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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悦園

清華九《成人》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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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24 11:41 | 顯示全部樓層
简10的所谓“贱民”的确可疑,先秦书中常见“贱人”,但是“贱民”之说罕见。所谓“贱”字可能是“㦰”字的异构,在文中读为“纤”,《说文》:“纤,细也”,“纤民”也就是古书中常见的“细民”。《庄子·庚桑楚》:“今以畏垒之细民而窃窃欲俎豆予于贤人之闲,我其杓之人邪?”《晏子春秋·谏下》:“遂欲满求,不顾细民,非存之道”、“傲细民之忧,而崇左右之笑,则国亦无望已”。《韩非子·和氏》:“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当今之世,大臣贪重,细民安乱,甚于秦、楚之俗。”细民即小民。

jian

jian
發表於 2019-11-24 12:5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王寧 於 2019-11-25 10:22 編輯

【按:此貼前說不確,重新改寫。】
简7“各有[鳥+巽](選)物”。
整理者認為“勿”讀為“物色”之“物”,與“選”同義。選物,見上博簡《蘭賦》“夬(決)去選勿(物)”。此句意為上天降下的眾多穀物、禽獸皆有自身的種類特征。
ee先生认为是“群物”。
按:整理者之說近之。“選”同“撰”,具也,謂具其形體,《楚辭·天問》“撰體協肋”者是。“物”即“類”(《玉篇》:“物,類也。”)。“選物”猶《淮南子·覽冥》“各象其形類”的“形類”。
發表於 2019-11-24 21:5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暮四郎 於 2019-11-30 15:39 編輯

清華簡九《成人》第一段管見
https://mp.weixin.qq.com/s/XGRUGImTPABRLq_1s57LVA
發表於 2019-11-25 10:0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王寧 於 2019-11-25 10:03 編輯

簡7-8:毋集(雜)英相[化化](過)。
按:疑當讀為“毋雜英相華”。

簡22:五爭之訿(疵),隹(惟)交=(交,交)隹(惟)[化化]=(過,過)而[言千](信)。
按:此數句疑当讀為“五爭之訿(疵),惟交交(嘵嘵、囂囂)、惟譁譁而信。”
發表於 2019-11-25 19:12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4:“辨”確實爲“業”,ee先生已指出,可參看《上博一·孔詩》簡5,《上博三·亙先》簡4字形。這裏“業”可理解爲次序。王引之《經義述聞》:“《國語·齊語》:‘修舊法,擇其善者而業用之。’言擇舊法之善者而次敘用之也。”
  簡30“業飤”應讀作“業嗣”,“飤”讀作“嗣”見《清華伍·殷高宗問於三壽》,同義連用,繼承義。本句讀作“終惟業嗣”。
發表於 2019-11-26 08:2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暮四郎 於 2019-11-30 15:40 編輯

清華簡九《成人》第二段管見(一)
https://mp.weixin.qq.com/s/KVc3H14ktO0KxX920IUbQw
發表於 2019-11-26 09:2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心包 於 2019-11-26 10:36 編輯


簡7:各有[鳥+巽](選)物之“[鳥+巽]”,恐當讀為“毨”。雖然《尚書·堯典》“鳥獸毛毨”之“毨”一般認為是動詞,但是比照後文“鳥獸氄毛”之“氄”,可知“毨”也有用為名詞的可能。雖然文獻不見明確的“毨”用為名詞之例,但是我們可以合理的推測“毨”的造字本就是著眼於很茂盛的毛所造。“毨物”猶文獻中的“毛物”,《周禮·地官·司徒》“一曰山林,其動物宜毛物”,《淮南子·道應訓》“毛物、牝牡弗能知,又何馬之能知?”,“毛物”皆對鳥獸動物而言。後者“毛物”、“牝牡”並列,與此可以並參。上面王寧先生所引的《蘭賦》“選物”也許也當作同樣的解釋。必須指明的是,文獻中“毛物”是定中結構,中心詞是“物”,與此“毨物”譯為“毛物”,中心詞是“毛”略有不同。
 樓主| 發表於 2019-11-27 09:0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悦園 於 2019-11-27 09:11 編輯

    簡3:“毋則司典失常,以進退晦明。”“進退”似即“前後”,“前後晦明”,即晦明失常。下文“晦朔枉違”可參。
    簡5:“古天砥降下民,作寺后王君公。”“砥”似可讀為“祗”(《大戴禮·五帝德》“莫不祗勵”,《史記·五帝本紀》索隱引“祗”作“砥”),語詞,《尚書·酒誥》“祗保粵怨不易”、《多方》“我惟祗告爾命”之“祗”,江聲皆訓為語詞。
    簡11:“民若告天,乃丨之五兇。”“丨”似可讀為“慎”。
    簡16—17:“余方告汝于刑之無赦。”簡18—19:“朕盡告汝于獄之有難。”“余方告汝”、“朕盡告汝”之後均應加逗號,簡26:“后,于承嘉穀五稷之有時。”句式正相似。
    簡30:“恪【茲才】毋怠”,“【茲才】”應讀為“茲”。   
    反復看了兩遍,感覺此篇還是歸入《尚書》類文獻比較妥當。

發表於 2019-11-27 10:08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1:民若誥祅(妖),乃丨(章)之五兇,隹(惟)鈙(禁)隹(惟)厇(度),隹(惟)相隹(惟)視。五兇之訿(疵),隹(惟)五無型(刑)。
按:“丨”是楚簡文字中“細”的表意字(說見拙文《再釋楚簡中的“丨”字》,復旦網2011/09/07),這裡當讀為“齊”,同於《論語·為政》:“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的“齊”。“五兇”蓋指五種對罪惡的刑罰。
 樓主| 發表於 2019-11-27 11:3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悦園 於 2019-11-27 11:50 編輯

簡3“使民德不蒦”之“蒦”似應改釋為“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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