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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张宇鑫

[原创] 《隨州周家寨漢墓簡牘》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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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12-26 21:40 | 顯示全部樓層
QJD 發表於 2025-9-8 19:57
簡227貳和簡230的“曲”皆是“斷”的古文,字形亦見於馬王堆《五十二病方》行61。北大秦簡《穿門》此條即作 ...

“曲”的误释雷海龙先生已经指出,见雷海龙《周家寨漢簡校讀札記》,简帛网2025年8月10日。
發表於 2026-2-15 20:29 | 顯示全部樓層
《建除》15“奴婢亡”之“奴”應改釋爲“弩(奴)”
發表於 2026-2-24 22:00 | 顯示全部樓層
《叢辰》篇“危陽”下簡21殘斷,整理者釋爲“〼朔,多雨,歲美,半入,毋(無)兵。”此句睡虎地秦簡《日甲·稷辰》簡37作“正月以朔,多雨,歲半入,毋(無)兵。”同時,在周家寨《叢辰》篇“徼日”等其他名下,也皆有“正月以朔”之語。對照可知,簡21“朔”字前可補“【正月以】”三字。
發表於 2026-2-24 22:49 | 顯示全部樓層
《叢辰》簡20“不可以見,見人〼”,其中“不可以見”不辭。此句孔家坡漢簡簡37作“【不】可見人,見人不成。”睡虎地秦簡《日甲·稷辰》簡36-37作“不可見人”。由此可見,周家寨《叢辰》篇的書手,似在抄寫過程中將重文符號誤置,原重文號應標注於“見人”後。
發表於 2026-2-28 00:00 | 顯示全部樓層
簡54“可以爲室及閒(閑)牢”,“爲室”二字有誤。“室”應改釋爲“定”,看作“室”的訛字。原“爲”字顯然不是“爲”,究竟爲何字,待考。
發表於 2026-3-8 02:09 | 顯示全部樓層
《日廷》圖1“卯,毋産”之“毋”改釋爲“每”;《入官》簡176“三月戌、甲、乙、卯、戌、未”,第一個“戌”字應改釋爲“戊”。
發表於 2026-3-10 17:39 | 顯示全部樓層
1、簡三七整理者所釋“取(娶)妻、妻妬,司路”,對應圖版右旁綴有一細長殘簡。仔細觀察,該殘簡墨跡和左旁筆畫不能密合。此殘簡位置明顯上下顛倒,應調整。
2、簡四一和四二“不可殺~”一句中,“殺”後一字整理者釋“(生+辠)”,認爲該字从生辠聲,簡文疑讀作“騂”,指赤色的牛、羊、豬等祭祀用牲。按,該字確實應是上下結構,不過三横一豎或四横一豎部分爲上部,其餘爲下部。下部應爲鬲。簡文似可從網友ee讀“牲”。
3、簡四八首字“危”前還有一墨點,釋文漏書,應補。
4、簡五四最後一字整理者釋讀爲“鬭”,字形右旁所从似非斤,而類戈。與孔家坡《日書》簡46“鬭”相類。
5、簡五六整理者所釋“攻讎”之“攻”,圖版明是“功”字,簡文應釋“功(攻)”。
6、簡九二貳整理者所釋“卯朔、未、丑反支”一句中,“朔”後頓號似應改逗號。
7、簡九九壹整理者所釋“求反支日”一句中,“求”前還有一墨點,釋文無,應補。
8、簡一〇三壹整理者所釋“入月旬一、七日及庚【辰】、辛巳”一句中,“一”“七”對應圖版作“七”後“=”,簡文“七”後之“=”,恐應理解爲重文號。
9、簡一一六整理者所釋“不取(娶)妻”,釋文漏釋“可”,應補。
10、簡一一〇叁整理者釋文漏釋“一”前墨點。
11、簡一四一整理者所釋“七月九日,凡此日亡,不得”一句中,“凡”前還有一墨點,釋文無,應補。由此來看,“九日”後似以點句號爲妥。
12、簡一五七標題“占行歸日”前還有一墨點,釋文無,應補。
13、簡一五九整理者所釋“不來復到壬癸”一句中,“不來”後漏標逗號。
14、簡一五八貳整理者所釋“日中日失(昳)凶”一句中,“日中”後漏標頓號。
15、簡一六八整理者所釋“七喜”“五喜”後漏標句號。
16、簡一六九整理者所釋“二喜”“七喜”“二喜”後漏標句號。
17、簡一八四整理者所釋“忌”前還有一墨點,釋文無,應補。
18、簡一八八整理者所釋“犬良日”,“日”字簡文圖版無,此“日”應是據文例補,釋文應作“【日】”。
19、簡一九〇整理者所釋“申利爲囷”之“申”前還有一墨點,釋文無,應補。
20、簡一九三整理者所釋“癸丑不可屏圂”,“不可”後還有一“爲”字,釋文漏,應補。
21、簡一九五整理者所釋“祀竈”之“祀”,對應圖版首字明是“祠”,應改釋。
22、簡一九八整理者所釋“築右序”之“築”,對應圖版字艸下是“恐”,所以此字應釋“(艹+恐)”,應即“築”之訛,釋文可作“(艹+恐)<築>”。
