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gefei 於 2022-1-6 08:28 編輯
簡5-6:“一直,二矩,三準,四稱,五規,圓正達常,天下之度【5】。直禮,矩義,準愛,稱仁,圓忠,天下之正【6】。”
讀《五紀》滿目是則、紀、律之類義的字詞,如規、矩、準、稱之類,很多就當是虛化的則、道、紀類義,“直”可能也是這樣,其如“中”“正”“方”一樣,訓方直、端正、平正,作名詞,則皆為則、法。
“圓正達常”,“圓正”當是近義相連,“圓”猶正也,“正”為法、則(《大字典》P1539列舉“正”的大量例子)。當然,“員”也可能不讀“圓”,《說文》云“員,物數也”,數、量義的字不少可引申指道、理、法,如“數”、“稽”[參《大字典》P2808,又簡67與“數”“紀”“共”(訓法,參241樓發言)相比次的“數稽”可能也是,即近義並列,皆道、則、法、式]、“測-則”、“試-式”即是(前所論“揆”亦是,229樓發言),前帖(241樓發言)所論簡75“夫是故后寺(持/恃)羅作事”的“羅”可能讀“麗/[麗攴]/隸”、訓數,但其已猶簡126“夫是故后凡百起事,援古(/故)以圖”(“故”即常,如《彭祖》簡1“因故乃不失度”、《經法·國次》《趙正書》“變故亂常”等)的“故”,虛化指常、則、法。《舉治王天下》簡19有“黃帝修三員”,“員”大概也訓法、則,該篇簡17“啓行五度,湯行三起(紀)”可參證。
簡12-13:“后曰:天下相禮,禮行【12】直;口相義,義行方;耳相愛,愛行準;鼻相仁,仁行稱;心相忠,忠行圓裕。后曰:天下圓裕,合眾唯忠,忠唯律;稱[……]”
此以“直”與“方”“準”“稱”相次,“方”:法、道、術,則“直”義猶方,也是虛的,至於剩下的“準”、“稱”也當是虛的法、則類義。清華簡《管仲》“正五經,慎四稱,執五度,修六正”(“正”一般讀“政”,不妥,實亦虛的標準、規範義),“稱”與“經”“度”“正”相次,義已虛指法、則,可證。 最後,“圓裕”,“員”也可不必讀“圓”,“員裕”猶前“員正”,也是近義相連,《廣雅》:“綸、理、裕,道也。”《方言》:“裕、猷,道也。” 簡17“矩方[彳耑]員”的“[彳耑]”可能讀“端”,與“中”“正”“方”本是近義詞,但此則指虛化的法、紀[如北大《蒼頡篇》簡9“飭端脩灋”。“端”的這一名词義,也可能直接來自動詞測量,《廣雅》:“揣、測、稱、挍、揆,度也。”本貼229樓曾論左塚的“[口+㚔](鞠/梏)”之可能讀“較”、訓法,與“揆”之為法、則,亦顯然源自動詞測量,正可比證。類似之餘例實甚多,不必一一歷舉];“員”也不必讀“圓”,解同上,殆四個名詞近義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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