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zzusdy 於 2020-8-9 14:27 編輯
“極”為極盡,也有至義(到……為止),兩義相因; “盡”也有這兩義,用于時間(漢簡已習見)或空間。
比如買地券文: “田東比胡奴,北比胡奴,西比胡奴,南盡松道。” “田東比張長卿,南比許仲異,西盡大道,北比張伯始。”
《繫年》30號簡的“及X于汝”的X最大可能釋“(肆)”,或可以比照理解:“肆”之訓盡、極,因而可以是“到……為止”(與“肆”或為異文,而有諸多相似詞義引申路徑的“遂”,也有這兩種詞義。“遂”之為“達”,即達至,“遂”又為盡,《六元正紀大論》“請遂言之”,王冰注:“遂,盡也。”),意即“至”,與“及”義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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