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同将“堇”读为“靳”。《左傳·文公七年》:“及堇阴。”杜注:“堇音谨,一音靳。”《尔雅·释草》:“芨堇草。”郭璞注:“即乌头也,江东呼为堇。芨音急,堇音靳。”
将簡4+5的“人不堇汝”的“堇”读作“靳”,此处的“靳”或当理解为厌恶、诟病、以之为耻之类的意思。《左传·庄公十一年》:“宋公靳之。”杜注:“戏而相愧曰靳。”孔颖达疏引服虔云:“耻而恶之曰靳。”《礼记·儒行》:“以儒相诟病。”郑玄注:“而以儒靳。”杨伯峻先生说《读书杂抄》里引《寇莱公言行录》的“以公孙弘事靳之”,即用此义。
如此,我们将“人不堇汝”理解为“人们不去厌恶诟病你”。代入简文后,意思就变成了:
孔子说:“颜回,你是幸运的,你如果有过错,人们不去厌恶诟病你,你自己能去改正过错。子贡,你是不幸的,你如果有过错,人们不去憎恨你。(你就无法自查而改正)”
此处,颜回和子贡是作为对比出现的。“幸”与“不幸”的差别,就在于人们是否在发现他们两人有错后做出厌恶憎恨的行为。也就是说“人不堇汝”与“人弗疾也”是完全相反的意思。故我们颇疑此处简文在抄写时,抄手在此衍出了一个“不”字。“人不堇汝”若想表达与“人弗疾也”相反的意思,只能是“人堇汝”。若将“不”字删去,此段简文即作:
仲尼曰:回,汝幸,如有過,人堇(靳)汝,汝能自改。賜,汝不幸,如有過,人弗疾也。
翻译成白话就是孔子说:“颜回,你是幸运的,你如果有过错,人们厌恶诟病你,(因此)你自己能去改正过错。子贡,你是不幸的,你如果有过错,人们不去憎恨你。(因此你无法自查而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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