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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来也

《北京大学藏秦简牍》初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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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9-12 23:15 | 顯示全部樓層
《祠祝之道》簡2“[月+巳巳+止](饌)”,細察並不從“巳巳”,而是從兩個“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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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9-13 09:1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鱼在藻 於 2023-9-13 10:21 編輯

    《泰原有死者》整理者讀為“剺”訓爲“割”的字,蔣文女士認為其應釋為[敖+力],參蔣文:《“黃豆瓜子”何以支付“地下賦”————從〈泰原有死者〉、馬王堆遣策看東漢張叔敬鎮墓文》,《簡帛》第20輯,第169-178頁。整理者說其字上部與“敖”微異,或爲“敖”之訛寫。按,一是常見的“敖”與該字上部區別明顯,但在北大秦簡中可見“敖”與“剺”字上部訛混的情況,如《公子從軍》18“斄”上部皆作“敖”形。《病方》的229背“[敖力]”也說到了處理菽。其次,大豆之皮恐難以“割”的方式處理掉。因此,《泰原有死者》中整理者讀為“剺”訓爲“割”的字,應從蔣文女士視為[敖+力]的訛體,讀爲“熬”。
    《日書乙種》2背“皆孰”應與後文“凡五種之先得雨者大孰”之“孰”一樣都讀爲“熟”,指作物成熟。

發表於 2023-9-13 14:47 | 顯示全部樓層
《禹九策》簡88背:“山有苕栗,華而不實。”簡72背:“山有苕栗,實而不華。”整理者將“苕”讀為“棗”。
按,“棗栗”見於文獻,指“棗樹”與“栗樹”。不過,“苕”與“棗”聲韻不近,而且文獻中也不見“刀”聲系與“棗”聲系通假的例證。所以,“苕”難以讀為“棗”。“苕”可讀為“桃”,相關通假例證可參《漢字通用聲素研究》P214。“桃栗”指“桃樹”與“栗樹”。
發表於 2023-9-13 16:50 | 顯示全部樓層
落葉掃秋風先生說:《禹九策》75B“禹△行”之△,整理者隸作從宀從帚之字,然從字形看,其下方所從爲耑,當隸作[宀+耑],讀法待考。(參19#落葉掃秋風先生之說)按,落葉掃秋風先生說是。“宀耑”可讀爲“遄”,訓爲疾、速。《易·損》“已事遄妄,無咎,酌損之”,孔穎達疏:“遄,速也。”《詩經·鄘風·相鼠》“人而無禮,胡不遄死”,毛傳:“遄,速。”
發表於 2023-9-13 20:29 | 顯示全部樓層
北大秦簡《田書》數字書寫錯誤一則
北大秦簡《田書》簡20釋文爲:

廣六十步,從(縱)八十步,成田廿畝。20壹税田四百步,十八步一斗,租二石二斗二升九分升一。20貳[1]

廣、縱分别爲矩形田的兩邊,二者長度相乘得到田的面積。《田書》中以240平方步爲一畝,故簡20中這塊田的面積的計算過程爲:60×80÷240=4800÷240=20,所以此田面積爲20畝。以田面積的1/12做税田,4800÷12=400,故税田有400平方步。“十八步一斗”指税田每18平方步需交納田租一斗,1石爲10斗,1斗爲10升,故400÷18=22.2又2/9,所以田租應爲二石二斗二升九分升二。此處書手將“九分升二”之“二”錯寫爲“一”,且從圖版看,整支簡字跡清晰、並未殘斷,書手寫的就是“一”字,並非是“二”字筆跡殘缺只留下“一”。此處確爲書手抄寫錯誤或計算錯誤,將“二”寫爲“一”。


[1]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秦簡牘》,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第452頁。



發表於 2023-9-13 23:5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uonan 於 2023-9-14 00:15 編輯

  《從政之經》簡19-20第二欄文字:“孤寡窮困,老弱獨槫。”
  睡虎地秦簡作“轉”(簡3叁)。此前有人把“轉”讀爲“專”,訓為獨(《秦簡牘合集 釋文注釋修訂本》309頁)。北大秦簡整理者注釋:“《孟子·梁惠王下》‘君之民老弱轉乎溝壑’朱熹集注:‘轉,飢餓輾轉而死也。’”按:類似說法王輝先生很早就提出過,見其《出土秦漢典籍詞語釋讀八則》(《中國典籍與文化》2013.3),文章認為“轉”指被遺棄的人。
  今按:讀“專”訓獨,讀“轉”訓遺棄,看似有理,但仔細想來,這類理解與“孤寡窮困”“老弱”“孤”等字眼組合在一起,猶嫌不相融洽。因為“專”雖然可訓獨,但並不是孤獨無依靠這層意義的“獨”。“轉”訓為棄,它只是一個動詞,沒有見到被遺棄的人可稱“轉”的例子。

