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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潘灯

[原创] 清華簡十四《兩中》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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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2-31 21:04 | 顯示全部樓層
簡43“獄敝(蔽)則桂(詿)”,前曾言“敝(蔽)”是斷、決義(30樓)。此不妥,需要糾正。“蔽”即蔽暗不明。《管子》:“三本者審,則便辟無威於國,道塗無行禽,疏遠無蔽獄,孤寡無隱治。故曰:刑省治寡,朝不合衆。”“蔽”與“隱”相對。“蔽獄”,《漢語大詞典》釋爲“冤獄”。
發表於 2025-1-1 18:2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ee 於 2025-1-2 07:34 編輯

簡25+26:唯《九韶》、《六羽》、《六護》胥慼, [艹趑]敦鑃鐲,靡【25】失柷敔,斷均唯則,毋凶願言。
“慼”可讀爲“就”,是完成的意思,整理者理解爲“戚”有親近的意思有誤。“ [艹趑]”字隸定有誤,其下不從“次”而從“旡”(“旡”或可隸定爲“欠”);楚簡中也未見有“次”字,“次”一般都是用“ ”表示。“ [艹赼]”或從“走”得聲,讀爲“奏”,“走”“奏”常通用(參《古字通假會典》第364頁)。“敦”可讀爲“錞”,“錞”“鑃”“鐲”都是金屬樂器名。
發表於 2025-1-1 22:2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my9082 於 2025-1-1 23:33 編輯

  簡18—19“祀德不恪,唯言時誇。天邑未大,唯后時人。百姓和平,如見姻親。”

  篇中“唯A寺B”的句式,還見於簡29“唯獄時疏”,注釋引《管子·小問》:“則使有司疏獄”。可見“唯獄時疏”似是倒裝句,“唯”“時”都是虛詞,即“疏獄”。“唯言時誇”,即“誇言”(動賓),則“唯后時人”即“人后”。“人”應該是個動詞,原注釋無說。

  按:聯繫到“天邑未大”,疑“人”可讀爲“仞”(亦作“牣”),充滿之意。“天邑未大”,充仞、充備后於天邑。充備后於天邑後,已有百姓安定和平,歸附之百姓“如見姻親”,人口增多,天邑始大。

  這樣,“后人(仞)”即后一人而充仞於天邑(就職天邑,作其領袖)。不過,這樣理解雖粗略可通,但嫌太過迂曲。

  那麼,“唯獄時疏”也可能不是倒裝之“疏獄”,即表達主謂結構“獄疏”,案件審斷。“唯言時誇”,即“言誇”,言語誇誕。這樣,“唯后時人”即“后人”,“人”仍讀“仞”、訓滿。“天邑未大,唯后時人”是說:天邑還不大滿(人口少,不充盈),而后充仞、充滿之(人口增多)。下文“百姓和平,如見姻親”就是“后仞”狀況之具體描寫,即在后之治理下,原有人口和平安處而不會遠徙,而外之人口慕其政治而相繼來歸附,所謂“如見戚親”。
  清華簡《禱辭》描寫外邑之人來歸的狀況,有各種動作與情狀之具體描寫,其中“如見其父,如見其母,如見其妻,如見其子”(簡9),正可爲《兩中》“如見姻親”之絕好注腳。

  “人”可讀爲“仞”,如睡虎地秦簡《爲吏之道》“根田人邑”,整理者讀作“墾田仞邑”,注釋說:“仞邑,使城邑人口充實。《呂氏春秋·勿躬》:‘墾田大邑。’”古籍中,“仞邑”與“大邑”還呈現異文。陳偉先生有兩篇文章《〈凡物流形〉“人中”試說》(http://www.bsm.org.cn/?chujian/5651.html,簡帛網2011.4.17)、《清華大學藏楚簡〈禱辭〉研讀札記》(清華戰國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21.11北京),所敘足可參考。

發表於 2025-1-2 01:2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my9082 於 2025-1-2 11:15 編輯

  簡46—47“建人將政”、“建人不政”的效果不同,對比“獄冒則弛”(前文簡43還有“獄蔽則詿”),則“獄慎則句”的“句”似讀爲“苟”(前帖曾讀勾校之“勾”,不妥),訓誠(《廣雅》:“苟、款、實、信,誠也。”一般作虛詞,但虛詞虛化前依託的都是實詞)。“大邦則吉,小邦乃敺”,對比下文“小邦則吉,大邦則羅(罹)”,“羅”研究者或讀爲“罹”、訓憂,可從。那麼,“敺”與“罹”相對,疑讀爲“謳/嘔/嫗/傴”,喜悅之義。《廣雅》:“謳,喜也。”“嘔、煦,色也。”“嘔嘔,喜也。”詳參王念孫《疏證》。

