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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八《治邦之道》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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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5-4 19:23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不度
原整理者引《荀子•解蔽》篇之文而訓爲“制”,恐不確。因彼處的“度”明顯是名詞,指制度,而簡文明顯是動詞。
按:此處的“度”當就是一般的忖度、揣度、考度、謀慮之義。《爾雅•釋詁》:“度,謀也。”《國語•晉語三》:“謀度而行。”韋昭注:“度,揆也。”又《玉篇•又部》:“度,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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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5-4 22:19 | 顯示全部樓層
簡4:不﨤(及)高立(位)厚飤(食),以居不懁。

按:懁,原整理者訓爲“退”,似不妥。懁,或可讀爲“嬛”,好也。以居不嬛,意即居住之處所不好?


簡5:皮(彼)天下之[尒賏](銳?/俊?)士之[衣又止](遠?)才(在)下立(位)而不由(迪)者,按:[衣又止],上面已有學者指出,[衣又]字見於曾侯乙漆箱,用爲“牽”。但彼處用爲“牽”恐怕也是假借,其本字仍當是甲骨文中訓爲“貫、穿(衣)”的“擐甲”之“擐”字。

    疑簡文中[衣又止]當讀爲“繯”(此字當即《説文》“䭴/𩡧”字之後起形聲字,《説文》:“𩡧,馬一歲也。从馬;一,絆其足。讀若弦。一曰若環。”),《廣韻》:“繫也。”俊(?)士羈縻拘係在下位而不用,似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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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5-4 22:31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6:其粟米六擾敗(?損?)渫(竭)

按:所謂“渫(竭)”字,爲整理者所釋讀,諸位參與討論者亦多認同此説。但總感覺此字似乎可以另尋他解?
    有沒有可能上部的“乍”爲聲符,從而讀爲“沮”呢?“敗沮”似可成辭。
    又,上面ee先生所舉《容成氏》“決九河之滐”的“滐”,如果釋爲“沮”讀爲“阻”似乎同樣可以講通?——大禹治水,用疏導之法,自然是決去阻礙河流流通之障礙。而讀爲“決九河之滐(竭)”反而講不通?竭,有“干涸、枯竭”之意,放到簡文中反而不大通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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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5-4 22:45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4:[門厇]固以不[風孚]于上
按:原整理者存原篆之字,上面有學者(潘灯先生)釋爲“風孚”字,當可信。但字在簡文中,似不能讀爲“服”,而當讀爲“浮”,訓爲“罰”。簡文“託固以不浮于上”,大概是説藉口自己鄙固,從而逃避
君上的懲罰?

同樣地,
簡26:医吾為人辠(罪)戾,巳(已)「貝孚」(孚)不稱乎?
整理報告云:「貝孚」讀為孚,信用,誠信。
罗小虎指出:「貝孚」或可讀為“浮”,空虛,不實際。為人辠戾,應指刑罰而言。已浮不稱,似說刑罰不夠實際,與辠戾不相符合。《晏子春秋》有“刑殺不稱”之語。

——按:「貝孚」讀為“浮”,當是,但此處似乎同樣當訓爲“罰”,簡文意謂,還是說我對別人罪過的懲罰,與其實際的罪過不相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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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5-4 22:5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4:不[旨力]至力
按:所謂的“[旨力]”字,諸家之釋説似乎皆難以講通?我們懷疑此“[旨力]”字當是“敢”字的訛寫?字形可參《攝命》篇第14簡“女(汝)廼敢”之“敢”字。——本篇簡文多有訛寫者,如簡25的“侯”之於簡26的“医”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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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5-8 22:28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4:婦子賸[貝叚]
罗小虎:……這個字在楚簡出現過。我們認為應是“賸”字。……
從傳世文獻來看,字形確實可寫借用“媵”字。……賸、媵從“送”這個義項上看,似也可看成同源字的關係。
我們認為這個字在簡文中應該理解為“送”。
在同篇簡26中,這個字形也出現了,辭例為:“~(贅)位亓子弟”。整理報告讀為贅,我們認為這個字也應該讀為“賸”,指把職位傳給子弟。
“ ”字在楚簡也多次出現,從貝,叚聲。應該是表示假借之本字。假借與財物有關,故可從貝。《說文又部》:“叚,借也。”傳世文獻多作“假”字。在簡文中這個字可理解為“給予”,……

