,訓“救”、“助”(34#)
按:“皇”當依字讀,訓“大”。“愈”讀“逾”,是超越的意思。向,古與“鄉”、“享”等字通,朝向、趨向之義,引申為幫助、親近、偏愛等義。這兩句的大概意思是:大不超越上天,上帝固然會偏愛他。

簡49-50:䋁=(亢亢)四維,濬(洵)亓(其)又(有)商(章)。
按:“濬”讀為《詩•商頌•長發》“濬哲維商”之“濬”即可,訓“深”;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以為是“睿”、“叡”的通假字,訓宣、明。

簡50:各即(次)亓(其)行。
按:“即”依字讀即可,訓“就”。

簡50-51:貞旾(春)三月,芔(草)木皆生,百神服御,句余亡(芒)為正,
整理者:貞,正。
按:服御,役使,這裡是行施職責之意。正,長。後二句意思是百神行施職責,句余亡(芒)為他們的首領。“生”後當為句號。“正”後原為逗號,亦當為句號。

簡51:皇=(皇皇)上帝,乃才(在)玄天,受<爰>會悳(德)祀、齊(齋)𠉦(宿)、義(犧)牲,帝朝監民,乍<甲>乙焉霝(靈)。
按:此數句當讀作“皇皇上帝,乃在玄天,爰會德祀,齊肅犧牲。帝朝監民,甲乙焉靈。”玄天,傳世典籍皆作“蒼天”。整理者舉出的《呂氏春秋•有始》(又見《淮南子•天文》)裡的記載,言東方曰蒼天,《爾雅•釋天》曰:“春為蒼天。”本篇以春為玄天,夏為朱天,秋為黃天,冬為晦陽(即晦天),與傳世典籍均不同。“齊𠉦”當讀為“齊肅”,“齊肅犧牲”即使犧牲整齊潔淨之意。

簡51-52:后,女(汝)齋是日斯,是胃(謂)共(恭)天。 整理者:斯,語氣詞。一說“斯”屬下讀,作連詞,相當於“則”。
按:疑“一說”是,“斯是”當連讀,《左傳•成公十三年》:“斯是用痛心疾首。”

簡52-53:貞夏三月,芔(草)木方實,百神服御,[六+六](陸)融秉[口+豕+戈](一),帝才(在)絑(朱)天,受〈爰〉會[氵兇](凶)失,
按:“實”後、“[口+豕+戈]”後、“失”後均當為句號。“[六+六]”當即“坴”之異體。“[口+豕+戈]”疑是“𢄥”字(說已見67#),為餘母質部字,與“實”同質部為韻。不過這裡疑讀為“彝”(同餘母雙聲、脂質對轉),《爾雅•釋詁》:“彝,常也。”“秉彝”與下簡55“玄冥秉常”之“秉常”義同。絑天,即朱天。《呂氏春秋•有始》《淮南子•天文》云西南曰朱天,《爾雅•釋天》作“夏為昊天”。朱天在顏色上符合五行南方為赤之說。

簡53-54:貞秋三月,芔(草)木方茖(落),百神服御,辱(蓐)丩(收)為敀(伯),帝才(在)黃天,爰會不祜(辜)、割(害)[井+田+刃](荊)。
按:“茖”後、“敀”後、“荊”後均當為句號。黃天,《呂氏春秋•有始》(又見《淮南子•天文》)云西方曰顥天,《爾雅•釋天》曰“秋为旻天”。從五行色的角度說,作“顥天”當是,五行中西方金色為白,《說文》:“顥,白皃”,故曰“顥天”;而“黃”為中央土色,與五行之說不合。“[井+田+刃]”為“荊”不韻,文意也難通。此疑是抄手寫錯了字,當作“剒”,即“斮”之異體,《說文》:“斮,斬也。”正與“茖”、“敀”同鐸部為韻。“祜(辜)”下不當點頓號,當作“爰會不辜割斮”,“不辜割剒”即無罪而被殺戮者。

簡55-56:貞冬三月,芔(草)木亡(無)光,百神服御,䀏(玄)冥秉尚(常),帝夕監民,乃才(在)晦[倝+昜](陽),焉會亂質、伓(背)干(奸)、𧊒(齊)𥁰(明),乘皮(彼)墨龍,而壬癸焉章。
按:“光”後、“尚”後、“陽”後、“明”後均當為句號。無光,失去光彩,謂死亡枯薧。晦陽,“陽”即“天”的代稱,《素問•陰陽離合論》“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是也,這是為了押韻而稱“天”為“陽”,“晦陽”即“晦天”。《呂氏春秋•有始》《淮南子•天文》云北方曰玄天,“晦”故訓“冥”、“闇(暗)”,與“玄”訓“黑”、“冥”義相通。《爾雅•釋天》曰“冬为上天”,又為別一說。亂質,昏亂錯誤的裁決,謂亂法。干,當依字讀,犯也。齊明,齊肅聖明,代指法律或君主。“干”後不當點斷,當讀作“背干齊明”,意思是背叛冒犯法律(或君主)。〇又按:對照前面的三段文字,“玄冥秉常”句後面的文字與前三節不同,雖然仍押韻,但次序是亂的,疑是抄手誤抄。蓋“帝夕”二字在簡55的末尾,本來應該是“帝乃”(“夕”、“乃”形近筆誤),是抄手抄錯了句,寫完了“帝夕監民”,又來從“乃才”開始抄起。它的原文應該是:“帝乃在晦陽,焉會亂質、背干齊明。帝夕監民,乘皮(彼)墨龍,而壬癸焉章。”仍是以“陽”、“明”、“章”同陽部為韻;若“民”讀“萌”或“氓”,亦可入韻(“民”依字讀亦可視為入韻,《詩》《楚辭》中即有真陽合韻之例)。