  簡5“循環”,或謂“循環地再拜稽首”(王曉華先生:《〈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拾肆)讀記(五)》,http://www.fdgwz.org.cn/Web/Show/11235)。按:“循環”作爲禮儀,可能跟簡本《武王踐阼》“武王西面而行 ,△折而南,東面而立”的描寫有關。

  簡23“以成其志”,此“成”亦畢、盡也。急緩問之,得其急緩之辭,“乃比諸參”,最後結果是“以成其志”,謂盡得嫌疑犯/被告之志意(以便掌握真實情況以斷案)。“成”訓畢、盡,與前“必極民情”的“極”訓盡,是相合的。


發表於 2025-1-2 12:4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my9082 於 2025-1-2 14:00 編輯

  簡58“天建天訓及有民,使皆法知常”

  “天訓”,亦猶“天紀”、“天常”、“天極”等(參42樓所舉),《詩·大雅·烝民》“古訓是式,威儀是力”,鄭玄箋:“故訓,先王之遺典也。式,法也。”
  “皆”訓盡,稍加引申,即對某事物盡、悉、究,搞清楚、弄明白,不就是掌握、了解、知道某事物嗎?簡文中“皆”與“知”相對,“皆”義猶詳知、悉知也。

  類似衍義之例,如“極”、“悉”、“究”、“竟”、“盡”以及“達”、“徹”、“通”等,既有盡、悉義,又有知悉義。
  “極”:本篇即有,簡22“獄訟午起,必極民情”,“極”即窮、盡,也就是了解、知悉。
  “悉”:《爾雅》:“悉,盡也。”《後漢書·周紆傳》:“乃密問守門人曰:‘悉誰載槁入城者?’”李賢注:“悉,猶知也。”即知道、了解、知悉。
  “究”:“究”訓窮、盡、極(《故訓匯纂》1643頁)。《漢語大字典》“究”下載“清楚;明白”義項,《漢書·楚元王傳》“將安究之哉”,顏師古注:“究,竟也,明也。”
  “竟”:《史記·司馬穰苴列傳論》:“余讀《司馬兵法》,閎廓深遠,雖三代征伐,未能竟其義,如其文也,亦少褒矣。”
  “盡”:《三國志·魏志·高貴鄉公髦傳》:“古義弘深,聖問奧遠,非臣所能詳盡。”
  “達”、“徹”、“通”都有盡義(《禮記·禮器》“君子達亹亹焉”,鄭玄注:“達猶皆也。”《四告》簡4—5:“上帝弗若,廼命朕文考周王一戎有殷,達有四方。”“達有四方”猶言“溥有四方”,“溥”:廣大、周遍(兩義相因)。“博”亦有類似知曉、知悉的意思,如“博古通今”之“博”。“徹夜”即通宵、竟夜),也都有知悉、知道義(張家山三三六號漢墓竹簡《盜跖》,孔子往說盜跖,簡8“勞謁者入徹”,今本《莊子》作“謁者入通”,“通”、“徹”即通報)。
  類似之例,應該還可以找出一些。

  所以,“使皆法知常”的“皆”是盡、悉的意思,其實相當於詳悉、知悉、了解。“使皆法知常”是說:使民了解、知悉法則,知道、知曉常律。

  簡85—86“后則又立鼓,門于乃宮,以[既+火]庶民之欪不章。恐其有義辭而弗得,門則去人,寘其鼓,其音大揚。”
  “[既+火]”恐怕讀“既”,盡、悉,亦猶言知道、知悉。《廣雅》:“既,盡也。”《越公其事》簡75“越公是盡既有之”、《鄭武夫人規孺子》簡10“邦人既盡聞之”,“盡既”、“既盡”都是近義複詞,故可倒言互易。但簡文中“[既+火](既)”大約也約略相當於知道、知悉。下文“其音大揚”,即后擔心自己不能很好及時地知道、知悉人民之告訴、訴訟,所以讓民擊鼓,通過鼓聲,后立馬知道門外有訴訟者。那麼,“[既+火]”讀“既”、訓盡,實即知悉、知道,是可以講通的。

