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三個從“沝”的字形整理者認為都是“湛(沈)”字,也指出《厚父》簡9有“天命不可漗斯”之“漗”亦為“”字之省。
按:筆者認為第一個字形當是“沁”字之形誤。後兩個字形的確應該是“漗”。傳世典籍和字書中沒有從沝悤聲的字形,而有“漗”字,比較晚出,《字彙》訓“汲也”,不知此訓所由自。從讀音上講,此字應該“淙(潨、灇、𣽇)”字的本字,《說文》訓“水聲”。“漗”、“沁”同清紐雙聲、東侵通轉疊韻,可以通假。《集韻·去聲八·五十二沁》以“㓎”與“𠖶”、“浸”與“湛”、“沈”與“湛”並同字,因此可以知道,“漗”、“沁”與“湛”、“沈”都是可以通假的。它可以讀為“沈”或“湛”。我在《散札》一文中把《廼命二》的“非漗”讀為“非浸(潛)”不準確,當從整理者說讀為《書》中常見的“棐忱”。
“沁迻”、“漗迻”我曩讀為“浸移”、“潛移”或“遷移”,從文意上看也顯勉強。現在想來,“沁迻”、“漗迻”也許該讀為古書中常見的“淫侈”,“淫”、“湛”音近可通,“迻”是移動之“移”的本字,段玉裁於《說文》“侈”下云:“《三禮》皆假‘移’爲‘侈’。”“淫”是過甚、過度,“侈”是紛張、誇大。《成人》裡說“五臬淫侈,五辭不聽”,和《新書·瑰瑋》裡的一段論述可以並觀:“世淫侈矣,飾知巧以相詐利者為知士,敢犯法禁昧大姦者為識理,故邪人務而日起,姦詐繁而不可止,罪人積下眾多而無時已。君臣相冒,上下無辨,此生於無制度也。今去淫侈之俗,行節儉之術,使車輿有度,衣服器械各有制數。制數已定,故君臣絕尢,而上下分明矣。擅退則讓,上僭者誅,故淫侈不得生,知巧詐謀無為起,姦邪盜賊自為止,則民離罪遠矣。知巧詐謀不起,所謂愚,故曰使愚而民愈不罹縣網。”
《廼命二》裡說“淫侈不勸”則當是奢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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