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糧臺楚墓M17出土的玉劍首疑是一枚玉私印
《河南淮陽平糧臺戰國楚墓M17發掘簡報》(《中原文物》2019年第5期)介紹了1979年发掘的平糧臺戰國晚期楚墓M17的考古發掘簡況。其中M17:115號器,簡報介紹如下: “平”字玉劍首 1件。標本M17:115,白玉,表面有黄褐色沁,半透明。圓形,後端刻有“平”字,前端有一不透圓形穿,兩側有兩個斜鑽孔。直徑2釐米,厚1釐米。 簡報未發表全器的照片和綫圖。從介紹的文字來看,我們懷疑這應是一枚私人玉印章,理由如下。 從尺寸上看,此器直徑2釐米,厚1釐米,明顯偏小,與戰國時期常見的劍首尺寸範圍不符。如湖南益陽麻紡廠楚墓M10出土的玉劍首,直徑3.6、厚0.4釐米(《鳳舞九天》第144頁)。長沙楚墓出土的玉劍首中,M115:14-2直徑3.8、邊厚0.9,M1553:7直徑3.8釐米(《長沙楚墓》第324頁)。臨淄商王墓地戰國晚期墓出土的玉劍首M2:49-⑤徑6、厚1.7釐米(《臨淄商王墓地》第62頁)。 從此器出土時的周邊器物看,未見有與“劍首”搭配的其他劍體或劍飾。我們將此器出土時的周邊之物悉數標出: 在已出土玉劍首中,劍首面上常見精美的紋飾,但似未見刻字的情形。
凡此種種,此器的文化屬性可能不是劍首。如果將其視爲玉印,似乎要好理解一些。直徑2釐米,是印章的合理範圍數據。圓形印體也是戰國秦漢時期的常見私印樣式。但將其視爲印章,最大的問題在於它的“前端有一不透圓形穿,兩側有兩個斜鑽孔”,這是與常見實用玉印的透穿不相符的。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或許是因爲此印爲明器,只具其形和意,在實用性上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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