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脐厚螺 於 2026-1-26 14:07 編輯
簡19△字,整理者疑其爲“齧”字異文。 此段有韻,“裕”“逗”“[骨+族]”與“賽”“亟”分別押侯屋、職部韻,則中間的“逆”與“△”也應該押韻,“△”不會是“齧”字。此處“△”是馬的某身體部位,此字又見於簡20“乃△之”,是對於“盈脈”的治療方法,“△”應依賈連翔先生觀點讀爲“腳”,“後者是名動用法”。
“盈脈”之“脈”又見於簡3、簡17,整理者讀爲“蹄”,又引石小力先生意見讀爲“脈”,前說迂曲不可信,應取後說。簡17“頓脈”應依賈連翔先生觀點讀爲“臀脈”。
整理者在“盈脈,乃△之”下所引《周禮》鄭玄注之“蹄(踶)齧”(注64),與簡文並無關係,宜刪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