簡57-58:政事庶民,剛忍柔克,亓(其)莫敢不從。天亡(無)又(有)反昃(側),
按:“政”當讀“正”。“事”為動詞,《荀子•正名》“不事而自然”楊注:“事,任使也。”《漢書•高帝紀》“皆復其身及戶勿事”如淳注:“事,謂役使也。”或徑讀為“使”。“克”後當為句號。“從”後當為逗號。“昃(側)”後當為句號。

簡58:帝啟參監,亓(其)復加之福。
按:啟,開啟、啟用。參監,即“三監”。上文言“帝朝監民”、“帝宵監民”、“帝晝監民”、“帝夕監民”為“四監”,此言“三監”,似非指此。《禮記•王制》曰:“天子使其大夫為三監,監於方伯之國,國三人。”又曰:“天子之大夫為三監,監於諸侯之國者,其祿視諸侯之卿,其爵視次國之君,其祿取之於方伯之地。”古天子有三监,此言上帝亦啟有三监也。
 樓主| 發表於 2025-1-9 13:1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7“羕中”之“羕”,實上从羊下从示省,其字即“祥”。復旦網2024年12月26日邱瑞峰:清華簡《兩中》讀札,已論。整理報告釋文及文字編應有所區分,不能混淆。
 樓主| 發表於 2025-1-10 11:5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潘灯 於 2025-1-10 11:56 編輯

微信图片_20250110115537.png
微信图片_20250110115147.png
發表於 2025-1-10 16:4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王寧 於 2025-1-10 16:50 編輯

簡58-59:母(毋)丰(奉)天之不羕(祥)
my9082先生曰:“丰”讀“逢”,而非“奉”。《湯處於湯丘》“今君往不以時,歸必夜,適逢道路之祟”,可參,另“逢”還有違逆、忤逆的意思,亦可通。(77#)
按:“丰”讀“逢”是,“毋逢”即《左傳·宣公三年》“不逢不若”之“不逢”,謂不遭遇。

簡59:尓(爾)方告我天建,尚盡亓(其)曰商(章)。
整理者:“曰”字疑爲衍文。
按:“曰”當是“汩”之通假或省寫,訓“治”。“汩章”即治理之法。

簡60:天結大命,有短有長,有兇有贓(臧),又(有)[石+秝](離)又(有)昌。
整理者:結,結成。[石+秝],“歷”字異體,與“昌”對文,讀為“離”,離散。〇my9082先生認為“[石秝]”讀爲“歷”,是亂的意思。故訓有載,《大戴禮記•盛德》“歷法妄行者”,孔廣森補注:“歷,亂也。”(31#)〇潘燈先生認為[石秝]之字或可讀“磨”,磨難。(32#)
按:“結”當讀為“係”,此猶言“給予”、“賦予”。或疑即“給”之聲誤。贓(臧),善。“[石+秝]”即《說文》訓“治”之“厤”字,這裡當從my9082先生說訓“亂”。

簡60:而上帝固之,不可𢕼(䁝)匡(枉)。
整理者:𢕼匡,讀“䁝枉”,惑亂違背。〇my9082先生云:似當讀爲“還往”,意猶“消息”、“進退”,即損益、變化。(38#)
按:固,定也。“𢕼”即“還”的異體字,訓“反(返)”。匡,讀“枉”訓“屈(詘)”,“還枉”即反折枉詘。

簡61:則隹(唯)[俎+示](祖)父之古(故)。
按:此“[俎+示]”字當是“祚”字,這裡用為動詞,古書裡作“胙”,《左傳·隱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釋文》:“胙,報也。”《正義》:“胙訓報也。”又《襄公十四年》“曰世胙大師,以表東海”杜注:“胙,報也。”“父”這裡非指父親,而是用為長老之稱,猶言“長輩”、“先輩”。“則唯胙父之故”,意思是就是因為回報你先輩的緣故。而“報”有善、惡之別。

簡61:乃父考祗祗,虔共(恭)齋(齊)𥁰(明),不亂天紀,不彖(惰)隹(唯)尚(常),上帝卿(饗)之,胤由(胄)皆贓(臧)。
按:乃父考,指啟已經死去的父親禹。卿,當讀為“向”,愛也。這數句是說啟父禹有美德善行,故得善報。

簡61-62:乃父不薦,虐[尗+戈](戚)亡(無)枯(辜),乏瀆齊明,違天大紀,上帝弗向(饗),耑(短)折乃又(有)。
整理者:不薦,不進獻祭品。〇ee先生曰:這裏的“乃父”應指禹之父鯀,也是後文所言的“祖父”。(簡61又有“則唯祖父之故”,整理者認爲這兩個“祖”皆訓爲法,不確。)(41#)〇ee先生讀“虐戚”為“虐殺”(14#)。〇my9082先生讀“乏”為“氾”訓“污”(78#)。
按:ee先生說此“乃父”指鯀當是,這裡的“父”仍是先輩的意思。“乃父”就是你的先輩某人,指啟的祖父鯀。“不薦”猶言不敬奉神靈。“[尗+戈]”疑當讀“戮”。“乏”疑讀“貶”訓“損”,貶損與褻瀆意相貫。向,偏愛。《墨子·尚賢中》:“曰若昔者伯鯀,帝之元子,廢帝之德庸,既乃刑之于羽之郊,乃熱照無有及也,帝亦不愛。”簡文“弗向”即《墨子》之“不愛”。“短折乃有”謂鯀被殛殺之事也。這數句是說啟祖父鯀有敗德惡行,故得惡報。

