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保训》座谈会纪要刘国忠、陈颖飞 发布时间: 2009-06-29 07:43 来源:光明日报2009年6月15日,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召开“清华简《保训》座谈会”。50余位学者参加了座谈。 会上,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教授代表清华向各位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指出,此次针对《保训》简展开的专题座谈意味着清华简研究工作的深入,而这是专家们共同推动下实现的,各位专家对清华简所提出的新的 意见与看法推动了清华简的研究,我们珍惜这样一些不同意见。希望清华简的研究继续得到各位学者的关心、支持与帮助,共同为国家的历史、文化研究做出贡献。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主任李学勤教授作了有关清华简及《保训》的主题报告,介绍了清华简入藏以来的工作历程,包括清华简的抢救性保护、拍照及竹简释读等情况。 参加座谈会的各位专家学者根据会上提供的《保训》简照片及释文等材料,就《保训》简的释读、《保训》简的思想及其时代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一、《保训》简的释读 与会的专家肯定了《保训》简的释读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对于其中个别文字的考释进行了讨论。 吉林大学李守奎教授对简文的一些字的释读提出自己的看法:1、第3支简缺而未释的字,李守奎教授认为可能应读为“人”;2、第1支简“不瘳”之“瘳”,楚简中经常出现,应是字,楚简的“余”字下面都有一撇,与该字写法相同;3、第6简原释为“诰”的字,根据图版,右半部是“屰”,左半部是否“言”尚看不清,但从字形上看释“诰”不太合适。4、第2简的字释读可以讨论。楚简中此字多次出现,陈剑先生曾把它释为“琮”,假如释为“琮”,就可以从其他方面去考虑。5、第4简的“旧”字,可能应读为“久”。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所孟蓬生研究员从古代文法角度补充与支持了李守奎教授关于“不瘳”的意见。他说,根据古文献的一些习惯,“不瘳”是病没好,一定要先说病再说“不瘳”,但是《保训》简没有先说病就说“不瘳”,释还是更合适,读为“不豫”。至于李学勤教授提到的“康”为错字的问题,他认为是假借字,并举出楚铜器铭文中的“鼎”读为“汤鼎”为证,证明战国时候“康”和“汤”的声音相通。另外,他对简文“假中于河……追中于河”提出看法。认为“假”字可能可以读为“质”,“追”字与“賣”的形状相同,应该念“贖”。这句简文是讲上甲微讨伐有易时路过河,先以“中”为抵押,然后再要回来,这才能传之后世。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李均明研究员补充了清华简的其他材料,证明“假中于河”中“假”字的释读无误。 北京师范大学李锐博士支持孟蓬生先生关于“康”通“汤”的讲法,指出传世本《缁衣》“惟尹躬及湯,咸有壹德”之“汤”,上博简《缁衣》作“康”。他还认为第9、10两支简的“祗备”当读为“祗服”,《尚书·康诰》有“子弗祗服厥父事”。他还提出第6支简“身兹(滋)备惟允”当读为“身滋服,惟允”。 北京大学李零教授同意将第3简缺释之字读为“人”,也同意将第一简“瘳”读为。他认为把“溃”字理解为地名更好一点。对于“假中于河”之“假”,他指出该字后世常与“段”字混淆,《说文》讲“段”是磨刀石,他怀疑此字从刀从石与磨刀石有关。“伓”字绝大多数作“倍”或“负”讲,这里是否也可以这么理解。他还补充说,“鼎”铭文是淅川下寺出的,楚器中除这件外,都写作“汤鼎”,所以这是“康”读作“汤”的一个较好证据。他还提出“命未有所 “氵欠”的“氵欠”是否可以读作“衍”。 清华大学廖名春教授也提出几点意见:1、“多鬲”之“鬲”,疑读为“隔”,“隔”有别离义。“日之多隔”,指来日距离很远,意思与常说的“天人永隔”之“永隔”相近,与后文讲恐惧相合。2、“恐墜宝训”,疑当读作“恐,述宝训”;3、“溃”字疑读为“馈”,为祭礼。4、“詷”,指诸侯之共主。5、“恐救中”的“恐”当读为“工”,义为擅长、善于。6、“三降之德”的“降”疑读为“愉”,“愉”与“乐”是同义词,简文这里是讲舜之政绩。意为在舜的治理下,百姓都安居乐业,各得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所王志平副研究员则认为“詷”应读为“道”。“道”是幽部字,而“詷”是东部字,很多幽部字与东部字相通,可见幽部字与东部字在上古的关系很密切。“成汤”与“成唐”也是音韵的问题。“唐”字在《说文》的古文是“阳”字,它们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声母之间的谐声现象,这一现象在战国时代仍有。第三,第5简的“易立”,读为“设位”可能比较好。 中国传媒大学姚小鸥教授也提出两点意见。一是谈到“保训”之“保”,有的学者读“宝”,他觉得释“保”还是没有问题的。二是他认为“言不易实覍名”应读为“言不易,实覍名”。 