  我們認為,“槫/轉”可以讀爲“/”。

  “專”聲與“匀”聲可以通假。《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大專槃物兮。”《集解》:“《漢書》‘專’字作‘鈞’。”《索隱》:“此‘專’讀曰‘鈞’。”而以“旬”爲聲符的“惸”,按照故訓材料,其實就是“煢”的異體字。“惸”、“煢”與“赹”也是異字同詞。《說文》:“赹,獨行也。從走,匀聲。讀若煢。”
  《詩·周頌·閔予小子》“嬛嬛在疚”,《經典釋文》:“嬛,崔本作煢。”“煢”又作“惸”。《周禮·秋官·大司寇》“凡遠近惸獨老幼之欲有復於上”,鄭玄注:“惸,無兄弟曰惸。”孫詒讓《正義》:“惸、煢,並赹之叚字。”《方言》卷六:“[亻煢],特也。”錢繹《箋疏》:“煢、惸、[亻煢]、睘、嬛、懁、赹,古字並通。”
  《書·洪範》“無虐煢獨”,孔安國傳:“煢,單,無兄弟也。”《小爾雅·廣義》:“寡夫曰煢。”《楚辭·離騷》“夫何煢獨而不予聽”,王逸注:“煢,孤也。”《文選·張協〈雜詩〉》“佳人守煢獨”,呂延濟注:“煢,孤也。”   


發表於 2023-9-14 00:58 | 顯示全部樓層
《從政之經》簡22貳“[敖力](慠)悍寃(冤)暴”
我們曾指出睡虎地秦簡《爲吏之道》的“寃(冤)暴”可能與北大漢簡《蒼頡篇》21號簡“冤謈”表示一詞,而與典籍中的“冤暴”有別。《說文》:“謈,大呼自勉也。”段玉裁注:“大嘑自冤也。冤各本作勉,今依《廣韵》正。”《漢書·東方朔傳》:“舍人不勝痛,呼謈。”顏師古注曰:“謈,自冤痛之聲也。”《從政之經》“寃(冤)暴”也可如是觀。
發表於 2023-9-14 10:33 | 顯示全部樓層
    33背:“朱纓玄衣,逐逐青常(裳)”按,“逐逐”可讀爲“悠悠”。文獻中見“逐”“攸”相通。(參《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第94頁,《古字通假會典》第738頁)此“悠悠”可與《詩·小雅·車攻》“悠悠旆旌”合觀。
    35背:“朱雄齊羽,筥筥英英。”按,“筥筥”可讀爲“與與”,訓爲繁盛貌。傳世文獻見“呂”與“舉”通假,“舉”與“莒”通假。(見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濟南:齊魯書社,1989年,第847頁。)《詩·小雅·楚茨》“我黍與與,我稷翼翼”,鄭箋:“黍與與,稷翼翼,蕃廡貌。”
發表於 2023-9-14 10:59 | 顯示全部樓層
《祓除》簡34背:“赤胡曼聶。”
按,“聶”可讀為“耴”,指耳垂。相關通假例證可參《古字通假會典》P705。雞的耳垂“位於耳孔開口的下方,呈橢圓形,多為紅色或白色,左、右各一”(參《畜禽解剖學——含水貂、鹿的解剖及動物解剖標本製作基礎》P280)。
發表於 2023-9-14 14:1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质量复位 於 2023-9-14 14:17 編輯
质量复位 發表於 2023-9-12 10:22
《病方》簡200背:“踐山山突。”整理者將“突”讀為“頹”。
按,文獻中未見“突”與“頹”通假的例證。“ ...

《病方》簡202背:“[止+戔](踐)山山[徹+刀](徹)。”“徹”也有通穿、毀壞的意思。《說文》攴部:“徹,通也。”《詩•小雅•十月之交》:“徹我牆屋。”鄭玄箋:“徹毀我牆屋。”《楚辭•天問》:“何令徹彼岐社,命有殷國?”王逸注:“徹,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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