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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质量复位

安大簡《申徒狄見周公》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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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12-2 01:37 | 顯示全部樓層
簡46“譬之若木,繁實自[林或或]其本”,可改句讀作“譬之若木繁實,自[林或或]其本”,“[林或或]”注釋中提出各種讀法,難契語境。“[林或或]”可讀爲“拔”,如清華簡《金縢》即以此聲之字表示{拔}。《國語》:“已自拔其本矣,何以能久?”《左傳》:“我在伯父,猶衣服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民人之有謀主也。伯父若裂冠毀冕,拔本塞原,專棄謀主,雖戎狄其何有余一人?”

點評

16樓網友“激流震川2.0”已言之。  發表於 2025-12-2 10:18
發表於 2025-12-2 10:41 | 顯示全部樓層
  簡36~39一大段話比較重要,可以看出申徒狄對“刑”與“名”、“名”與“賢”的態度,也跟簡文的主旨思想相關,需要認真研讀。整理者讀為(用寬式釋文):
……縣十有餘,荊門不逾。蓋殺伍胥,而夫差殫無由以無(撫)宅土。是上罹其刑而下成其名,抑或未狄﹝之所﹞□□□□□□,而或未狄之所□□□□天爭其德,焉賜其命,是名立而信,上賢則或未主君之所稱也。
按:今改讀、擬補為:
……縣十有餘,荊門不逾。蓋殺伍胥,而夫差旦(憚)無由以無(亡)拓土,是上罹其刑而下成其名,抑又未(蔑)狄﹝之所稱也。﹞□□□□,而又未(蔑)狄之所﹝稱也。﹞□□天爭其德,焉賜其命,是名立而信上賢,則又未(蔑)主君之所稱也。
  其中有的讀法一看便知其所據,可不說明。僅有幾點需要簡單說明一下:
  旦,本主題帖網友“激流震川2.0”讀為“曷殺伍胥而夫差旦亡?”認為“旦”猶“一旦”,形容時間短,簡文意謂爲什麼殺了伍子胥後夫差很快也身死?(24樓)此說也比較牽強。這裡讀為“憚”,並且跟後面“無由以亡拓土”連讀。讀為“拓”的字,整理者讀為“宅”,跟篇中“田宅”的“宅”寫法不同,且從“手”旁,讀為“拓”甚合。“蓋殺伍胥,而夫差憚無由以亡拓土”是說,夫差殺了伍子胥,擔心的事情是將沒有辦法而失去所開拓的疆土。知道了這一點,便可推測簡文前面“荊門不逾”之所指。這應該也是指吳國不能逾越楚國的疆界。我們知道,伍子胥幫吳國打楚國,做過很多貢獻。現在吳王夫差既然殺了伍子胥,就沒有機會再搶奪楚國的土地,過去搶到的,也可能會丟失。這正是“夫差憚無由以亡拓土”的歷史背景。但是,這對申徒狄來說,吳王的做法是“上罹其刑而下成其名”。這一句當理解為吳王以“罹其刑”為上、以“成其名”為下,也就是在“刑”與“名”的關係上,申徒狄指責吳王夫差是重“刑”而輕“名”,跟申徒狄的想法是不合的。因此,簡文後面接著說“抑又蔑狄﹝之所稱也﹞”。未,讀為“蔑”,棄也。“未”聲字和“蔑”聲字相通,參看《聲素》第868頁。
  知道了前一個複句的意思,就會對下一個複句的讀法有了明確的認識。簡文“天爭其德”的“爭”,或可讀為“省”。“是名立而信上賢”為一句,下接“則又蔑主君之稱也”,跟前面“是上罹其刑而下成其名,則抑又蔑狄﹝之所稱也﹞”是結構對稱的複句,都是“則……”如何如何為後一分句。“名立而信上賢”是申徒狄讚成的。“上賢”有兩解,或讀為“尚賢”,或以為與“中賢”“下賢”相對的“上賢”。從信陽楚簡“有上賢”來看,當理解為名詞為是。(參看張新俊《信陽楚簡1-02號簡平議》)
  總之,這一大段文字主要由兩組複句組成。前一組複句表達的看法是申徒狄反對吳王夫差的做法,殺名士而輕名聲;後一組複句表達的看法是讚成上天之所為,重“名”信“賢”,不讚成當時主君的做法。合而觀之,都說明申徒狄很重視“立名”,重視“上賢”,跟當時的主君不合,這跟他最終的投河自殺都是相關的。
發表於 2025-12-2 12:35 | 顯示全部樓層
my9082 發表於 2025-12-2 01:37
簡46“譬之若木,繁實自[林或或]其本”,可改句讀作“譬之若木繁實,自[林或或]其本”,“[林或或]”注釋中 ...