  《越公其事》簡20“邊人爲不道,或抗禦寡人之辭,不使達[乞+火](暨)”。《用曰》簡10“恐天高而不概(暨),恐地厚而不達”,“概(暨)”從陳偉先生說,至、到、達之義(陳偉:《〈用曰〉校讀》,簡帛網,2007-07-15)。“不使達[气+火]”之“[气+火]”恐即讀為“暨”(參鄙人在簡帛論壇“清華七《越公其事》初讀”第97樓發言)。“達”與“既”都有盡的意思,也都有至的意思(至、盡義相因,類似之引申例甚多),此則又都有知悉、知道的意思,是同步引申。
  “不使達[乞+火](暨)”除了理解爲不使寡人之辭到達、抵達外,也完全可理解爲不使您那邊知悉、知曉、徹知寡人之辭。此時“既”與“以[既+火](既)庶民之欪不章”的“既”同義。
  反之,“以[既+火]庶民之欪不章”的“[既+火]”也有可能讀爲“暨”,訓達、至/致。意即置鼓讓有申訴而不章這方面需求的百姓來至,門前擊鼓,后聞鼓聲,出而為之審理獄訟。
發表於 2025-1-2 16:5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my9082 於 2025-1-3 00:17 編輯

  簡65—66“國其保/葆單,后其庶人”

  “保/葆單”即大、昌、盈(參55樓發言),“后其庶人”與“國其保/葆單”相對,語法當類,“庶人”也必然是動詞性短語(至少“庶”應是動詞),而不是“后”(樓上理解爲動詞,讀爲“厚”)的賓語。

  簡18—19“祀德不恪,唯言時誇。天邑未大,唯后時人。百姓和平,如見姻親”,“天邑未大,唯后時人”即天邑未大,而后人(仞)之,意譯即天邑不大盈、不滿盈、不昌大(人口少,不充盈),而后充仞、充滿之(人口增多)。其詳細解釋參63樓。

  “國其保/葆單,后其庶人”與“天邑未大,唯后時人”是可以對讀的,前言“保/葆單”是近義複詞,皆訓“大”(“天邑未大”之“大”,與之同義),如從語法嚴整相對的角度而論,則“庶人”也是兩個近義複詞相連。“庶”,繁庶、庶多[按“庶”可作動詞,如《參不韋》簡23“戎庶,克之;盜散,得之”,參鄙人在“清華簡《參不韋》初讀”下評論],而此“人”亦讀“仞”,訓充仞、充盈。“國其保/葆單,后其庶人”是說:國域大、昌,乃后繁庶、充仞、充盈之。《容成氏》簡18—19“禹乃因山陵平隰之可封邑者而繁實之”,可參。

  當然,“庶人”也可理解爲動賓結構,使人口繁庶、增多。相形之下,我們更傾向於前一說法,即讀“庶人(仞)”之說。“庶人(仞)”與“保/葆單”語法結構嚴整相對(皆並列式),而與《容成氏》“繁實”近義,“庶”即繁庶,“人(仞)”即充實、充仞。

  另,簡77“邦國不保”,與前“舟(奝)大邦履”相反,“保”與“國其保單”的“保”意思一樣,亦可讀“葆”,大也。



發表於 2025-1-2 17:1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王寧 於 2025-1-3 09:04 編輯

簡1:夏后奠由。
整理者:奠,定。卣,讀為“攸”。一說“卣”讀為“修”,整治。
按:“卣”當讀為“猶(猷)”,訓謀,“奠猶”即定謀,謂奠定治國大計,指啟即位爲夏后。啟乃夏之開國君主,是第一任“夏后”。後世書以禹為夏后,不符合史實。

簡1:庶霝(靈)因固,九悳(德)尃(溥)昜(揚)。
整理者:庶靈,眾神。固,安定。
按:“庶靈”與“九德”對舉,釋為“眾神”似不諧。“靈”當即《書·盤庚下》“弔由靈”之“靈”,孔傳:“靈,善也。”《爾雅·釋詁》作“令”,云“令,善也。”即美、善義。“庶靈”即眾美或眾善。