簡62-63:於(嗚)[虍+介](呼),各(恪)寺(時)才(哉)乃后,是胃(謂)善不(否)。尚庶民勿𠯊(訏),夫且(祖)父爰才(在)。
按:“各”讀“恪”是,訓“敬”,謂敬慎。“寺”讀“時”當訓“是”,指上文乃父考(禹)、乃祖(鯀)的行跡。“善否”即好壞,禹的行為好,鯀的行為壞。“𠯊”即“吁”字,讀《詩·大雅·生民》“實覃實訏”之“訏”,鄭箋:“訏,謂張口嗚呼也。”《正義》:“訏音呼,字又從言,故為張口嗚呼。”本義是大呼,這裡含有是慨歎之意。“祖父”指乃祖乃父,猶言“先輩”。末二句當點讀爲:尚庶民勿訏:“夫祖父爰在?”即當使庶民不要大呼:“那些先輩在哪裡?”要表達的意思就是告誡啟不要忘記了先輩的善惡行為,而要庶民們大叫提醒。

簡63:各(格)女(汝)庶由(胄),尚役乃光,而各(恪)祗齋(齊)𥁰(明)。
不求甚解先生認為“役”為“用”,“乃光”指啟之光寵。簡文的意思是要啟的后代行用啟的光寵。(93#)
按:格,告也。役,當從不求甚解先生說訓“用”,使用。“明”後整理者為逗號,當為句號。

簡63:曰:母(毋)䖒(戲)于常。善則奚父,而子孫以長,亓(其)善救(逑)父,後亓(其)余(舍)臧。
整理者:奚,讀為蹊,徑、道,引申爲“由”、“從”。典籍或作“徯”。善則奚(蹊)父,謂父善則從父之善,與下句“奚(蹊)父之兇(凶)”相對文。〇不求甚解先生讀“奚”爲“係”,訓“繼”。
按:“奚”讀“係”是,繼承義。“善則係父”即“係父之善”,謂繼承其先輩的善行。“長”後當為分號或句號。“救”讀“逑”是,匹也,言齊等。“余”疑當依字讀,是啟之自稱。臧,善也,此用為動詞是讚美義。這幾句是兩(羕中)讓啟對其子孫說:不要戲侮典常,要能繼承乃先輩的善行,子孫才會久長;你們的善行與先輩相當,後人才會讚美我。

簡64:奚(蹊)父之兇(凶),是胃(謂)大童(憧),上帝絕[午+又](御),不凥(處)亓(其)邦。
整理者:凶,惡行。童,讀為“憧”,愚。[午+又],“舂”之省形,讀為“寵”。〇my9082先生云:“[午又]”讀爲“御”,“御”是進薦、進獻(飲食)之義,簡文中意猶“饗”(“饗/享”亦供奉、進薦飲食。《說文通訓定聲》:“受食亦曰饗。”所謂施受同辭)。“上帝絕[午又](御),不處其邦”是說:上帝絕其進御之飲食(不饗/享),不在這個國家待(所以今後也不會再給此邦降綏福佑)。(39#)
按:奚,讀係,繼承。童,疑讀為“動”,震動,猶言不安定。“上帝絕御,不處其邦”當是言上帝絕其御,使不處其邦。“御”同“馭”,即“御(馭)民”、“御(馭)天下”之“御(馭)”,這裡用為名詞,指統治權。這幾句大意是:繼承先輩的惡行,這就叫做大不安定,上帝會斷絕其統治權,使其不能安居於國家(猶言“失邦”、“失國”)。

簡65:夫上帝之匿。 按:“匿”同“慝”,惡也,用為動詞即厭惡義。

簡65:[台+司無口](怡)寧又(有)信。
按:首字當讀“始”。寧,安也,指不變化無常。

簡65-66:或(國)亓(其)保嘼(單),后亓(其)庶人。
整理者:保,《說文》:“養也。”嘼,“單”字繁構。單獨,指孤獨幼弱者。
按:“嘼”疑爲“獸”之異體或省寫,讀爲“守”。“保守”此用為名詞,指所保守的疆土。后,君也,此用為動詞,同“君民”、“君天下”之“君”,猶言統治。庶人,即庶民。此二句意思是:立國于其所保守的疆土,統治其庶人(民)。

發表於 2025-1-12 16:45 | 顯示全部樓層
簡66:圭中或言曰:后,余方告女(汝),民之族(驟)𠭘(刑)不𦀚(贏)。
整理者:族,讀為“驟”,《說文》“驟”字段注:“引申爲凡迫促之意。”《廣雅•釋詁三》:“驟,數也。”
按:“或”當括讀“又”。後兩句當作一句讀作“余方告女(汝)民之族刑不贏”,句末當爲句號。“族”於簡71寫作上“聚”下“𠱠”形,實為聚眾之“聚”的專字或繁構,用與“族”同,可知“族”當讀爲“聚”,爲共同義。“民之聚刑不贏”謂人民共同犯法而不稍減。這裡是圭中告訴啟民人不斷犯法的原因。

簡66:不隹民𡪲(潰),無有𢼸□,是以使亓(其)命不成。
ee先生認為“𢼸”後未釋字似是“維”字。(21#)〇my9082曰:,蓋“成”也是終、就、畢的意思,猶言不能沒身就世(即不享天年)。(43#)
按:“隹”當括讀“惟”。“𡪲”當讀匱乏之“匱”,猶言貧窮。“𢼸”當讀“微”,少也。其後之字疑是從糸夃聲,即“䋼”字,讀爲“盈”,謂多餘的財富,亦與“成”為韻。命,指君主的命令。不成,猶言不從也。這三句意思是:不考慮人民的貧窮,沒有一點餘財,所以君主行使其命令也沒人聽從。