23、簡二一六叁整理者所釋“辛及甲申、辰”中,“辛”後明顯有句讀符號,所以“辛”後應斷讀,可標逗號。
24、簡二二三整理者所釋“垣日”前還有一墨點,釋文無,應補。
25、簡二三九貳整理者所釋“聚眾”之“聚”,對應圖版作“冣”,可讀爲“聚”。
26、簡二四五壹整理者所釋“大徙之”中,“大”前還有一墨點,釋文無,應補。
27、簡二五五整理者所釋“入七月七日”中,“入”前還有一墨點,釋文無,應補。
28、簡二八二“甲戌”前還有一墨點,釋文無,應補。
29、簡二八三整理者所釋“·丁丑莫(暮)食至日中死”,“丁丑”對應圖版前並無墨點,應刪。
30、簡二八六整理者所釋“·乙酉死”,“乙酉”對應圖版前並無墨點,應刪。
31、簡二八九整理者所釋“辛卯日中死”,“辛卯”前還有一墨點,釋文無,應補。
32、簡二九二整理者所釋“己亥夕死”,“己亥”前還有一墨點,釋文無,應補。
33、簡二九三整理者所釋“辛丑夕死”“壬寅食至黄昏死”,“辛丑”“壬寅”前還有一墨點,釋文無,應補。
34、簡二九五整理者所釋“·乙巳莫(暮)食至(尸+是)(昳)死”,注釋一八謂“(尸+是),即日是。”“日是”之“是”似是“昳”之誤。
35、簡二九七整理者所釋“庚戌雞鳴”“辛亥夕死”“壬子旦至”“癸丑旦至”,“庚戌”“辛亥”“壬子”“癸丑”前還有一墨點,釋文均無,應補。
36、整理者於《天牢》圖形簡文中所釋“己丑2”“己酉22”“乙巳42”,從圖版來看,所釋“己”“己”“乙”恐是“乙”“乙”“己”之誤釋。
37、簡三二三壹和三二四壹整理者所釋“直(值)頭、肩,上貴”一句中,“肩”後逗號似應移到“上”後。
38、簡三二五貳整理者所釋“必臨邦”之“邦”,對應圖版作“䣛”字,“邦”之訛。
39、簡三三五整理者所釋“利立邦君及五官”之“邦”,對應圖版亦“䣛”字,“邦”之訛。
40、簡三四〇及三四一整理者在釋文“乙未、卯”之“卯”及“乙丑”“丙戌”後點逗號,似均應改爲頓號。
41、簡三四四整理者所釋“聞吉不長”之“吉”,圖版作“喜”,應改釋。
42、簡三六〇貳整理者所釋“帝主歲”之“帝”,應釋“啻(帝)”。
43、簡三六九伍整理者所釋“三以辛朔”,“三”前還有一墨點,釋文無,應補。
44、簡三六六壹整理者所釋“東方昊”之“昊”,對應圖版爲“吴”,應即“昊”之訛。
45、簡三六七壹整理者所釋“西方少昊”之“昊”,應圖版亦是“吴”,“昊”之訛。
46、簡三八四整理者所釋“物宜令兹歲以二穜(種)之”之“令”,從圖版來看,應改釋“今”。
47、簡三八七整理者所釋“食時到莫(暮)時”“莫(暮)時到隅中”,兩“莫(暮)時”之“時”,從圖版來看,顯然是“食”之誤書。
48、簡四〇八壹整理者所釋“辛【未】蚤(早)市”中,“辛”前還有一墨點,釋文無,應補。
49、簡四一三壹整理者所釋“戌有疾”之“戌”,圖版明是“戊”,簡文應是“戌”之誤書,釋文可作“戊<戌>”。
50、簡四二二整理者所釋“乙丑可以殺犬”,“犬”後漏書標點,可點句號。
51、簡四二三整理者所釋“入月旬七月”一句中,“入月”前還有一墨點,釋文無,應補。
52、簡四三一整理者所釋“酉不可寇(冠)”之“寇”,對應圖版即“冠”,釋文可直接作“冠”。
53、簡四三二整理者所釋“不可出血若傷”一句中,“出血”後似應點斷。
54、簡四三四整理者所釋“與(輿)鬼爲星徼”之“與”,對應圖版即“輿”,釋文應直接作“輿”。
55、簡四三八整理者所釋“味䬯(占)”之“味”,對應圖版即“(食+未)”,可讀爲“味”。
56、簡四三九整理者所釋“必合陰陽”之“合”,從圖版來看,應改釋“和”。
57、簡四四三整理者所釋“六畜脊(瘠)”,從圖版來看,首字明顯是“大”,簡文應是“六”之誤書。所謂“脊”,圖版明是“責”,應即“脊”之誤。
58、簡四四三整理者所釋“結解苟當”之“苟”,從圖版來看,字形从單竹,字可釋“笱”。
59、簡四五九整理者所釋“而所言者多過”之“過”,從圖版來看,字左旁从言,應改釋“諣”,讀“過”。
60、簡四七七整理者所釋“百事大小皆毋辟(避)也”之“毋”,從圖版來看,應改釋“勿”。
61、簡四八五整理者所釋“所胃(謂)上朔”之“胃”,圖版即“謂”。
62、簡四九二整理者所釋“所胃(謂)八魁者”,“所胃”前還有一墨點,釋文無,應補。
63、簡四九五整理者所釋“功(攻)擊及責”之“功”,圖版即“攻”字。
64、簡四九九整理者所釋“庸功者辟(避)之”之“功”,圖版即“攻”字。
65、簡五〇一整理者所釋“西方主殺”,“殺”後漏書句讀符號,應補。
66、待編聯簡363整理者所釋“亥祠父母”之“祠”,圖版作“司”,似可讀“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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