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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潘灯

[原创] 清華簡十四《兩中》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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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2-28 11:09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3:“爾𠂔(咨)格庶胄”,“𠂔”應讀爲“咨”。

簡20:“齋宿必以 [桼+己]”,從字形上看,相應字從“桼”從“己”,和簡47的從“桼”從“卩”從“土”不同。

簡24:“其作乃 [言+黑](默)”,“ [言+黑]”讀“默”不通,應讀爲“誨”。

簡66:“無有𢼸□”,“𢼸”後未釋字似是“維”字。
發表於 2024-12-28 11:4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质量复位 於 2024-12-28 14:35 編輯

66:“后亓(其)庶人。”“后”可讀爲訓“厚待”的“厚”。通假例證可參《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P265-266。
76:“邦[爪+家](家)既奠,而益大亓(其)[旂+心]。”整理者在“[旂+心]”旁括注“幾”,似是讀“[旂+心]”爲“幾”。
按,“[旂+心]”可讀爲“畿”。“[旂+心]”的基本聲符是“斤”,“畿”从“幾”省聲。文獻中常見“斤”聲系與“幾”聲系相通(參《漢字通用聲素研究》P959)。“畿”有疆域的意思。《詩·商頌·玄鳥》:“邦畿千里。”毛亨傳:“畿,疆也。”再則,簡77:“邦[爪+家](家)既奠,而舟(周)大邦[舟+止+頁](履)。”整理者注:“履,指國家的疆界。”可以合觀。
80:“而益巨亓(其)朝。”整理者注:“朝,讀爲‘廟’,宫廟。”
按,楚簡一般用“庿”或“[宀+氵+龺]”表示“廟”(參《楚系簡帛用字習慣研究》P219-220)。此處的“朝”可如字讀。“朝”有宫室的意思。《老子》:“朝甚除。”王弼注:“朝,宫室也。”


發表於 2024-12-28 11:5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my9082 於 2024-12-28 12:28 編輯

簡文講夏啟齋戒,後面是一副全身禮服穿戴的描寫,之後兩中進來後,說“啟乃訓(順)微(美),……循環,二拜稽首,乃言曰”。

“訓(順)微(美)”,釋文括讀如此,注釋沒提怎麼理解。

今謂“微”可讀爲“楣”,“訓(順)”則意猶“逾”。“訓(順)微(楣)”即下堂。

按“逾”有下、降的意思,出土文獻例子甚多,鄂君啟節、《莊王既成》、《越公其事》、《國語》等的“渝/逾”表示順流而下,於研究者而言已是常識。楚卜筮祭禱簡等的“逾”,如:
新蔡簡甲三201:“擇日於八月,脠祭景平王以逾至文君,占之:吉。”
新蔡簡零301、150:“〼荊王、文王以逾至文君,已解之〼”
秦家嘴M1楚簡:“五世王父以逾至親父。”
“逾”就是一般的下、降義。值得注意的是,“逾”還與“順”連用,如:
新蔡簡甲三5:“〼□[亦+示]賽禱於荊王,以逾訓(順)至文王,以逾〼”
“逾訓(順)”顯然就是近義連文。

上博簡《武王踐祚》簡2:“武王齋(?)三日,端服冕,逾堂微(楣),南面而立。”
《大戴禮記·武王踐阼》作:“王齊三日,端冕,……王下堂,南面而立。”“逾”即下也。

既然“逾”與“順”義近,則“逾堂楣”也可說是“順堂楣”,而省言如《兩中》之“順楣”,就是下堂的意思。“王齊三日,端冕”,跟夏啟前面齋戒後穿戴黃收、玄袞等禮服也相應,其前也都是“三日”。
前面“啟乃賓鄰而微”的“微”也有可能讀“楣”。

