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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汗天山

[原创] 清華簡《馭馬之道》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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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6-1-26 21:5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4+簡5:和憖六四,亦殹(抑)邦也。
    整理者:憖,《説文》:“謹敬也。”……這句話是説馭馬須先齊順規則法度,而治國亦是如此。
    按:殹,讀爲“繄”,表肯定語氣。
   《説文·心部》:“憖,問也;謹敬也。……一曰説也。一曰甘也。”段注:“説、悦,古今字。”簡文此處“憖”,即“説(悦)”義,《韓詩外傳》卷二:“故御馬有法矣,御民有道矣,法得則馬和而歡,道得則民安而集。”可參。“和憖”爲使動用法。
發表於 2026-1-27 10:51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馭雖[糹+𡭪](煩)多。
    按:不必讀爲“煩”,[糹+𡭪]即“䋣”之異體,《説文·糸部》:“䋣,馬髦飾也。”清華簡《封許之命》:“馬四匹……䧹(膺)、鑣、[糹+𡭪](䋣)、匿(柅)。”即用此本義。段注謂䋣“引申爲䋣多,又俗改其字作繁”。《小爾雅·廣詁》:“繁,多也。”簡文此處“[糹+𡭪])多”即“䋣多”,同義複詞。
發表於 2026-1-28 19:2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8:均(順)逆△(怠)憖,馬猶人也。
    按:“均”不必破讀,當讀如本字,訓爲“和”,爲馭馬常用形容詞。《詩·小雅·皇皇者華》:“我馬維駰,六轡既均。”清華簡《馭馬之道》簡3:“緋(騑)納(軜)情(静)均。”銀雀山漢簡《唐勒》:“馬汁(協)險(斂)正(整)齊,周(調)均不摯。”《淮南子·覽冥》:“馬爲整齊而歛諧,投足調均。”
發表於 2026-1-28 22:25 | 顯示全部樓層
簡8“均逆△(怠)憖,馬猶人也”

從樓上“均”如字,那麼此“逆”也非一般熟知的違逆義,而是與之相反,訓迎受。如《周禮·天官·小宰》“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鄭玄注:“逆,迎受之。”《儀禮·聘禮》“眾介介逆命不辭”,鄭玄注:“逆,猶受也。”“義有相反而實相因者,皆此類也。”
發表於 2026-1-30 14:21 | 顯示全部樓層
簡3“騑軜靜均,持而勿△也”,△字整理者據“出”聲讀爲“汩”,訓爲“亂”。然二者聲母遠隔,韻母的主要元音亦不相同,且整理者已謂△與“出”爲韻,更可證△讀“汩”非是。竊疑△可讀爲“黜”,“黜”有“放縱”義,《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夫民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使無黜嫚。”杜預注:“黜,猶放也。”
發表於 2026-1-30 16:03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0“可卑(俾)巽也”,整理者讀“巽”爲“順”。但“巽”和“順”聲母遠隔,無法相同。上博(六)《慎子曰恭儉》簡1“精法以巽埶(勢)”的“巽”,鄔可晶、施瑞峰先生已指出“巽”本有“順”義,不必改讀爲“順”;“遜/愻”與“巽”同音同義,應表示同一個詞。據此,《馭馬之道》此處的“巽”字亦如字讀即可,以“遜”括注亦可。
發表於 2026-2-1 10:10 | 顯示全部樓層
    簡5:目赤耳悤(聰)
    整理者:赤,或可讀爲“赫”,有威明之儀。
    按:赤讀爲“赫”是也。馬王堆帛書《五行》:“明者始在下,赤(赫)者始在嘗(上)。”《小爾雅·廣詁》:“赫,明也。”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馬禖》:“弗敺(驅)自出,令其鼻能糗(嗅)鄉(香),令耳悤(聰)目明。”《初學記》卷二九引《相馬經》:“伯樂曰:馬頭爲王欲得方,目爲丞相欲得明。”
發表於 2026-2-1 23:3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篇說明認爲“簡文名義上講述的是馭馬之道,但其措意乃是牧民之術”。本篇不少語句尚無確詁,但與“牧民之術”直接相關的內容似並不多,與講“馭馬之道”的大量內容不協調,本篇主旨似乎還可探討。

本篇有不少用詞見於《馭術》,可以幫助理解文義,樓上“gefei”先生已指出一些,下面試作補充。

簡2“擇路左右”之“擇路”、簡9“靜轡心益”之“心益”,又見於《馭術》簡26“使馬能益以心,擇路圖惟”。《胥馬》初讀7樓將《胥馬》簡26“使馬能益以心擇路圖惟”斷爲“使馬能益,以心擇路圖惟”,從本篇“靜轡心益”看,似不合理,“能益以心”對應“心益”,不應斷開。

簡3、4、8、11的△字,整理者括注爲“安”,在第一處下出注,譯爲“安行”。按此△字從辶,大概是爲《馭術》中馭馬步法“安步”“安趣”“安馳”等“安”所造的專字,“安”類步法是較慢的一類。本篇此字如僅用“安行”泛泛進行解釋,似與其後出現的“趣”“疾”等步法不協調。

簡5“可劼恭也”之“劼”,注釋第一說分析字形有誤。“劼”又見於《馭術》簡8、14“劼持”,從本篇上一句“持而勿奉也”來看,“劼”應是馭馬術語“劼持”之省。

簡6、簡11△字,整理者括注爲“從”,無說。此字又見於《馭術》簡7、27,讀爲“縱”,楚簡中△字一般也都讀爲“縱”,簡6、簡11△字應讀爲“縱”。本篇與《馭術》“從”字都寫作“񜠝”。

簡10“用策毋欽”,又見於《馭術》簡32、36“箠策不持,以欽”(前者爲我們擬補,《馭術》初讀5樓)。本篇整理者將“欽”括注爲“歆”訓“貪”,《馭術》整理者將“欽”括注爲“禁”,無說,14樓讀“陷”,20樓讀“噤/唫”。“禁”是會使馬“怒”“不從人”的動作,以上解釋似都不太貼切,存疑待考。

簡4整理者括注爲“亟”的字,應讀爲“縆”。

簡9整理者在釋文中括注爲“御”的字,字形分析應從注30或說,此字右部所從應即《攝命》簡18“弼”形省去一“弓”的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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