婦子**,意思應該是把妻子和小孩送人。我們認為這種贈送應該是有償的贈送,正如整理報告所引用的《淮南子·本經》“贅妻鬻子”所顯示的那樣。只是在釋讀上把這個兩個字讀為“賸假”似更為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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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婦子賸[貝叚]”,字釋爲“婦子賸假”沒有問題,然“賸假”之釋義,卻是說者呶呶。我們認爲,“賸”應讀爲“媵”,“假”字就是秦簡中“假父”“假子”之“假”。“假父”“假子”過去多解釋爲“義父”“義子”,或以爲不確(參:王博凱《讀〈嶽麓書院藏秦簡(伍)〉札記》)。其實,漢人謂非親生的子女爲假子,見《漢書•王尊傳》。“假父”“假子”不能直接等同於“義父”“義子”,但肯定包括“義父”“義子”。比較精确的表述,“假父”“假子”大概可以説成是沒有血緣關係的父子吧。
    “婦子媵假”,意思也是相對明確的,原整理者已指出同於“贅妻鬻子”。我們認爲“婦子媵假”可以變換句式表述成“婦媵子假”,意即將婦媵於他人(爲妻妾或奴婢),將子女假於他人(爲義子),也就是後世所謂“賣妻鬻子”之意。
發表於 2019-5-8 22:43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5:上乃憂慼,[骨青][亟心]以智(知)之于百眚(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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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骨青][亟心]”疑當讀爲“情㥛”。《説文》:“㥛,疾也。”今作“急”。“情㥛”或即情況緊急窘迫之義。“情㥛以知之于百姓”當是説(邦國)緊急窘迫的情況被百姓知曉。
發表於 2019-5-8 22:59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7(末簡末句):則亡(無)命大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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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原整理者將“於”訓爲“比”,不知何意?——好像此“於”字就應當是一般的介詞,並無特殊含義,需要注解的應該是“命”字?
    這句話似當讀爲“則亡(無)命(令)大於此”。《廣雅·釋詁》:“令,使也。”《戰國策·趙策一》“不令在相位”,意即不使其處於相位。令,使,使得。簡文“無令大於此”意即不要使得上述那些大於這些?

發表於 2019-5-9 11:55 | 顯示全部樓層
    綜合諸家之説,也貼個通行釋文(此篇沒讀懂以及不能確定的更多,喒家姑妄言之,諸位姑妄聽之吧):

