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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来也

清華簡十四《昭后》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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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1-12 16:07 | 顯示全部樓層
清华简《昭后》简2-3:庶俊曰未。“庶俊”可读为“庶尹”。
發表於 2025-2-5 23:3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汗天山 於 2025-2-6 00:11 編輯

    《昭后》首段:昭后元年,乂辟員(云)舊(久),一日壬晨(辰)賞罰。十有一祀,以猷不(丕)休,延及(寵?/孽)子。天雚(勸)甚申,氒(厥)悳(德)【一】有止(?)。
    原注:員舊,指眾舊臣。ee先生讀“員舊”爲“云久”(6#),可信。“云”在簡文中用爲助詞,無實義。“昭后元年,乂辟員(云)舊(久)”即是説:昭王元年的時候,周王朝統治天下已經很長久了。經歷武、成、康三世,到昭王之世,周王朝統治天下已經是第四代君王,故可云“久”。

    原釋文將“賞罰”連上讀,而在原注釋中,又指出:或説“賞罰”與“十有一祀”連讀,指周康王在位時期。
    今按:“賞罰”與“十有一祀”連讀,當可信。然“賞罰十有一祀”句,不當是“指周康王在位時期”。
    竊以爲,“賞罰”是指周天子“作威作福”(見《尚書•洪范》)即統治天下而言,“賞”爲“作福”,“罰”是“作威”。“賞罰十有一祀”意即:昭王踐祚爲王十一年。如此理解,“一日壬晨(辰),賞罰十有一祀”句,仍然是指昭王十一年,不過是把年放到後面説。“一日壬晨(辰)”當是指十一月壬辰日。“一日壬晨(辰),賞罰十有一祀”,也就是:昭王登基爲王十一年十一月壬辰這一天。
    將“賞罰”與“十有一祀”連讀,還有一個旁證。即,“晨(辰)”與“年”“申”諧韻。
發表於 2025-2-5 23:52 | 顯示全部樓層
    簡3:皇天[大刀](昭)[鬼心](威)
    [大刀],原注讀爲“昭”,當是。然此字構形,各家之分析大相徑庭。

    今按:論者或認爲“[大刀]”字是戰國時代的古人重新創造的新字,恐不可信。竊以爲此字是“釗”字之訛寫,抄手誤將“金”旁省寫作“大”旁了。
    《爾雅•釋詁》:“釗,見也。”段注“釗”字云:“《釋詁》曰:‘釗,勉也。’其引伸之義也。又曰:‘釗,見也。’此假借釗爲昭也。《孟子》引《書》:‘昭我周王。’郭引逸書:‘釗我周王。’”“釗”“昭”通假,先秦典籍常見。
發表於 2025-2-6 00:0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汗天山 於 2025-2-6 12:30 編輯

    《昭后》簡4:日月失行,[呈+攵]我庶人。
    “[呈+攵]”字,論者衆多。

    今按:和上面之字的原理同樣,此字恐怕也不是戰國時代重新創造的新字形,而是某個已有字形的訛寫。
    竊以爲,“[呈+攵]”字當是“鐵”字之聲符“𢧑/𢧜”的省訛,“戈”旁同義替換爲“攴”旁。“鐵”字有異文作“銕”,從“夷”得聲。故懷疑簡文“日月失行,[呈+攵](𢧑/𢧜)我庶人”之“[呈+攵](𢧑/𢧜)”,或當讀爲“痍”。《説文》:“痍,傷也。”
    “日月失行,我庶人”句意謂:日月不按軌道運行,出現災異現象,傷害我庶人。
發表於 2025-2-6 13:05 | 顯示全部樓層
    【補】:“日月失行,[呈+攵](𢧄/戜-𢧑/𢧜/𢧤-痍)我庶人”
    上面説“[呈+攵]”字當是“鐵”字之聲符“𢧑/𢧜”的省訛,可能還不準確。此字當直接釋爲“𢧄/戜”,就是从“呈”得聲之字,不過“戈”旁同義替換爲“攴”旁而已,也即“𢧤”字之聲符。《説文》:“𢧤,大也。从大、𢧄聲,讀若《詩》‘𢧤𢧤大猷’。”《説文》:“𢧄,利也。一曰剔也。从戈、呈聲。”段注:“按呈聲當在十一部,而大部𢧜、金部鐵,遞用爲聲,則十一部、十二部合音冣近之理也。《山海經》戜國、戜民國,今譌作𢧜。”
    若是據《説文》“𢧄/戜”字“一曰剔也”爲訓,“剔”可訓爲“除去”,似乎也能講通簡文。然“一曰剔也”下段注云:“剔當作[髟剔]。”則此“剔”字“除去”之義當是由剔髮之義引申而來,於簡文中似乎太實,故不如讀爲“痍”訓爲“傷”顯得順當?
發表於 2025-5-25 12:26 | 顯示全部樓層
    【補】:簡1:“賞罰十有一祀”連讀
    簡1:“賞罰十有一祀”,原注:或説“賞罰”與“十有一祀”連讀,指周康王在位時期。我們上面認爲,“賞罰十有一祀”意即:昭王踐祚爲王十一年。

    今按:“賞罰”與時間詞連言,類似文例,如李斯《諫逐客書》李善注:“衛鞅西入秦,説孝公變法脩刑,内務耕稼,外勵戰死之士,賞罰三年,百姓便之,天子致胙,諸侯畢賀也。”
    相關文例,典籍中似僅此一見。不過,以“賞罰”之權作爲君王執掌政權的體現,在典籍中多見。如:
    《申鑒•政體》:“賞罰,政之柄也。”
    《公羊傳》成公元年徐彥疏云:“凡爲賞罰,宜出君門,而臣下行之,故曰倒賞也。是以《洪範》云:‘唯辟作福,唯辟作威,唯辟玉食。’鄭氏云:‘此凡君抑臣之言也。作福,專慶賞;作威,專刑罰;玉食,備珍美。’”【按:引《洪範》爲證,上面只是隨口一提,當時並未細查,沒想到竟然與古人注語冥合?一粲……】
    《事林廣記•後集》卷七:“周衰,天子不能任賞罰之權,故孔子褒善貶惡,尊王黜伯,内夏外夷,可筆則筆,可削則削,以匹夫代天子賞罰。”
    《春秋經解》卷一:“《春秋》於是作者,以天下無王,而代之賞罰也。”
    蘇老泉《春秋論》:“賞罰人者,天子諸侯事也。”“成王幼,周公以爲天下不可以無賞罰,故不得已而攝天子之位,以賞罰天下,以存周室。周之東遷也,天子之權當在平王。平王昏亂,故夫子亦曰天下不可以無賞罰。而魯,周公之國也,居魯之地者,宜如周公,不得已而假天子之權,以賞罰天下,以尊周室,故以天子之權與之也。”“周公心存王室,雖其子孫不能繼,而夫子思周公,而許其假天子之權以賞罰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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