倉促未及檢查,此貼作廢!感謝提醒!
發表於 2025-12-2 23:24 | 顯示全部樓層
簡5整理者原點爲“周公聞之乃怒,不冠不帶,劍長氣瞿(遽)”。疑可點讀爲“周公聞之乃怒,不冠,不帶劍”。《墨子·兼愛中》:“昔者晉文公好士之惡衣,故文公之臣皆牂羊之裘,韋以帶劍,練帛之冠,入以見於君,出以踐朝。”“長氣”的確切意義或與下文簡21“下氣”相反。
簡46“以至鄭子陽之家,流殺此父”,整理者將“流殺”解釋爲淹死,並認爲“簡文載鄭子陽被淹死,與傳世文獻所記子陽被殺的方式不同”。按“流”或可讀“戮”。
簡49-50“今之世,君臣父子之交不訓,而上下之德弛矣”,整理者原讀“訓”爲“順”,理解爲“順理”,將整句解釋爲“君臣之間和父子之間的關係不符合事理”。按“訓”疑可讀“遜”,謂謙讓。上文所陳述的正是君臣父子之間相爭不相遜之事。
發表於 2025-12-3 10:08 | 顯示全部樓層

“袷䘳送巡”新解

本帖最後由 景行行止 於 2025-12-3 10:53 編輯

简8“狄乃袷䘳送巡而答曰”,整理者将“䘳”读为“衿”,“袷”与“衿”乃是同义连用,将“送巡”读为“逡巡”,为退却、恭敬之义。我们认为“送巡”应该读为“束绅”,而与上文的“衿”相对应。“袷䘳”当读为“合衿”,即把左右衣领交叉,而后“束绅”,即用带子捆住上衣,防止左右衣领分开。“合衿束绅”是言申徒狄整理衣服,以示庄重。
發表於 2025-12-3 10:4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景行行止 於 2025-12-3 11:07 編輯

简8“天子带一(父+巿)之冠”,整理者读为“一布之冠”,不确,当读为“一黻之冠”,意为纯以黻纹装饰的冠。“黻冕”一词见于《左传》《论语》,为戎服,与下文“正荆邦之师徒”相对应。
發表於 2025-12-3 10:52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啻(適)豫重備”,“豫”讀爲“與”或“預”更好,參與的意思。
簡8:狄乃袷衿逡巡而答曰
“袷衿”整理者認爲“袷”“衿”都是衣服的交領,是同義連用,這樣的話缺少動詞,不符語感。“袷”應是動詞,“景行行止”讀爲“合”是正確的,即接合的意思,“合衿(襟)”就相當于典籍常見的“歛衽”,“衿”“衽”都是衣服的交領的意思。“合”與“歛”古音也比較近。
簡50:“民既離心內巷”,“巷”應讀爲“恐”。
發表於 2025-12-3 13:1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知至 於 2025-12-3 20:57 編輯

簡38整理者釋爲“爭亓惪”的爭當改釋爲嘉,參《哀誦》簡10的嘉字。嘉惪是賜命名立的前提。
發表於 2025-12-3 13:3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不求甚解 於 2025-12-3 13:48 編輯

  簡8~10申徒狄回答周公的一段話需要加以校釋。整理者的釋文是:
吾主君其知之:夫天子戴一布之冠,而□□【8】束之車。夫一猨之皮,而整荊邦之師徒。夫唯其何不謂之賤,而無所措【9】乎?
   關於簡8末尾兩個缺字,整理者注釋中說(第102頁注二一,見附圖)