簡67:中曰:“民攸懲[戈戈戈](殘)䞈(詭),出族喪,是胃(謂)魚(魯)光。
my9082先生認為“戔䞈”既可讀“散偽”,近義連言,皆爲(品質、質量)不好、猥雜亞次於上之稱,也可能讀“散貨”,即行濫之貨物。(29#)〇又曰:讀爲“散偽”的可能性大些。(43#)
按:此數句疑當讀作:“中曰:民攸懲賤,䞈出族喪,是謂魚光。”懲,是畏懼義。賤,是貨物價格低廉。䞈,my9082言讀“貨”者當是,《說文》:“䞈,資也。或曰:此古‘貨’字,讀若‘貴’。”這裡當即指財貨、貨物。“族喪”即“聚喪”,言共喪也。魚,讀為漁利之“漁”,取也。光,當讀為“曠”,空也。“漁曠”謂取利落空,猶今言“虧本”。這幾句的大意是:人民所害怕的是貨價太低,貨物賣出大家都喪失了利潤,這就叫做“魚光(漁曠)”。

簡67:民則告于天倝(幹)、司𥹜(校)與羣不葬,乃[亡+示](祚)之于門右,以敘(除)亓(其)央(殃)。
整理者:天倝、司𥹜、羣不葬,神祇名。〇my9082先生疑“天倝”讀為“天斡”, 意猶“天鈞/均”。(46#)
按:“天倝”讀“天幹”、“天斡”均可通,《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有“斡官”,如淳注:“斡音筦,或作幹。斡,主也,主均輸之事,所謂斡鹽鐵而榷酒酤也。”然作為神名不見於其他典籍,難以比附,當指主天蓋運轉之神。司𥹜,此神名又見《五紀》,雖然本文或用“𥹜”為“校”,然此當讀“要”訓“約”,即司約(見《周禮•秋官》),本官職名,亦用為神名。群不葬,當指野死無所歸屬之鬼。“[亡+示]”字從示亡聲,當即“𥛱”字,或作“祊”,《說文》:“𥛱,門内祭,先祖所以徬徨。祊,𥛱或從方。”“祊”為門內之祭,故曰“乃祊之于門右”。

簡67-68:民族(驟)見[上白+下木]言之灋(廢),民則告于司[二虎相對](禍)、大行。
整理者:[上白+下木],疑“冥”字。一說為“臬”字之訛,指標準法度。司[兩虎相對],即司禍,楚祭禱簡作“司𥛔”。〇灋,整理者讀“廢”。ee先生認為如字讀即可,方法的意思,沒有必要破讀爲“廢”。(17#)〇my9082先生認為也許應當讀為“發”。(93#)
按:族,當讀“聚”訓“共”,“族見”即共見,與下簡69之“厶(私)見”為對文。“[上白+下木]”字疑即“柏”字,讀為“迫”。“言”,疑此為“䇂”之繁構,讀為“愆”,罪也。“迫愆”即近罪,指即將被定罪,此亦禍患也。灋,似以my9082先生讀“發”近是。“[二虎相對]”字象二虎正、倒相對,可能即“化”的異體,即相過、過遇之“過”的本字,故此可讀為“禍”,亦可讀為“過”。《抱樸子•微旨》引《易內戒》及《赤松子經》及《河圖記命符》皆云:“天地有司過之神,隨人所犯輕重,以奪其算,算減則人貧耗疾病,屢逢憂患,算盡則人死,諸應奪算者有數百事,不可具論。”

簡69:以陞(登)竆(窮)相(桑),由我于皇,去某之央(殃)。
按:由,讀“迪”訓“導”,引導義。皇,整理者指出“窮桑”為少皞氏所居,則此“皇”當為西皇,《離騷》言“詔西皇使涉予”,王逸注:“西皇,帝少皞也。”蓋戰國時人以少皞氏居西方,西方為秋司刑殺,故人有罪愆,則希望能通過司禍、大行二神引導至於窮桑,以求西皇為之脫罪也。

簡69:民厶(私)見役之灋(廢),民則告于上帝、司門、水[人+舌+月](佸)、晦明。
不求甚解先生認為“役” 當讀為“病疫”的“疫”。(93#)
按:“役”似讀“疫”是。“[人+舌+月]”字左旁從人,右旁上舌下月,即舌頭之“舌”的專字,即“佸”之異體。“佸”此疑讀為“活”、“澮”字,“水活(澮)”蓋指溝渠之神。晦明,指月、日。

簡70:民則薁(奧)[宀+彔](祿)翟(䊮),[氵+舌+月](厭)[亡+又]<[乍+又]作>不章,是胃(謂)忻翏(穆)之尚(常)。
my9082先生認為“[宀彔]”可如字解,本是倉庫的意思,作動詞則爲庫藏,與“奧”近義連言。字或作“鹿”、“廘”, 《廣雅•釋宮》:“廘,倉也。”《玉篇》广部:“廘,庾也。”(35#)
按:“薁”讀“奧”為積蓄義。“[宀+彔]”字如my9082先生所言,讀“鹿”或“廘”,指倉庫。“翟”疑當讀“糶”,《說文》:“出穀也。从出从䊮,䊮亦聲。”“[氵+舌+月]”即“活”字,這裡當讀為廥積之“廥”,《說文》:“廥,芻藁之藏。”也用為倉庫義,《廣雅•釋宮》:“廥,倉也。”“活(廥)”當屬上句讀。“[亡+又]”乃抄手筆誤,將“亡又”二字誤書為一字,當讀“無有”。故前兩句當讀作“民則奧廘糶廥,亡(無)又(有)不章”。“奧廘”指往倉庫裡積蓄糧草,“糶廥”指從倉庫裡輸出糧草。

簡71:夫庶民隹(唯)神,而不可齊(齋),[言丨](望)民之敬,竆=(躬身)焉作。
整理者:[言丨],讀爲“望”。字又見於郭店簡《緇衣》簡一七禾上博簡《緇衣》簡一〇所引《詩•都人士》,今本作“望”。
按:“齊”疑當讀“濟”,成也。“丨”是楚文字中表細小義的“細”的表意初文,“[言丨]”即“䛜”之異體,同“訊”,問也。《緇衣》中所引《都人士》本為今本所無的佚章,郭店簡《緇衣》簡17引《詩》云:“其頌(容)不改,出言又(有)丨,利(黎)民所[言丨]。”當讀為“其容不改,出言有次,黎民所諮(咨)。”“諮(咨)”亦問也,與“訊”音近義同。漢人所用《詩經》本均無此章,乃據時傳之首章改《緇衣》,今人據之,遂失“丨”之音讀。“敬”當讀為“儆”,儆誡。“訊民之儆”即問民之所要儆誡之事,即下文人民傷膝足是因為什麼,人民傷肱臂是因為什麼等等。