簡2:殽(教)[口+豕+戈](一)天[禼+土]。 整理者讀“殽”爲“教”。第二字讀爲“一”訓齊一。末字讀為“列”。 按:第二字疑是“𢄥”字或體,《說文》“習也。”後亦作“肄”。“教肄”即教習。末字從土禼聲,古人名堯、舜、禹楚文字寫法皆從土,則此字或即殷先人禼(偰、契)之字。而由“竊”從“禼”聲推之,此字在簡文中當讀為“節”。“天節”見《國語·越語下》《鹖冠子·天則》《淮南子·時則》等書,謂天之準則也。

簡2:乃后斗亥。
整理者:斗亥,指斗建亥,或與曆法有關。
按:“后”爲司掌、主掌義。“斗亥”疑爲星名,“斗”即北斗,《開元占經》卷六十七引《黄帝占》曰:“北斗為帝車,運於中央,臨制四方。分別隂陽,建於四時,均立五行,移應節度,定諸紀綱,太一之事也。配於二十八宿,天所以發其時,地所以成萬物,諸侯屬焉。”又引《春秋緯元命包》曰:“斗為帝令,出號布政,授度四方,故置輔星以佐功為。斗為人君之象,而號令之主也。”北斗爲人君之象。《書·舜典》說舜“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璿璣玉衡”即北斗。“亥”疑當讀“陔”,《說文》:“陔,階次也。”北斗運轉於十二辰,月徙一辰,一歲而周,如有階次也,故“斗陔”當指北斗之運轉,主此事者在天則為太一(上帝),在地則爲人君,故曰“太一之事”、“人君之象”。本篇當是以“斗陔”代指王權國柄,下文簡13-14說啟“乃惟主斗亥之德”可證。

簡2-3:啟乃賓遴,而𢼸(美)成齋。三日,乃善大備(服)。
按:簡文疑當斷讀為“啟乃賓遴而𢼸(美)成。齋三日,乃善大備(服)。”此處“賓”乃敬迎意。所謂“遴”字辵內的部分從吅從支,由簡文“格”字從吅從各推之,此從吅從支之字乃支格之“支”的或體,此字或當釋“𨑤”,爲“䞚”或“跂”異體,此可讀為“企”,企望也。“美成”當讀為“美盛”,此指盛大的禮儀。“啟乃賓企而美盛”,謂啟乃以美盛之禮儀敬迎企望兩中的到來。下文言“齋三日,乃善大服”云云,都是描寫啟為了會見兩中而穿的華麗服飾,以見啟對此事的重視。

簡5:啟乃訓(順)𢼸(美),義(儀)㚣〈妟(偃)〉循環,弍(二)拜旨(稽)首。
按:此疑當斷讀為“啟乃順美儀,焉循環弍(再)拜稽首”,“順美儀”即按照完美的儀式程序。“焉”为于是意。“循環”當指朝向不同的方位。“弍”當徑讀“再”,簡11“哉”字從“弍”作可證。

簡6:乃方夏天邑 整理者:方夏,即有夏。簡八“后有夏”,簡五七作“后方夏”。
按:“方”固有“有”訓,《廣雅·釋詁一》:“方,有也。”王念孫《疏證》:“方爲有無之有。”故亦用為“有夏”之“有”。

簡7:而告我廌(津)聿(律)
整理者:廌,一說為“灋(法)”字之省。
按:讀“津律”甚不可解。云“廌”為“灋”之省或是。又簡12言“隹(唯)休廌之用”之“廌”當與此“廌”義同,則是否當讀“法”仍需考量。

發表於 2025-1-3 11:4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王寧 於 2025-1-3 15:13 編輯

簡9:會[緐+言]而格于玄天。 整理這:[緐+言],疑爲“誨”之訛,讀為“謀”。 按:“[緐+言]”當為“繁言”“繁辭”之“繁”的專字,此仍當讀為“繁”。“會繁”當即“繁會”之倒語,《楚辭·九歌·東君》“五音紛兮繁會”,《文選·潘岳〈藉田賦〉》:“方綵紛其繁會”,錯雜繁盛之意,這裡是指群神會聚眾多之意。

簡9:帝曰:來,尓(爾)各(格),女(汝)百神。 按:此王曉華先生斷讀作“來!爾格汝百神:……”(《〈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拾肆)讀記(五)》,復旦網2024/12/26.)“尓”字簡文漫漶,似當為“余”字。“格”當訓“告”(《尚書校釋議論》P879)。意思是:過來!我告知你們百神:……