  今按:整理者所補“駕百”正確可從。“夫天子戴一布之冠,而﹝駕百﹞束之車”,前者說“布冠”,言其“賤”。後者“駕百束之車”,言其貴。這兩句話跟喪禮無關。“布冠”有白布冠,有緇布冠。白布冠用於喪禮,此處並未言白布冠。“束”字字形,整理者已指出跟郭店簡、清華簡可以肯定是“束”的字形相同,且引信陽簡也作“而履百束”,可見“束”之釋不必懷疑。推測整理者之所以引用異說,可能是對“百束之車”沒有理解。其實,整理者已引用《淮南子·說山》“履百金之車”,自然是說車之貴。准此,可知簡文說“百束之車”也是極言其貴。“百束”指“百束布”,前面已言“一布之冠”,後面說“百束”,只能理解為“百束布”。“百束布”到底貴不貴?或以《韓非子》裡面的一個故事來說明“百束布”不貴。《韓非子·內儲說下六微第三十一》:
衛人有夫妻禱者,而祝曰:“使我無故,得百束布。(乾道本“百”下有“來”字,一般認為是衍文)”其夫曰:“何少也?”對曰:“益是,子將以買妾。”
但這是個笑話,其夫言下之意是,其妻是個貪得無厭的人,百束布也不會滿足她。這不見得說明“百束布”便宜。一束等於五匹,百束布就是五百匹布,應該算是很大的財富了。因此,簡文“百束之車”是言其貴,即價值百束布的車,跟《淮南子》的“百金之車”用意相同。
接下來的簡文“夫一猨之皮,而整荊邦之師徒”,整理者在注釋中也存異說。先說明“猨之皮”應指用猨皮做的鼓。又引李家浩說,認為“𥀊”或疑讀為“”,“猨旇”猶《上博九·陳公》的“猨旗”,指畫有猨的旗子。其實,後說恐怕是不對的。古書“”一般用為“披靡”之“披”,未見用來指旗子。簡文說“一猨之皮”,不但說“一”,還說“皮”,也是言其賤。後面說“整荊邦之師徒”則是軍國大事,其實也是說用“一猨之皮”這麼賤的東西能在很大的事情上起到作用。古人用動物的皮做鼓皮是常見的事情,因此整理者注釋把“一猨之皮”跟“鼓”聯繫起來是正確的。“鼓”跟整飭軍隊有密切關係。如《左傳·哀公十三年》:“建鼓整列,二臣死之,長幼必可知也。”《吳子·治兵》:“一鼓整兵。”只是整理者徑言“猨之皮”“指用猨皮做的鼓”,有點不準確。“夫一猨之皮,而整荊邦之師徒”的準確意思是,一猨之皮很賤,但用它可以做鼓皮,以此能整列荊邦的師徒。整理者在第103頁注二三中引《淮南子·說山》“萬乘之主冠錙錘之冠,履百金之車。牛皮為鼓,正三軍之眾”,確實跟簡文是很相合的。由此可見,整理者在注二三中引異說,把“􈲹邦”讀為“刑邦”,大概也是不正確的。順便一提,本篇簡文幾次提到楚國,反映了簡文產生的時代和地域背景,這是另外一個話題,我們將另行討論。
  接下來的話,整理者讀為兩句話:“夫唯其何不謂之賤,而無所措乎?”並解釋說(第103頁注二四):
“夫唯”,古書中常見,乃發語詞連用,表示提示和引出下文。可,讀為“何”,“何不”表示反問。……這兩句意謂:“布之冠”“猨之皮”怎麼不算作賤物呢?(會因此)而沒有地方安置它們嗎?《太平御覽》卷九四一引《墨子》佚文“賤人何可薄耶?”與此相關。
  其實,“夫唯其何不謂之賤而無所措乎”當作一句讀。“其何不謂之賤而無所措”前加“唯”表示強調,再在前面加“夫”,並不是提示和引出下文,而是對前文的回應。這種用於後一分句的“夫”在別處也能看到,如《論語》:“未之思也,夫何遠之有!”“內省不疚,夫何憂何懼!”。又如清華簡《兩中》簡62~63:“尚庶民勿𠯊(訏),夫祖父爰在。”簡64:“𣳸于良,夫上帝之匿。”王引之《經傳釋詞》把《論語》這種“夫”解釋為“而”、“且”。有的也解釋為“乃”,如《孟子》:“吾王之好鼓樂,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也許這種在後一分句的“夫”當統一解釋,語氣上偏於對前面句子意思的照應,可能跟“夫”本有“彼”義相關。
  最後,我們把這一段簡文的釋文重新寫一下,以便大家理解:
      吾主君其知之:夫天子戴一布之冠,而﹝駕百﹞束之車。夫一猨之皮,而整荊邦之師徒。夫唯其何不謂之賤而無所措乎!

屏幕截图 2025-12-03 134303.png
發表於 2025-12-3 15:14 | 顯示全部樓層
修正一下上面39樓本人的意見:
關於“百束之車”的理解,本人原來的理解恐有問題。古有“束車”,《墨子·魯問》:“遂爲公尚過束車五十乘,以迎子墨子於魯。”“百束之車”可能指百套車,以一布之冠駕百套車,也是以賤錯之貴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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