簡71:民[聚+𠱠]傷膝足。
整理者:[聚+𠱠],字形下部受“臨”字類化而從三口作,讀為“驟”。
按:“[聚+𠱠]”當即“聚”之繁構或異體,亦可理解為聚眾之“聚”的專字,三口表示人多之意。簡文下或用“族”,可知“聚”、“族”音近義同,為“共”義。

簡73:亓(其)祟非它,乃隹(唯)侍人。
整理者:侍人,本指君王的近侍,簡文中為祟名。
按:此“侍人”當為神名。

簡73:民族(驟)腸(傷)耳目,是胃(謂)不章,亓(其)祟大(太)歲與皮(彼)罙(深)光。
按:“與”前當加逗號。“太歲”、“深光”均神名。

簡74:簡73-74:又(有)疾凥(處)心[厶+心+司無口]=(怠怠),是胃(謂)民汹(兇),又(有)祟上帝與皮(彼)后風。
整理者:柰,小字後補。
按:“[厶+心+司無口]=”的“=”疑是合文符號,當讀“厶(以)怠”,“以”猶“而”也。“怠”即倦怠。“有疾處心以怠”謂有疾病處於心中而倦怠。整理者注中之“柰”字當是“祟”字之誤。
發表於 2025-1-13 22:04 | 顯示全部樓層
簡74:天建霝(靈)土,嚴亓(其)又(有)尚。
my9082先生曰:“靈土”,“靈”訓善(《廣雅》:“靈,善也。”也可讀“令”,亦善),好的國土,與下文“休邑”意同(“靈”與“休”、“土”與“邑”相當),表達變化耳。(85#)
按:my9082先生說是。“靈”訓“善”,“靈土”猶《孟子•滕文公上》所言“猶可以為善國”之“善國”。嚴,嚴謹。其,而也。

簡74:尚啟或女〈母(毋)〉汹,為尓(爾)紀䋁(綱)。
my9082曰:“啟或(國)”,辟疆(當然,也有可能是“啟導國家不兇亂”的意思)。(44#)〇又曰:“啟或(國)”,我們在44樓已言:“或”讀“國”(篇中多見),“啟或(國)”,辟疆。(85#)
按:“啟或”即“啟國”,傳世典籍多稱“開國”,即創建國家。《易•師•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開國”馬王堆帛書本作“啟國”,上博簡本作“啟邦”。

簡75:上帝建后,又(有)[旂+心](幾)又(有)厇(度),母〈女(汝)〉啟乃成,尚大或(國)是固。
整理者:[旂+心],從心,旂聲,讀為“幾”,期。
按:“[旂+心]”當讀“圻”,疆界。亦通“畿”, 《漢書•文帝紀》“封圻之內”顏師古注:“圻亦畿字。”“厇”當讀“宅”,指帝王所居之都城。母,當讀“毋”。啟,開也。尚,當。此數句大意是說:上帝在下土建立君主,就有疆域有都城,不用刻意開闢就自然完成,成為穩固的大國。

簡75-76:天克[午+又](崇)乃䙴(遷)皇,凥(處)尚(常)[土+丰](封)疆,隹(唯)𠍳(益)𨳟(闢)尚(常)。
My9082先生認為“[午+又]”當讀“御”(39#)。又曰:“遷皇”就應是遷徙離開的皇、天之類的神祇。簡文“天克[午又](御)乃遷皇,處尚封疆”,是說:天能夠把遷徙離開的皇迎接回來,使之處在應當的封疆邦土。這個“[午又]”,同樣讀爲“御”,是迎接的意思。(42#))
按:“[午+又]”讀“御”是,進也,此為推舉意。乃,代詞,你。䙴(遷),升也、登也。皇,大也,此用為名詞指君位。本條兩個“尚”字疑均應讀“當”。益闢,進一步開拓。這數句意思是:上天推舉你登上君位,居住在應得的封疆之內,只能適當地進一步開拓疆土。

簡76:政(正)皮(彼)不若,而弋(代)是敵,賓皮(彼)休邑,后亓(其)啻(諦)。
按:“政”當讀征伐之“征”。不若,不順,指不服從之國。弋,讀“代”本為更替義,這裡當是取代的意思。敵,對抗。休邑,美善之國,這裡指夏的都城。啻,讀“諦”訓“審”,清楚、明白之意。這幾句是說:要征伐那些不肯服從他的國家,而對抗那些想取代你的人,讓諸國都來國都朝覲,君主你(指啟)要清楚這事。

簡76-77:邦家既奠,而益大亓(其)[旂+心](幾),是胃(謂)上闢,邦或(國)不坪(平),而兵朿=(迹迹)。
質量復位先生認為“[旂+心]”可讀爲“畿”。(22#)〇不求甚解先生也認為此字可讀為“畿”。(66#)又曰:這裡的“益大其畿”就是益大其邦畿。擴大邦畿必然侵佔別國的土地,帶來戰爭,因此簡文後面說“邦國不平,而兵迹迹”。
按:“[旂+心]”讀“畿”是,嚴格地說當讀“圻”通“畿”。“上闢”即崇尚開疆拓土。朿朿,整理者讀“迹迹”是,《方言》十:“迹迹、屑屑,不安也。”郭璞注:“迹迹、屑屑,皆往來之貌也。”“兵迹迹”謂戰亂不斷。

