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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0楼暮四郎于2016-04-17 10:02发表的  : 簡20有如下一節,整理報告斷讀爲:善君必(察)昔前善王之灋(法)律,(求)嬧(藎)之賢,可以自分,重任以果將。 我們認爲應當斷讀爲:善君必昔前善王之灋(法)律,(-肆)嬧(選)之賢可,以自分重任,以果將。 並非“求+又”字,而應當是清華簡一《皇門》簡1“”()字((肆)朕(沖)人非敢不用明刑)、清華簡五《厚父》簡3、簡8“”()字(“朝夕~(肆)祀”)的省變,也應當釋爲“”、讀爲“肆”,爲分句句首的連接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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