簡9-10:余欲降由于下,以承主皇天及山川百神,吾以為百眚(姓)白(伯)。
整理者:由,讀為“胄”。
按:“由”當讀為“迪”,道也,“道”、“迪”雙聲、幽覺對轉音近。此三句中有語義的省略,大意是上帝說:我打算降正道于下土,以受道者接替我主掌皇天及山川百神,我還要以他為百姓的君長。

簡10:而葲(原)庶民之[俎+示](作)。
按:“葲”當讀為“全”,保全意。“[俎+示]”當讀為“祚”,謂福祿。

簡10:乃山川百神皆[白+吅]一氣。
整理者:[白+吅],從省,白聲,讀為“魄”。
按:此字讀“魄”在文中意不通。此字疑本當為“皛”,《說文》:“皛,顯也。从三白。讀若皎。”簡文中疑讀為“詨”或“訆”,是呼叫、呼喊意。寫手用“吅”代替了下面的“㿟”,同時用以會議。“一氣”即同氣,猶言同聲。這是說那些山川百神都同聲喊叫。

簡11:后帝允若會□,隹(唯)帝之常。
按:“允若”乃信從、同意之意。“會”後之字,從殘存的筆畫看即簡9“會[緐+言]”的“[緐+言]”字,指會聚的群神。“常”乃“法”義,此二句意思是后帝信從群神的話,按照帝的法則行事。

簡11:帝曰:䌛(由)員(云)乃我志。
按:“䌛(由)”乃隨從義。“員”爲語助,猶“焉”、“矣”。“乃”猶“於”也。我志,我意。詞語謂上帝說:順從於我的意志。

簡11-12:帝乃言:自乃朕由(胄),山川百神之由(胄),及日月曐(星)晨(辰)之由(胄),隹(唯)休廌(俊)之用,而能爲下國王。
按:“由”均當讀“迪”訓“道”,或經讀“道”,“道”、“迪”同定母雙聲、幽覺對轉疊韻相近。“廌”疑當讀“尊”,“休尊”指美好而尊貴之人。簡13有“唯休若之用”,“若”當訓善,指美善之人。

簡13:后帝,尔𠂔(次)格庶由(胄)
按:“由”仍當讀“迪”訓“道”,“庶迪”即“庶道”即眾道,亦即上文所言“朕由(迪),山川百神之由(迪),及日月星辰之由(迪)”之“迪(道)”。

簡14:唯休若之用。
按:休,美。若,本“順”義,引申為“善”義,《爾雅·釋詁》:“若,善也。”邢疏:“若者,惠順之善也。”“休若”謂美善之人。此句意思要說可用的美善之人。

簡13-14:則隹(唯)高昜(陽)之孫,而㙑(禹)之元子,乃唯主斗亥之德。
按:此言啟之出身,爲高陽氏顓頊之孫、禹的長子。夏人的世係,最古者爲《山海經》之記載,其《海內經》曰:“黃帝生駱明,駱明生白馬,白馬是為鯀。”又曰:“鯀復生禹。”此中言“生白馬,白馬是為鯀”云云,猶存原始傳說之風,可見其古老,則夏人乃出自黃帝單獨的一支,與高陽氏顓頊無涉。至戰國時,《墨子·尚賢中》曰“曰若昔者伯鯀,帝之元子。”或以此“帝”為帝顓頊,故《竹書紀年》乃曰“顓頊產伯鯀”,夏人遂並入帝顓頊世係。此可證《兩中》之篇乃戰國人所擬作,非真夏時之書也。“斗亥”當讀“斗陔(階)”,“主斗陔”謂主權柄也。

簡14:而不[氵兇](凶)于常。
按:“[氵兇]”即“汹”、“洶”字,簡文中讀為“訩”,或作“詾”,《爾雅·釋詁》:“訩,訟也。”邢疏:“多爭訟。”引申為“亂”義,《詩·節南山》“降此鞠訩”朱熹《集傳》:“訩,亂。”此句言于典常無所爭議,則不亂之也,即奉行之謂。