簡77:又(有)水將至,而嘼沆=(沆沆)。
整理者:“嘼”字後疑漏重文符號。嘼嘼沆沆,讀“嘽嘽沆沆”,洪水廣闊盛大貌。
按:“嘼”仍疑是“獸”之或體,當讀“守”,指所守御之國。沆沆,《說文》:“沆,莽沆,大水也。一曰大澤皃。”蓋“沆沆”猶言“莽沆”,乃水面廣大之貌。“而守沆沆”謂其所守御之國將成為汪洋澤國也。

簡79:邦或(國)不寍(寧),亓(其)又赤兵。 按:赤,空也、盡也,義同“荒”。“赤兵”蓋謂造成災荒的戰爭,即《老子河上公章句•儉武》所謂“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傳本《老子》第三十章或有此四句,均為注文混入正文者。)

簡80:邦或(國)不羕(祥),吝于者(諸)皇。
整理者:諸皇,眾先祖。
按:吝,當依《說文》訓“恨惜”。

簡80-81:又(有)兵亓(其)乍(作),幾(豈)至于城(成)?
按:此非問句。“幾”當依字讀,幾乎。“城”即都城。“幾至于城”謂幾乎至於都城,所謂“兵臨城下”。

簡81:邦家安寍(寧),而大造紀兵,是胃(謂)斀金,邦或(國)不寍(寧)。
按:紀,疑“基”之假借,亦造設義,《爾雅•釋言》:“基,設也。”郭璞注:“基亦為造設。”

簡81-82:邦家既奠,而族(驟)𥹜(校)鬲(歷)亓(其)野里,族(驟)[旂+示](譏)封疆,是胃(謂)洹(桓)厇(度),嚴𣪊(愨)亓(其)作,民[人]亓(其)茖(落)。
按:“族”仍當讀為“聚”訓“共”。 [旂+示],當讀“圻”,此用為動詞,是劃定疆界義。厇,當讀“宅”。嚴愨,即嚴謹、嚴格。作,這裡指活動範圍。這幾句當是說國家內的諸侯、大夫有封國采邑者。大意是:國家既已安定,而諸侯大夫們都校核其野里的區域,都劃定封疆的界限,這就叫作“洹宅”,嚴格地控制人民的活動範圍,人民就會零落不蕃。

簡85:尚或恐不中于民,曰乃邦不型。
按:“或”當括讀“又”。中,得也。“乃邦不型”當是人民發牢騷的話。這兩句意思是:如果又擔心不得民,說“你的國家不符合規範”。

簡85-86:后則或立鼓,門于乃宮,以[既+火](暨)庶民,之(止)[出+心+攴](黜)不章。
王曉華先生認為後二句當作一句,“[既+火]”當讀“訖”訓為“絕止”、“斷絕”。“[出+心+攴]”字應讀“屈”。“以訖庶民之屈不章(彰)”就是“以斷絕庶民之冤屈不得彰顯”的意思。(《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拾肆)讀記(三),復旦網2024/12/23.)〇ee先生認為此數句當讀作“后則又立鼓,門于乃宮,以暨庶民之屈不章(彰)”,這個“暨”猶《淮南子•氾論》的“待”。(18#)
按:上引二位先生之說多可從。或,當徑括讀“又”。門,這裡用為動詞,是設人守門之意。“[既+火]”即後世之“炁”字,可讀為《禮記•內則》“三王有乞言”之“乞”,訓“求”。這數句可讀作“后則又立鼓,門于乃宮,以乞庶民之屈不彰”,大意是君主就又設立鼓,在宮中設專人守門(負責聞鼓音聽事),以求得人民無法表達的冤屈。

簡86-87:恐亓(其)又(有)義(宜)辭而弗得,門則去人,是(寘)亓(其)鼓,亓(其)音大昜(揚)。后,女(汝)聞之,必求其靜(情),以交(徼)天之羕(祥),是胃(謂)夭[佱+貝],亓(其)又(有)民而或(國)其昌。
王曉華先生曰:“義”整理者讀為“宜”,似不必。這裡的“義”即“正義”的“義”。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拾肆)讀記(三),復旦網2024/12/23.)〇好好學習先生以為“夭[佱+貝]”當讀“要法”。(11#)
按:“義”疑讀“儀”,訓“善”、“宜”均可。《爾雅•釋詁》:“儀,善也。”《釋名•釋典藝》:“儀,宜也,得事宜也。”又《方言》二:“儀、𢓜,來也。”亦通。“后,女(汝)聞之”當作一句讀為“后如聞之”。“交”不必讀為“徼”,依字讀意即可通,合也。“夭[佱+貝]”似以好好學習先生之讀較佳,“要法”可理解為重要之法,也可訓“要”為“約”,“要法”即“約法”。

簡87-88:事亦又(有)或(惑),亡(無)又(有)不型,而猷(猶)鼓門,思(使)后聞亓(其)聖(聲),是胃(謂)自傾,則參之于九枉,則可加型。
按:“事”當讀“使”,是假使、如果之意。“或”當讀為“國”。前二句當讀為一句作“使亦有國無有不型”。這幾句意思是:如果國家已經沒有不合規範的情況,而仍然置鼓設守門人,使君主空聞其鼓聲(而無事可說),這就叫做“自傾”,就可以參考上面所說的“九枉”來應對,就可以增加規範。

