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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潘灯

[原创] 清華簡《五紀》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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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11-28 19:1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心包 於 2021-11-28 19:35 編輯
予一古人 發表於 2021-11-26 00:17
关于《五纪》中所述蚩尤死后身体所化诸物,结合整理者意见,鄙人作一些臆解。    以其发为韭。韭,就是 ...

尊說認為乃“以其骸股爲干侯”之乙誤,很是巧妙,如果再加上網友“tuonnan”認為所謂的“骸”應為“腓”,似更可證成此說。不過,這里仍有一點兒小疑問。前後文的“以某爲某”的“爲”皆是“作為”義,而非“造作”義。按照尊說的理解,應該說成“以其骸股爲干侯之某”才合適(如果能證明“爲”是“造作”義,則“干侯”後面無需加“之某”,尊說可成立)。其實,無論是“以其骸股爲干侯之某”還是“以其骸股爲干侯”的說法仍都有歧義。亦正如尊說,骸股只能做箭靶的框架,而非箭靶本身。《十六經》說“剝其 革爲干侯”,用人皮作箭靶顯然是合適的,然與尊說無法很好的融通。
發表於 2021-12-8 15:1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uonan 於 2021-12-8 15:43 編輯
心包 發表於 2021-11-28 19:14
尊說認為乃“以其骸股爲干侯”之乙誤,很是巧妙,如果再加上網友“tuonnan”認為所謂的“骸”應為“腓”, ...

推測本篇所謂的幾個“骸”,其原簡寫法應差不多,所以釋文中才都會被釋讀為“骸”。
賈連翔先生文又有:“疾处四肢:骸、足、股、(简 93 )肱,是谓武疾。”

“骸”所指氾濫,與“足、股、肱”不倫。這個“骸”如果改釋讀為“腓”,也是比較合適的。《韓非子》“平公腓痛足痹而不敢壞坐”
發表於 2021-12-8 15:21 | 顯示全部樓層
“進退以我”,释云“是说部队的进退有章法而不逾越”,可以。但“我”应破读“仪”,律、法、度。
《管子》“衣冠不正则宾者不肃,进退无仪则政令不行”,《荀子》“君法明,论有常,表仪既设民知方。进退有律,莫得贵贱,孰私王”,虽然不是说的军队部曲,但足资参考
發表於 2021-12-8 15:41 | 顯示全部樓層
“以其口为[隹+吕](雍/雝)”,猜测“雍”读作“蓊”。《广雅》:“蓊,薹也。”《疏证》:“今世通謂草心抽莖作華者為薹矣。”  口內有舌,似可喻抽薹作華
發表於 2021-12-9 11:42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00:雲霓從牂(將)
其中的“牂”字可能就是《漢書·天文志》“牂雲”之“牂”,卜辭中有“三牆雲”(合13399正),劉釗先生認為“牆”當讀為“牂”(劉釗:《卜辭所見殷代的軍事活動》,《古文字研究》十六輯)。“牂牂”、“將將”、“藏藏”是一詞,茂盛貌,“牂雲”可能是指濃密的雲,雲濃密則如葉之茂盛也。
發表於 2021-12-9 17:15 | 顯示全部樓層
按文意,所謂“骸”果然是“腓”字的話,則所謂“巳”(即其聲符)原本應與“配”“妃”等所从(下以A代替)是同一個形體才對,但卻訛作了“巳”。從訛字的角度看,“配”“妃”等所从A與“卩”有似,其顯著區別是有無涂黑填實,如《忠信之道》簡5“配”作“[亻+A]”,A即曾被認作“卩”(參陳劍先生:《釋〈忠信之道〉的“配”字》,復旦網http://www.fdgwz.org.cn/Web/Show/343#_ednref15)。而有些本从“巳”之字,却寫法與“卩”有似,如香港簡1“改”、《吳命》簡9之字所从似“卩”(《吳命》此字或釋“䇃”、讀“俟”,或釋讀為“犯”,但整理者認作从“卩”。“犯”“氾”所从與A,陳劍先生云“可以說完全相同”)。而“卩”形再涂黑就又似A了。可見,其遞嬗訛變之跡尚似可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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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12-10 09:1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王寧 於 2021-12-10 09:53 編輯

簡111:以其骸爲干侯股(殳)。
那個所謂的“骸”字的核心聲符是“巳”,與“改”所從者同,當讀爲“革”。《五紀》簡83、簡93中也有“骸”字(見賈連翔先生文),不知道寫法如何,從文意看是指小腿骨,則當依字讀。
“股”字疑當讀為“祋”,《說文》:“祋,殳也。从殳示聲。或說城郭市里,高縣羊皮,有不當入而欲入者,暫下以驚牛馬曰祋。故从示殳。《詩》曰:‘何戈與祋。’”簡文中用的就是後一義,並非是兵器的殳。祋本來是用羊皮,黃帝用蚩尤的皮革爲之。
發表於 2021-12-10 12:19 | 顯示全部樓層
tuonan 發表於 2021-12-9 17:15
按文意,所謂“骸”果然是“腓”字的話,則所謂“巳”(即其聲符)原本應與“配”“妃”等所从(下以A代替 ...

以上关于“腓”的所有臆测、发挥,可以完全作废了!!根源在鄙人没有注意到“骸”本身就可指脛骨(而非泛指“骨骸”),《说文·骨部》:“骸,脛骨也。”

十分惭愧!戒之戒之,后舍勿然!
發表於 2021-12-11 20:01 | 顯示全部樓層
根据《五纪》“矞”用为“规”的用字习惯,《芮良夫毖》简20“矞易兇心”一般读为虚词“遹”的“矞”,其实也当读为“规”,规谏、规正
發表於 2021-12-16 17:0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gefei 於 2021-12-16 18:28 編輯

如果“五笀”是“五笀(芒)”,后面加起来为啥不是五个?而是大家理解的7个草、菜等植物名。古人算术不行吗?这是不是说明,“焉始为五X”到此可能就是独立的一小层意思,至于“五X”是哪五X,简文并没有一一列举交代。后面的“以某为某”的句式,一共排比出来11个,可分前7个、后4个为两小层。如果硬把前7跟“五X”扯上,但后面四个句子也句式一样,如此一来,则内容与形式混乱错杂,这样行文逻辑是奇怪的。

读为“肾”的字形,原释“胤”,但是观发布会图片,其实是从“率”,即“膟”,字书释为肠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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