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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八《治邦之道》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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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0-14 10:39 | 顯示全部樓層
此字為“貨”的古文。整理者讀為“聚貨”無誤。《易·系辭下》:“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國語·楚語下》:“古者聚貨不妨民衣食之利。”
發表於 2018-10-14 21:11 | 顯示全部樓層
簡7“……焉觀其貌,焉聽其辭。既聞其辭,焉少穀其事,以程其功”云云,與《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簡1—2“有夏氏觀其容以使,及其亡也,皆爲其容;殷人之所以代之,觀其容,聽其言,凡其所以亡,爲其容,爲其言;周人之所以代之,觀其容,聽言,[辶句][亻厶司]者使,凡其所以衰亡,忘其[辶句][亻厶司]也。二三子勉之,寡人將[辶句][亻厶司]”可以結合研究。比较可知,“穀其事”之“穀”與“[辶句][亻厶司]”之“辶句”无疑當表示一詞(撇开樓上“穀”的读法分歧不论,“辶句”的旧说中董珊先生读为“考”于义最合),而“[亻厶司]”可據以讀“事”,《唐虞之道》簡23“聞舜悌,知其能[糸厶司]天下之長也”之“[糸厶司]”,裘先生读为“事”,得到普遍认同,是其通假之证(又可參謝明文先生《金文札記二則》)。
發表於 2018-10-16 08:03 | 顯示全部樓層
《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的“𨒡”字,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橫家書·謂燕王章》“因𨒡韓魏以代齊”,《戰國策·燕策一》該字作“驅”。據余先生所言,也許《治邦之道》的“穀”和《鮑叔牙》中的“𨒡”亦均當讀“驅”,即驅使之“驅”。 “少(稍)驅其事”即稍微指派他去做些事的意思。
發表於 2018-10-19 13:2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 20楼(余晓春) 的帖子

此種聯繫極其可信,“榖”、“句”音通絕無問題,這裡都讀為“講”,謝先生亦曾懷疑私人所藏一套春秋中期的編鐘“享我一人,肇榖威儀”的“榖”讀為“講”或者“糾”(《談談胡器中兩例“榖”字的讀法》,368頁下“注3”,“商周青銅器與金文研究”’學術研討會,中國鄭州,2017年10月27-29)。
發表於 2018-10-21 01:50 | 顯示全部樓層
清華簡八《治邦之道》簡17“既聞其辭,焉少穀其事,以程其功”中的“穀”字,學者爭議較大。按:《集韻》以為“穀”字之音可讀作“冓”。《康熙字典》引“《論語》‘不至於穀’,皇侃讀”為例。《說文》:“冓,交積材也。”段玉裁《說文注》:“高注《淮南》曰:‘構,架也。材木相乗架也。’按結冓當作此。今字構行而冓廢矣。”故“冓”字或作“構”,含有“積累”之義,與“積”字近義。《論語·泰伯》:“子曰:‘三年學,不至于穀,不易得也。’”以往學者將“穀”字理解為“俸祿”,引伸為“做官”,文意不通。若讀作“冓(構)”,理解為“積累”義,此句豁然開朗。大概意思是說“三年的學習,(知識)都不能達到積累的程度,(知識)不容易獲得。”因此,簡文“少穀其事”卽“稍冓(構)其事”,大概意思是說“稍加積累其事”。《禮記·儒行》:“儒有內稱不辟親,外舉不辟怨,程功積事,推賢而進達之。” 陳澔《集說》引應氏曰:“程算其功,積累其事。”此說與簡文“稍冓(構)其事,以程其功”相吻合。
發表於 2018-10-22 21:1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2“謹路室,攝汜梁,修谷澨,慎舟梁”之“慎”釋文中括讀“順”,沒有必要,比較《管仲》簡10“正五紀,慎四稱,執五度,修六政”可知。
發表於 2018-10-23 01:08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2“攝洍梁”之“洍”字,原括注為“汜”。王寧先生以為用“圯”為好,並引《說文》“東楚謂橋爲圯”為證。此說非是。第一個“梁”字,並非“橋梁”義,第二個“梁”字才是“橋梁”義。《國語·周語中》:“澤不陂障,川無舟梁,是廢先王之教也。”古人又以“石絕水為梁”,形成“堰塞湖”。《康熙字典》引《詩·衞風》“在彼淇梁”為證。第一個“梁”字當為此義。故“洍”或“汜”當按《爾雅·釋丘》郭璞注,解釋為“水無所通者”。
發表於 2018-10-27 01:49 | 顯示全部樓層
《治邦之道》“長乳”之“乳”字,即初生之物。漢賈誼《新書·胎教》:“無養乳虎,將傷天下。”“長乳”猶言“長幼”,是指使初生之物成长。《晏子春秋·雜上九》:“君探雀鷇,鷇弱,反之,是長幼也。吾君仁愛,曾禽獸之加焉,而況于人乎!此聖王之道也。”鷇即初生之鳥。
發表於 2018-10-27 03:30 | 顯示全部樓層
《治邦之道》“民不援”之“援”字,當讀作“換”。《詩·大雅·皇矣》:“帝謂文王,無然畔援。”鄭玄《箋》:“畔援,猶跋扈也。”《漢書·敘傳》“畔換”注引孟康曰:“畔,反也。換,易也。”顔師古注:“畔換,強恣之貌,猶言跋扈也。”“易”即輕易。《禮記·樂記》注:“易,輕易也。”《易·系辭下》注:“易,慢易也。”《漢書·王嘉傳》:“吏民慢易之。”故簡文“民不換”是說“民不怠慢、不輕視”。
發表於 2018-11-17 16:05 | 顯示全部樓層
屏幕快照 2018-11-17 16.03.27.png      這個字在楚簡出現過。我們認為應是“賸”字。《說文·貝部》:“賸,物相增加也。从貝,朕聲。一曰送也,副也。”段玉裁注:“以物相益曰賸,字之本義也。今義訓爲贅疣,與古義小異,而實古義之引伸也。改其字作‘剩’而形異矣。”《說文》無“剩”字,俗以‘賸’為‘剩’。從字形上看,楚簡的字形溝通了‘賸’與‘剩’之間的字形關係。此字從貝,表示與財物有關;乘省聲。從“朕”得聲與從“乘”得聲可通。徐鍇《說文繫傳》:“今鄙俗以物餘為賸。古者一國嫁女,二國往媵之。媵之言送也,副貳也,義出於此也。”
從傳世文獻來看,字形確實可寫借用“媵”字。《說文·人部》:“㑞,送也。从人。灷聲。”段玉裁注:“今之媵字。《釋言》曰:‘媵、將、送也。’” 賸、媵從“送”這個義項上看,似也可看成同源字的關係。
我們認為這個字在簡文中應該理解為“送”。
在同篇簡26中,這個字形也出現了,辭例為:“~(贅)位亓子弟”。整理報告讀為贅,我們認為這個字也應該讀為“賸”,指把職位傳給子弟。
“ ”字在楚簡也多次出現,從貝,叚聲。應該是表示假借之本字。假借與財物有關,故可從貝。《說文又部》:“叚,借也。”傳世文獻多作“假”字。在簡文中這個字可理解為“給予”,《逸周書·史記》:“任之以國,假之以權。”《漢書·儒林傳》:“乃假固利兵。”顏師古注:“假,給予也。”
婦子    ,意思應該是把妻子和小孩送人。我們認為這種贈送應該是有償的贈送,正如整理報告所引用的《淮南子·本經》“贅妻鬻子”所顯示的那樣。只是在釋讀上把這個兩個字讀為“賸假”似更為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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