【小結】①《兩中》是一篇《夏書》,但它的產生時間不早,為戰國時期的擬作,從內容和文字風格看,具體製作時間當是戰國中期偏早。②《兩中》是篇類似《呂刑》的法律文獻。③《兩中》是利用了古傳“啟代益作后”的故事為背景,而抒發作者的法制觀念,此觀念是戰國時人的觀念,而與傳說中之夏朝的法律制度無關。④“兩中”的圭中、羕(祥)中二神,疑與古傳用以決獄解訟的解廌(解豸、獬豸、獬廌、觟𧣾)有關,解廌一稱神羊,《說文》:“廌,解廌獸也,似山牛,一角。古者決訟,令觸不直。”《論衡•是應》:“觟𧣾者,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獄,其罪疑者,令羊觸之。有罪則觸,無罪則不觸。斯蓋天生一角聖獸,助獄為驗,故皋陶敬羊,起坐事之。”《後漢書•輿服志》:“獬豸神羊,能别曲直。”自西周早期金文“灋(法)”字即從“廌”作,可知此傳說由來之古。此二神即解廌、神羊的人格化,“解”或作“觟”,從“圭”聲,即“圭中”也;羊者,祥也(《說文》),即“羕(祥)中”也。特稱“中”者,既用為伯仲之“仲”,亦用“中”義,中正無私,言其公也。
發表於 2025-1-17 16:5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王寧 於 2025-1-17 18:59 編輯

【訂補】
簡2:啟乃賓[辶+吅+支],而𢼸(美)成齋。三日,乃善大備(服)。
按:此“賓”字當讀為“擯”,段玉裁於《說文》“擯(儐之或體)”字下注云:“《莊子·徐無鬼》注曰:‘擯,棄也。’此義之窮則變也。‘擯’之言‘屛’也。”此“賓(擯)”當爲屏退義。“[辶+吅+支]”字,潘燈先生認為原為“𨑤”當讀“䞚”(52#),我曩讀“企”,(67#)不確,此字疑當釋“𨑤”讀為“伎”,後亦作“妓”,所謂“伎樂”或“妓樂”,亦稱“女樂”者,《論語·微子》:“齊人歸女樂,季桓子受之。”簡文“跂(伎)”即謂此。“𢼸”當讀為“微”,減少義。“成”當讀為“盛”,指盛器。《禮記·喪大記》:“食粥於盛,不盥”,鄭注:“盛,謂今時杯杅也。”“微盛”即減少酒食盛器,謂縮減飲食也。此數句當讀作“啟乃擯伎而微盛,齋三日,乃善大服。”“擯伎而微盛”即屏退伎樂,縮減飲食,以齋戒也。

簡9:帝曰:來,尓(爾)各(格),女(汝)百神。
簡13:尔𠂔(次)格庶由(胄)。
按:“尓”均當讀“彌”,《玉篇》:“彌,徧也。”格,告也。“彌格”即“徧告”。簡13“𠂔”ee先生謂當讀“咨”(21#),當是。

簡9:余欲降由(胄)于下。
簡11-12:帝乃言:自乃朕由(胄),山川百神之由(胄),及日月星辰之由(胄)。
簡13:尔𠂔(咨)格庶由(胄)。
簡61:胤由(胄)皆臧。
簡63:格女(汝)庶由(胄)。
按:上述“由”字我曩讀“迪”訓“道”(68#),非是,當從整理者讀“胄”,後嗣。

簡11:純疇乃[爿+臣+貝](狀)。
簡12-13:允哉乃[爿+口+戈](狀)。 簡15:優游哉乃[爿+言](狀)。
簡48:休哉乃[爿+言](狀)。
整理者:皆讀為“狀”,情由、陳述。《莊子·德充符》:“自狀其過。”
按:“狀”字古無言談、陳述之訓,故諸字讀爲“狀”甚可疑。“[爿+臣+貝]”即“贓”字,“[爿+口+戈]”即“臧”字,“贓”、“臧”古音均精母陽部音同,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於“臧”字下曰:“臧,俗字亦作贓、作臟。”則“[爿+言]”字亦必同“臧”。簡文中“贓”、“[爿+言]”均當讀“臧”,《爾雅·釋詁》:“臧,善也。”此處特指所言之善,故“[爿+言]”從“言”是表示善言之“臧”的專字。簡34言“優游哉尼辭”,“臧”與“尼辭”相類,可知“臧”即“臧言”,類同於“讜”(《玉篇》:“直言也,善言也。”)、“昌”(《說文》:“美言也。”),指善言,簡稱“臧”蓋為用韻而然。“純”是美好義,“允”訓“信”是確實義,“優游”義同“然”是對的意思(說見下),“休”也是美好義,都是對“臧(善言)”的進一步讚譽。〇另:整理者所引《莊子·德充符》文,原文是:“申徒嘉曰:‘自狀其過以不當亡者眾,不狀其過以不當存者寡。’”古今學者不得“狀”字之讀,說皆迂曲。俞樾已經指出“狀”與“壯”、“莊”、“臧”通(見《諸子平議·韓非子》“而士卒之逃事狀匿”條下按),《德充符》此處之“狀”即“臧”之假借字,訓“善”、“美”為美化義,也可讀“藏”為隱藏、掩蓋義。申徒嘉對子產說的意思就是“自我美化(或掩蓋)其罪過認為自己不該死的人多,不美化(或掩蓋)其罪過認為自己不該活的人少。”文意顯豁圓通,故此“狀”字不當釋為“情由、陳述”之意。

簡12:隹(唯)休廌(俊)之用。
按:休,美也。廌,當讀為推薦之“薦”,進也。

簡13“唯休若之用”。
按:“若”當訓“擇”。《說文》:“若,擇菜也。”段注:“《晉語》:‘秦穆公曰:夫晉國之亂,吾誰使先若夫二公子而立之,以爲朝夕之急。’此謂使誰先擇二公子而立之,‘若’正訓‘擇’,擇菜引伸之義也。”

