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帛网

 找回密碼
 立即注册
樓主: cbnd

[讨论] 安大簡《詩經》初讀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9-9-25 21:47 | 顯示全部樓層
海天遊蹤 發表於 2019-9-24 22:29
1.「退食自公」,簡31作「後人自公」,後退相混如同北大《老子》「是以聖人後其身而【一三九】身先」,「後 ...

曾侯乙漆書28宿之“伏女”讀“婺女”,情理相似?
發表於 2019-9-25 21:52 | 顯示全部樓層
肅雝,隹與雝/雍,聲音不大可能通假,當從何琳儀說,隹是雝/雍之誤。相誤之例,於出土、傳世文獻並有見。

點評

省掉聲符「呂」,參見劉洪濤:〈釋虢季子白盤銘的“經擁四方”〉。  發表於 2019-10-3 11:15
發表於 2019-9-25 22:27 | 顯示全部樓層
紫竹道人 發表於 2019-9-25 19:01
安大簡《詩經》中屢見“寺子”,與今本毛詩“之子”相當。整理者一概讀爲“之子”。其實“寺子”當讀爲“時 ...

正好想就這個說道說道。我的意見跟兄正好相反。過去一直有“時”、“是”相通的說法,我一直不相信。現在通過安大簡,知道代詞“時”就是“之”(安大簡“寺”即“之”,古書將代詞的“寺”常轉寫成“時”,致使其來源不清)。這種用作代詞的“時”,表示遠指,跟“是”表示近指是不同的。
發表於 2019-9-25 23:3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明珍 於 2019-9-26 19:53 編輯

簡88的“軫”右旁疑為“升”
簡90第一字“湯”左旁不從水,實從“邑”,當隸定作“[邑-昜]”
發表於 2019-9-26 08:37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04「白石鑿鑿」的字形作,整理者已指出右旁見於《九店》56.27。左旁上面似乎有開叉,應該就是侯馬盟書的鑿字寫作,像鑿具之形。由於形體類似「、辛」,遂類化演變為如上形體。可比對上博一·27上博《周易》33號簡“”。鄔可晶先生提示我,這個鑿具之形也可能進一步聲化為「琮」,可比對
326547.jpg
發表於 2019-9-26 09:20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04的“鑿”左旁應從楚簡常見的“巫(巫+口)”
發表於 2019-9-26 09:3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06的“杻”應是從“疒”、“道”聲
發表於 2019-9-26 14:4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許文獻 於 2019-9-28 09:03 編輯

簡15此字 ,21樓王寧先生與28樓潘灯先生皆已提出高見,深具啟發性,茲復補述一點不成熟之遐想:
  簡文此字是否有可能从[券-刀]?望山2.13「[券-刀]」字或作 (可參李家浩先生〈信陽楚簡「澮」字及从「[券-刀]」之字〉),似與簡文此字形近,亦與一般从「[券-刀]」諸例下半部相類,例如: (望山2.48),若可行,則其例在此似可讀為「帣」,訓作「綣束衣袖」,其猶《集韻.上聲.獮韻》:「帣,斂衣褏(袖)也。」《史記.卷一二六.滑稽列傳.淳于髡》:「髡帣韝鞠跽,侍酒於前。」唐.司馬貞.索隱:「帣,謂收袖也。」也許是呼應上文手提衣襟「袺」之動作,且與《毛詩》本以衣襟盛物之「襭」字有相近之義素。 1.1.png 1.2.jpg 1.3.jpg

補記:《毛詩》本「襭」字上古音屬質部,[券-刀]聲系則屬元部,在戰國秦漢簡帛資料中,質部又或見與元部相通之例,例如:日聲系諸例即多可讀為从展或从善得聲之字(白於藍先生《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頁543)故竊疑「襭」字不只與簡文此字有相近之義素,甚至有可能是安大簡此字之通假,而安大簡此字讀為「帣」,亦與此詩用韻相距不至於太遠。(隨手偶見,未必可行,聊作補充。)

點評

所舉望山例子是幵,不是卷,范常喜:《望山楚簡遣冊所記彤竿新釋》,《江漢考古》2018年2期有說。退一步說,楚文字[券-刀]恐沒有這種寫法。  發表於 2019-9-28 22:29
發表於 2019-9-26 15:4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pidan 於 2019-9-26 15:44 編輯

關於《蟋蟀》的“樂=或=”對應今本“樂國。樂國樂國”(他章仿此),整理者說:“若以《毛詩》爲準,則此處重文符號表示重複兩次,但其他古文字材料中未見此用法。另外一種可能是《毛詩》是後人整理的結果,而簡本保留了早期的樣貌。”秦樺林先生說:“安大簡的抄手很可能在傳抄過程中有意删改,蓋其所據底本原作‘遆(適)皮(彼)樂或樂=或=’,抄手貪圖省事,故删去中間的‘樂或’二字。以下‘遆(適)皮(彼)樂=土=’、‘遆(適)皮(彼)樂=蒿=’均仿此。”
案,清華壹《耆夜》以“藥=脂=酉”表“《樂樂旨酒》:樂樂旨酒”,以“贔=”表“《贔贔》:贔贔”,以“明=上=帝=”表“《明明上帝》:明明上帝”,這裏“藥”“贔”和“明”下的重文符就是重複使用,只是它們是疊加使用,相當於把“A=”用作“(A=)=”即“AAAA”了(具體來說,第一、三例是“A=B=C=”用作“(A=)=B=C=”即“AABCAABC”),而安大簡是把“A=B=”用作“A==B==”即“ABABAB”,略有不同而已。所以這裏可能並不涉及“早期樣貌”或“抄手貪圖省事”等問題。

點評

《蟋蟀》应作《硕鼠》。  發表於 2019-10-6 22:11
發表於 2019-9-26 16:00 | 顯示全部樓層
《碩鼠》“莫我肎(肯)與”之“與”,整理者按今本讀“顧”,實可不必,“與”取給予、肯定、獎賞之類含義。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注册

本版積分規則

簡帛網|手机版|小黑屋|

GMT+8, 2024-11-22 10:56 , Processed in 0.043833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