發表於 2024-12-28 12:21 | 顯示全部樓層
簡9、13、22所見整理者釋爲“姊”之右邊的字形,也見於《舉治王天下》簡14之舊不識字所從(左從“人”,凡三見),辭例參看鄔可晶先生:《上博(九)•舉治王天下》“文王訪之於尚父舉治”篇編連小議,簡帛網,http://www.bsm.org.cn/?chujian/5987.html,2013-1-11。
發表於 2024-12-28 12:53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6“今爾尚固秉天中,而[禾术]從五章”

“[禾术]”與“固”相對,則可讀爲“率”,勉力的意思(《成后》簡6“肆執方圓”,“肆”也是勉力的意思,可參)。《逸周書·酆保》:“率諸侯以朝賢人,而己猶不往。”朱右曾校釋:“率,勸也。”《史記·孝文本紀》:“農,天下之本,其開籍田,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集解》引韋昭曰:“借民力以治之,以奉宗廟,且以勸率天下,使務農也。”
發表於 2024-12-28 13:2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my9082 於 2024-12-28 19:21 編輯

簡17—18:天則監民,其情不可匿,乃歷其善,而復余(舍)之福;乃數其頗,加爲之則。

“余”原讀“舍”,可通,亦可讀爲“除”,授予之義。《詩·小雅·天保》:“俾爾單厚,何福不除?”毛傳:“除,開也。”“開”亦授予。鄭箋:“何福而不開,皆開出以予之。”

“復”,則可讀爲“覆”,被覆。簡58“其復加之福”的“復”亦讀“覆”。“加爲之則”的“則”與“福”相對,可讀“賊”。《老子》:“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荀子》:“能除患則爲福,不能除患則爲賊。”《老子指歸》:“由此觀之,絶知為福,好智為賊,亦明矣。”皆以“福”、“賊”相對,可參。

另,“加爲”是近義連言,“爲”亦施加、給予義,亦即《攝命》簡31“弗爲我一人羞31”之“爲”(“爲”之此義,亦見《大夫食禮》簡25—26:“客者爲客辭:‘某大夫,君爲臣皇(貺),寵之而重席,辭弗敢真(鎮)。’”參鄙人107樓發言,http://www.bsm.org.cn/forum/foru ... ra=page%3D1&page=11)。







發表於 2024-12-28 13:25 | 顯示全部樓層
my9082 發表於 2024-12-28 12:53
簡16“今爾尚固秉天中,而[禾术]從五章”

“[禾术]”與“固”相對,則可讀爲“率”,勉力的意思(《成后》 ...

“肆”有操持的意思。《法言·五百》:“肆筆而成書。”李軌注:“肆,操也”。而“執”常訓“持”。《廣韻》緝韻:“執,持也。”“肆執”應是近義連用。
發表於 2024-12-28 15:3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my9082 於 2024-12-28 16:07 編輯

簡23“以成其志”,“志”作為文書,亦見於《周馴》《金縢》(參杜新宇先生兩文)。簡25“[艹走次]敦鑃鐲”,“[艹走次]”原讀“節”,“敦”則無說。按“敦”不清晰,左邊也可能是“庸”,則“[艹走次]”可讀“次”,“次庸”是近義連言,更迭相代,是說前面《九韶》《六羽》《六[阝各]》更易、迭代演奏。《左傳•昭公十六年》:“昔我先君桓公,與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殺此地,斬之蓬、蒿、藜、藋,而共處之。”《方言》卷三:“庸、佽、更、遞、迭,代也。”“[艹走次]”也可能讀爲“次”,是比次的意思(參劉雲《釋[黑敢]鐘銘文中的“晉”字》,《考古與文物》2017.4),但此時“敦”則不好解釋。簡27“紉[土弋]唯度”,“[土弋]”殆讀“織”。簡27-28“其章之失,則比且擾”,“比”即紕繆之“紕”,亦作“𧧺”,《廣雅》:“𧧺,誤也。”簡28“其巧之失,則弱且費”,“弱”可讀“溺”,即淫溺之“溺”,過分、淫侈。
發表於 2024-12-28 17:2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my9082 於 2024-12-28 21:48 編輯