簡15:𢝊(優)舀(悠)哉乃狀。
簡34:𢝊(優)舀(悠)哉尼辭。
簡59:𢝊(優)舀(悠)哉尔方告我天建
按:“𢝊舀”整理者讀“優悠”,然先秦兩漢書中無此詞語,當即“優游”,典籍中又有“優遊”“優繇”“優䌛”“優猶”等多種寫法(參《辭通》1016頁),乃疊韻連綿詞,然無作“優悠”者。也簡稱“優”或“游”,《文選·班孟堅典引》“雖云優慎”蔡邕注:“優謂優游也。”《詩·大雅·卷阿》“來游來歌”陳奐《傳疏》:“游,優游也。”本和柔安適之意。然簡文之“優游”的用法實為初見,與傳世典籍不同,固疑是然辭,《方言》十:“欸、𧫦,然也。南楚凡言然者曰欸,或曰𧫦。”“欸”、“𧫦”均影母之部字,之幽合韻,《詩經》《楚辭》均然(參《漢字古音表稿》P6-7),則可音轉入影母幽部讀若“𢝊”,緩讀則為“𢝊舀”、“優遊”等,故“優游哉”義相當於“然哉”,表示對方說得對。

簡18:祀德不格,唯言時誇。
簡20:德祀大章,唯天之常。
簡51:皇皇上帝,乃在玄天,爰會德祀,齊肅犧牲。
按:或言“祀德”,或言“德祀”,曩我讀“祀”為“配”,不確。“祀”當依字讀,指祭祀。此“悳”當從《說文》訓“升”,也可讀為“登”以訓“升”,為進獻義。“祀德不格”言祭祀進獻不至,猶言不祭祀。“德祀”即“登(升)祀”,言進獻祭品以祀。

簡25:隹(唯)《九卲(韶)》《六吁(羽)》《六䧄(護)》疋(疏)戚(蹙)。
按:《九韶》《六羽》均樂舞名,古書有徵;商湯之樂舞《護》或稱《大護》,似無言“六護”者,故言“䧄”讀“護”甚可疑。

簡32-33:天□敷德,而司彼不型與瀆明刑。
按:“天”後之字疑可補作“𠏴(質)”。

簡34:𢝊(優)舀(悠)哉尼辭。
整理者:尼,讀為“迡”,近也。〇my9082先生曰:對比“純疇乃狀”(簡10)、“允哉乃狀”(簡12-13)、“優悠哉乃狀”(簡15)、“休哉乃狀”(簡48)等,“乃狀”:你的辭狀、陳述,則很顯然可知“尼[台司]”當讀爲“爾辭”,意即你的辭狀、陳述。(70#)
按:“尼”字含義當從整理者說,然“迡”字晚出,《說文》不收,《玉篇·辵部》以為“遟”之異體。《廣韻》《集韻》中收之訓“近也”。“尼”本有“近”義,《小爾雅·廣詁》:“尼,近也。”《爾雅·釋詁》:“即,尼也。”郭璞注:“尼者,近也。”邢昺疏:“尼,近也。”或通“昵”,偽古文《說命中》:“官不及私昵”偽孔傳:“昵,近也。”《說文》正字作“暱”,釋云:“日近也。从日匿聲。《春秋傳》曰:‘私降暱燕。’昵,暱或从尼。”段注:“《釋詁》、《小雅》傳皆云:‘暱,近也。’《左傳》:‘不義不暱’、‘非其私暱,誰敢任之。’”又於“昵”下注云:“按古文叚‘尼’爲‘昵’。《古文尙書》:‘典祀無豐於尼。’《釋詁》云:‘即,尼也。’孫炎曰:‘即猶今也。尼,近也。’郭樸引《尸子》:‘悅尼而來遠。’《釋文》引《尸子》:‘不避遠尼。’自衛包改《尙書》作‘昵’,宋開寶閒又改《釋文》,而古文之讀不應《爾雅》矣。”簡文中的“尼辭”即“近辭”,指剛才說過的話。這句本來是圭中讚同兩(即羕中)所說的話曰“優游哉尼辭”,謂羕中剛才說的那番話很對。

簡67-68:民族見[白+木]言之灋
簡68:某也以見[白+木]言之故。
整理者:[白+木],疑“冥”字。一說爲“臬”字之訛,指標準法度。
按:“[白+木]”字可能是“皋”或“杲”的異寫,在簡文中讀為“咎”,“咎言”即《詩·氓》“爾卜爾筮,體無咎言”之“咎言”,鄭箋釋爲“兇咎之辭”,當即卜筮結果之凶兆,預示著將有災殃。蓋“咎言之法”是一種應對凶兆之法,故下簡文言人民“見咎言”之後,就會通過向司禍、大行祭祀祝禱,希望“去某之殃”。

簡74:有祟上帝與皮(彼)后風。
按:“帝”後當加逗號。

簡77:邦或(國)不保,民人□。
按:末字疑當補作“亡”或“乃亡”。

簡83:民𢽍(遭)兵甲,而帥有勿(忽),是謂大龍,有國不祥,民人其兇。
My9082認為“𢽍”也可讀“造”。(44#)又認為也可能是讀“聚”。(54#)
按:“𢽍”讀“造”是。“勿”即“𣃦”字,是一種旗幟名。《說文》:“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雜帛,幅半異。所以趣民。故遽稱勿勿。𣃦,勿或从㫃。”這幾句是說:民間私自製造武器、鎧甲,而且其頭領也有自己的旗幟,這就叫做“大龍”,對於國家來說這是不好的事情,人民會遭遇兇禍。蓋謂民間私自拉幫結夥、推舉酋帥,製造武器、鎧甲和旗幟,是一種很大的不安定因素,是禍亂的起因之一。

簡85:建邦既成,九枉即平。
整理者:九枉,疑指上文所列邦家安定之後所不當做諸事。
按:上文所列之諸事有上闢、闢行、大曾、大迒、大且、大御、大傾、斀金、進數、洹厇、大龍、大哀、大玄,凡十三事,則可知“九枉”之“九”非是實數,而是虛指很多、諸多。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注册

本版積分規則

簡帛網|手机版|小黑屋|

GMT+8, 2025-1-30 13:30 , Processed in 0.04126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