二、《保训》简的内容与思想 清华大学刘国忠副教授讨论了周文王受命称王问题。他指出,从文献记载来看,周文王称王问题与周文王受命密切相关,关于文王受命的记载散见于《诗》、《书》及周代各种金文,可见文王受命是周人的普遍共识。古代学者虽多承认“文王受命”,但对“文王受命”的具体内容有不同理解,从我们今天来看,所谓的“文王受命”是指文王获得天命去取而代商,早期文献中有关“文王受命”的论述都应该从这一角度来理解。《尚书·无逸》“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证明文王即位之初即已接受天命灭商,《保训》简“惟王五十年”的记载则印证了文王即位之初即已经称王。伏生、司马迁等学者不了解“文王受命”的确切含义,误以为“文王受命”是受纣王专征伐之命,造成了这一问题的混乱。至于文王在位的时间,应该信从《尚书·无逸》的记载。《无逸》为周公所作,其叙述要比后人准确得多。而《保训》简“惟王五十年”正印证了周文王“享国五十年”的记载。周文王接受天命后,始终以灭商为己任,他表面上仍顺服于商纣王只是审时度势、韬光养晦的需要。 《保训》简中的“中”字引起了与会专家学者的热烈讨论。烟台大学江林昌教授认为,“中”是一种旗帜,公正、不偏不倚,这是古代人的一种原则,《楚辞》有很多这样的例句。廖名春教授则认为“中”是指治理国家的一种最好方法。曲阜师范大学杨朝明教授强调《保训》的“中”和儒家的“中道”是相联系的。 黄天树教授认为,《保训》的“中”究竟是不是虚的东西,他不能确定,但是从古代金文等来看,古代虚的一些东西好像也能用实的动词来讲。例如,金文中常见的“秉明德”、大盂鼎的“敬拥德经”、胡簋的“经拥先王”等。又如大盂鼎“享奔走”之“享”,虚的东西可以称享,实的也可以称享。另外,他还提到甲骨卜辞中有“王中我”,这个“中”不知怎么讲,不知与《保训》简的“中”有没有关系。 李均明研究员认为“假中于河”是一件司法诉讼案,“中”是冠以“公平”名誉的司法权,也指不偏不倚的司法审查与裁决,这个故事讲上甲微从河伯那里借了“中”(司法权),以“覆”(审理)有易,有易服从判决,上甲微便将“中”(司法权)还给了河伯。最后,他指出,周文王给武王讲“昔微假中于河”这一故事,是要武王认识到司法公正在政治中的重要作用。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沈建华研究员则强调《保训》简以尧、舜、微三代帝王之例,用了四次“中”字,向武王讲述了不同时代君主所使用的“中”字理念,有着不同的层次含义,是文王遗训的核心思想。第一个“恐救中”,指舜帝担心失去“中”;第二个“既得中”,指取于执中;第三个上甲微“借中”,指借助公平正义;第四个“追中”,指遵循效法。同样这四个“中”字的使用,前两个是怀柔,后两个是手段与目的,直接反映了“中”这一信仰在不同时期和不同事物上代表不同的看法。周文王遗训的要旨,是向武王表明,作为君王在执中和之道的同时,并非是一味协调,放弃必要的正义斗争,而是既有怀柔的一面,又有强硬的一面。文王希望武王遵循这个道理,正如上甲微灭有易那样,继承大业,建立强大的周王朝统治。 三、《保训》简的时代问题 黄天树教授指出,《保训》简中,有的词比较早,例如“王若曰”这种训诰式的文例比较早,甲骨文中就有,董作宾专门写过《王若曰考》。但是这里面也有些文例不像是西周的,例如第一句“惟王五十年”似乎不合西周早期铭文的体例。《保训》简可能不一定是西周的实录,成份比较复杂,可能在传抄过程中经过改动。 李锐博士也对个别语句可能的时代做了讨论,指出,从铜器铭文看,“惟王五十年”这一格式多见于西周中晚期,战国时期虽也有类似表述,但可能只是一种遗存。其次,“服厥罪”又见于牧簋铭文,“厥罪”也见于《康诰》,当是西周时期的语句。 北京大学李家浩教授也提出《保训》简的时代问题。《保训》简究竟是实录还是后来追记的?如果是后来追记的,究竟是记于西周、春秋、战国中的哪一时期? 李学勤教授指出李家浩教授提出的问题很重要。他指出,在光明日报介绍《保训》简时,他说这篇是“《尚书》体裁”,并没有说它就是《尚书》。很多学者都讨论了《保训》与《逸周书》的关系,他也注意到《保训》的最后一句“日不足,惟宿不”特别像《逸周书》的句子。读了《保训》后,《逸周书》的很多东西才能读懂。《逸周书》至少有十篇有类似“日不足”的文例,而且绝大多数有脱漏的字,从这一点看,此篇归入《逸周书》有点道理。可是,从整篇内容来看,它又特别不像《逸周书》,《保训》是讲实际的事迹,一是尧舜的事,一是上甲微的事,而《逸周书》有关各篇基本上都是一套虚的议论。《逸周书》有序,序中没有《保训》这篇。七十一篇中讲文王末年的有《文儆》、《文传》,和这篇是矛盾的,所以《保训》不属于《逸周书》系统。《保训》与《逸周书》皆有的“日不足”类的文例,可能就是当时训诫的一种通例。至于李家浩教授提出的《保训》篇究竟能早到什么时候,目前尚不能答复。 胡平生研究员提出,清华简称的是“战国简”,而不是依照常例,像上博简一样称“楚竹书”,是否对于清华简的国别有新的看法?李学勤教授回应说,根据现在已有的工作,尚没有能够证明清华简都是楚简。尽管这批简大多数有楚文字特点,可是目前尚未见过别国的简,对于战国时期各国之间的区别尚不清楚,所以暂时称为“战国简”。http://www.gmw.cn/01gmrb/2009-06/29/content_94151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