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汗天山 於 2021-12-31 08:1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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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114:“[我牛](犧)[豕用](用)㡀(幣)帛”。
原整理者將“[豕用]”讀爲“用”。
今按:根據下文“珪(圭)辟(璧)璜琥”四字並列推測,此句亦當是四字並列關係。如此,“[豕用]”或當讀爲“𧴄”,又作“㺎”若“庸”。
《說文》:“𧴄,猛獸也。从豸。庸聲。”段注:“猛當作㺎,三字爲句。㺎見《上林賦》。郭璞曰:‘㺎似牛。領有肉堆。卽犎牛也。’按卽《爾雅》之犦牛也。字亦作㺎,亦作[牛庸],《漢書》作庸。”
【補1】:司馬相如《上林賦》:“其獸則㺎旄貘犛。”《說文》將“𧴄”訓釋成“猛獸也”,原本或許並不爲誤。古代早期祭祀所用之“犧牷牲用”,很有可能就是從野外獵獲的野獸來充當的。也即,簡文或當是以“𧴄”來泛指用於祭祀的野獸?
【補2】:又,簡49、60、115皆見此字。簡49、60中的“[豕用]”,原整理者注釋云(見簡49下):從豕,用聲,即“牲用”之“用”的專造字。犧用,簡六〇作“牲用”,即犧牲。《左傳》襄公十年:“昔平王東遷,吾七姓從王,牲用備具,王賴之,而賜之騂旄之盟。”楊伯峻注:“牲用爲一詞,義猶犧牲。”
即將“[豕甬]”“[豕用]”看作是“牲用”之“用”的專造字,訓解爲犧牲,是也。這三個字或許皆當對應典籍中的“𧴄(㺎/庸)”字,用其泛指之義,是指獵獲而來用於祭祀的野獸。同時,《左傳》襄公十年中“牲用”的“用”,也就是《五紀》簡文中的“[豕甬]”“[豕用]”這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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