  簡40“乃民貪㧊,兇不可平,夫戔(殘)民甚多,而哲民鮮敬”

  “㧊”原讀“拂”。《容成氏》簡3、《程寤》簡2之“[巿攵]”、《卜書》簡2“犻”,白於藍、裘錫圭、林志鵬等學者讀爲“蔽”,所以“㧊”也可考慮讀爲“蔽”。《管仲》簡26“既蔽於貨,冒亂毀常,既得其利,昏㝤以行”,即蔽、匿、藏。“貪㧊(蔽)”,猶言貪、昧。《容成氏》簡3“凡民俾[巿攵]者,教而誨之,飲而食之”,“[巿攵]”也是說人民情況。拋開“貪”不管的話,則“㧊”也可能與《容成氏》“[巿攵]”同義。然“[巿攵]”之理解約有兩義,一是與“俾”讀“罷”指無德行相近,二是讀“憋”,《廣雅》:“憋,惡也。”

  “戔”,原讀“殘”。與“哲民”相對,則“戔”可讀“散”(其通假例已多見),“散民”即普通大眾,並不含貶義,即非哲非聖之一般民群(後文簡47“百姓恆干,哲民用徙”,以“百姓”與“哲民”相對,則“散民”猶言百姓)。《孔子詩論》簡4“戔(散)民而豫之”,《管子·立政》“散民不敢服雜采”,《莊子·人間世》:“是萬物之化也,禹、舜之所紐也,伏羲、幾蘧之所行終,而況散焉者乎!”陸德明《釋文》:“崔云:德不及聖王為散。”
  “甚多”與“鮮敬”相對,則“多”應該是形容態度的詞,而不是客觀之多寡。按“多”可讀“陊”,有墮落、懈怠之類義,或讀“移”(即意不持固,不勉力、勤勉)。《成人》簡9—10:“五臬沈迻(陊/移),五辭不聖(聽)。”《廼命二》簡12—13:“毋或不相遜教於善,夙夜從事而相暋於不共命,沈迻(陊/移)不懽(勸)。”《說文》:“陊,落也。”《文選·左思〈吳都賦〉》“硩陊山谷”,李周翰注:“陊,落也。”《廣雅·釋詁一》:“陊,壞也。”《文選·陸機〈豪士賦序〉》“眾心日陊,危機將發”,呂延濟注:“陊,壞也。”《孟子·告子下》:“一不朝,則貶其爵;再不朝,則削其地;三不朝,則六師移之。”俞樾按云:“移當讀爲陊。”(《群經平議·孟子二》)

  “墮”本是山體之墮、落、解,引申指人之惰、懈,則“陊”由此亦引申爲人之一般惰、懈、怠義,正是平行義衍,當可互證。  

  簡67“懲戔䞈”,“戔䞈”既可讀“散偽”,近義連言,皆爲(品質、質量)不好、猥雜亞次於上之稱,也可能讀“散貨”,即行濫之貨物。




發表於 2024-12-28 18:3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my9082 於 2024-12-28 18:39 編輯

簡43“獄敝(蔽)則詿”,“蔽”即斷、決義。《左傳》昭公十四年“叔魚蔽罪邢侯”,杜預注:“蔽,斷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弊邦治”,鄭玄注:“弊,斷也。”《大司寇》“以邦成弊之”,鄭司農云:“弊之,斷其獄訟也。”簡47“上帝之成”,還有前“執成”之“成”,都是法、則義。《詩·周頌·臣工》“王釐爾成”,朱熹《集傳》:“成,成法也。”《十六經·成法》“請問天下有成法可以正民者”、《管仲》簡12“敢問何以執成”、《耆夜》簡9“月有成轍”、《四告》簡3“顛覆厥典,咸(減)替百成”,“百成”猶百度。簡49-50“亢亢四維,濬其有章”,“濬”可讀“絢”。《論語·八佾》“素以為絢兮”,何晏集解:“絢,文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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