        …………不免。乃斷奸杜慝,以免其屠(?瘏?)。固疐爲弱,以不掩於志,以至于邦家昏亂,殺(?)少削損,以及于身。凡彼削邦戕君,以及滅由虛丘,【1】□廢興之不度,故禍福不遠,盡自身出。故昔之明者,早知此患而遠之,是以不殆。是以不辨貴賤,唯道之所在。貴賤之位,豈【2】有在它?貴之則貴,賤之則賤。何寵於貴,何羞於賤?雖貧以賤,而信有道,可以馭眾、治政、臨事、長官,則或恥自(?/目?)營毳(?)□,是以甄上下【3】政德之晦明,不及高位厚食,以居不懁(?)。故昔之明者得之,愚者失之,是以仁者不用,聖人以解。故宅寓不理,以待明王聖君之立。故【4】興不可以幸。既其不兩(良?)於圖,則或□(懼?)於弗知,以免於眾,則何有益?
    彼天下之俊(?)士之還(遠?/繯?)在下位而不由者,愈自固以悲(誹?)  怨之。彼【5】聖士之不由,譬之猶歲之不時,水旱、雨露之不度,則【6】草木以及百穀曼(慢?/晚?)生,以癠不成。彼春夏秋冬之相受既順,水旱、雨露既度,則草木以及百穀茂長繁實,無衋(疾?)以熟。譬之人草木,而正歲時。
    彼善人之欲達,亦若上之欲善人,殹亂政是御之。故求善人,必從【7】身始,詰其行,辨其政,則民改。彼善與不善,豈有恆種哉,唯上之流是從。苟王之訓教,譬之若溪谷…… 【8】焉□,事必自知之,則百官敬。
    毋懷樂以忘難,必慮前後<?>,則患不至。毋感(?/惑?)於令色以還(熒?)心,稱其行之厚薄以使之,則□□□。毋縱欲【9】以枉其道,圖終之以功。毋面諒,毋作僞,則信長。毋憙譽,必察聽,免惡慮美,憎而遠之,則下不敢倞(?/弶?)上。毋惡謠,察其信者以自改,則過希。毋以一人【10】之口毀譽,徵而察之,則情可知。毋驕大以不恭,和其音氣與其顏色以擾之,則眾不賤,貧瘉(?)勿廢。毋咎毋誶(?),教以舉之,則無怨。唯彼廢民不循【11】教者,其得而服之,上亦蔑有咎焉。貴賤之位諸同爵者,毋有疏數、遠邇、小大,一之,則無弍心,僞不作。度其力以使之,飢渴、寒暑、勞逸,和於其【12】身,故[身]毋慎甚勤,服毋慎甚美,食毋慎甚盛(?)。故資裕以易足,用是以有餘,是以敷(?/賦?)均於百姓之溓(?)利(?)而愛者。故四封之無勤勞殣【13】{其刑政,是不改。不謀初過之不立,無寡(顧?)於諸侯。其民偷(?)弊以解<?>怨,託固以不浮(?)于上,命是以不行,進退不敢(?)至力【14】}病之人。萬民斯樂其道,以彰其德。懷(/矜?)惻聖君,上有過不加於下下,下有過不敢以誣上,失之所在,皆知而更之,故莫敢怠,以抗其修。君【15】守器,卿大夫守政,士守教,工守巧,賈守賈鬻聚貨,農守稼穡,此之曰修。今夫逾人於其勝,不可不慎,非一人是爲,萬民是爲。舉【16】而度以可,士興;舉而不度以可,士崩。故興善人,必熟(?/篤?)問其行,焉觀其貌,焉聽其辭,既聞其辭,焉少穀(?/觳?/由?)其事,以程其功。如可,以佐身相家。【17】上如以此巨祿(?)勸(/觀?)焉,則可以知之,彼天下無有閒民。君以其所能衣食,彼知上之情之不可以幸,則無…… 【18】
    雖踐位豐祿,吾豈愛□,如無能於一官,則亦毋弼焉。夫若是,民非其所能,則弗敢言。彼士及工商、農夫之惰於其事,以偷求生。【19】懋於其力,以求相賢。故民宜、地舉、貨實、政無穢,上不憂,邦家安。其政使賢用能,則民允。男女不失其時,則民眾。薄關市,則貨歸,【20】民有用。不厚葬(?/死?),祭以禮,則民厚。不起事於農之三時,則多穫。各當一官,則事靖(/清?),民不諼(?)。愛民則民孝,知賢則民勸,長乳則【21】畜蕃,民有用。謹路室,攝洍(/圯?)梁,修谷澨,慎舟航,則遠人至,商旅通,民有利。此治邦之道,智者知之,愚者曰:在命。曰:夫邦之弱張、【22】升(?)落(?)有常,譬之若日月之敘,一陰一陽。曰:彼豈其然哉?彼上有所可慼,有所可憙,可慼弗慼,可憙弗憙,故墜失社稷,子孫不屬。【23】可慼乃慼,可憙乃憙,故常政無忒。彼上之所慼,邦有癘(?/烈?)疫,水旱不時,兵甲驟起,盜賊不弭,仁聖不出,讒人在側弗知,邦獄眾多,婦子媵假,【24】市多儓,五種貴,上乃憂慼,情(?)㥛(?)以知之于百姓,乃恤其政,以遇其故,曰:吾焉失?此毋乃吾敷(?/賦?)均,是其不均?殹吾作事,是其不時乎?殹【25】吾𥝕(?/租?)稅,是其疾重乎?殹吾爲人罪戾,已浮不稱乎?故萬民溓(?)病,其粟米六擾敗竭(?/沮?),則儥賈其臣僕,賸位其子弟,以量其師尹之徵,而【26】上弗知乎?此物也,每一之發也,足以敗於邦。故防奪君目,以事之于邦,及其野里四邊,則無令大於此。【27】
發表於 2019-5-11 22:39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丘”前之字,ee先生釋爲“甲”當可信,字形可參《容成氏》第51簡的“甲”字。
按:“甲丘”之義,或當與《春秋》成公元年“三月作丘甲”有關。 ——“丘”係地方基層組織,“丘甲”古多以爲是每丘各出甲士一人。《司馬法》:“四丘出甲士三人。”“丘甲”實質上屬於軍賦。“甲丘”或當是指邦國內出軍賦之地區或民衆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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