簡15:帝曰:𢝊(優)舀(悠)哉乃[爿+言](狀)。
按:“𢝊舀”當讀古書習見之“優遊”,又作“優猶”、“優柔”等,謂寬泰柔和。

簡15-16:帝乃命大赤命啟于枳山之昜(陽),曰:寵(恭)[尗+戈](肅)化 (益),乃弋(代)之爲王。
整理者:大赤,神祇名。枳山,疑爲“箕山”之誤,在今河南登封。《史記·夏本紀》:“十年,帝禹東巡狩,至于會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喪畢,益讓帝禹之子啟,而辟居箕山之陽。”化益,即伯益。
按:“枳山”當如整理者說,即傳世文獻中所言益避啟之箕山,魏棟先生進一步證成之(《清華簡〈兩中〉夏啟受命“枳山之陽”與上博簡〈鬼神之明〉商紂“捷於只社”探研》,《出土文獻》2024年第4期)。“寵”疑讀爲《書·牧誓》“恭行天之罰”之“恭”。“[尗+戈]”整理者讀“肅”當訓“殺”,《呂氏春秋·孟秋》“天地始肅”高誘注:“肅,殺也。”或讀為“戮”,亦訓“殺”。“恭肅(或戮)化益”即恭行帝命以誅殺化益。蓋禹崩之後,益代位為后,故亦稱“后益”(《楚辭·天問》),所謂“益辟居箕山之陽”,當是益爲躲避擁戴禹子啟的夏人舊勢力而遷居於箕山之陽。此後啟攻益奪回王位,《竹書紀年》所謂“益干啟位,啟殺之”,則當攻之於箕山之陽。簡文言帝命大赤命啟于枳山之陽,正是啟攻益之時之地,得上帝之命也。“恭肅(或戮)化益,乃代之為王”者,即《楚辭·天問》所言“啟代益作后,卒然離蠥”者也。又《山海經·海內經》曰:“大比赤陰,是始為國。”曩一直不得其解,疑“大比赤”即此簡文之“大赤”,為神名,“陰”古作“侌”,疑是“命”之誤,“大比赤命,是始爲國”,意思是大比赤(大赤)對啟下達了上帝之命令,是始建立夏國也。
發表於 2025-1-3 12:16 | 顯示全部樓層
《兩中》簡76“邦家既奠,而益大其[旂/心]”的“[旂/心]”,整理者讀為“幾”,沒有解釋。此字已見於前面的簡75,出現在“有[旂/心]有度”一句中,整理者讀“[旂/心]”為“幾”,解釋為“期”。簡76的“[旂/心]”未作解釋,大概也是理解為“期”的。但這兩處的“[旂/心]”似乎都不能如此理解。簡75的“[旂/心]”跟“度”相對,取義相似,當是古書中當作“法度”講的“幾”。至於簡76的“[旂/心]”,則可讀為“畿”。簡文屢次說“益大某某”,“某某”都是具體的事務,這裡的“益大其畿”就是益大其邦畿。擴大邦畿必然侵佔別國的土地,帶來戰爭,因此簡文後面說“邦國不平,而兵迹迹”。不過要注意的是,簡文後面有兩個“履”,一說“舟大邦履”(簡77),一說“舟高邦履”,整理者解釋“履”為《左傳》僖公四年“賜我先君履”的“履”,指國家的疆界。疆界固然可以“大”之,但似乎很難說“高”之,這裡的“履”恐怕當作別解。聯繫簡77講“舟大邦履”之後會帶來水災,頗疑“履”可以讀為“湄”(古文字“履”有從“眉”聲者)。“湄”指岸邊,水草交接的地方。“舟大邦履”或指擴大自己國家與他國交界處的水岸,“舟高邦履”則是增高其水岸。這樣,“益大其畿”與“舟大其湄”就不矛盾了,一指大其陸地,一指大其水地。
發表於 2025-1-3 13:2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my9082 於 2025-1-3 20:04 編輯

  簡34“優悠哉尼[台司]”
  “尼[台司]”,整理者讀爲“迡治”。注釋說:“尼,讀爲‘迡’,近也。”

  按:對比“純疇乃狀”(簡10)、“允哉乃狀”(簡12-13)、“優悠哉乃狀”(簡15)、“休哉乃狀”(簡48)等,“乃狀”:你的辭狀、陳述,則很顯然可知“尼[台司]”當讀爲“爾辭”,意即你的辭狀、陳述。

  “尔/爾”與“尼”兩聲系字可以通假,如《越公其事》簡35“至于邊縣小大遠[彳尼](邇)”,古籍中的通假例證很多,參看《漢字通用聲素研究》第497頁【尔通尼】條。

  簡44“民則行外”,“行”,離開,《左傳》僖公五年講宮之奇諫假道而虞君不聽,“宮之奇以其族行”,杜預注:“行,去也。”《國語·晉語二》“將行,以其族適晉”,韋昭注:“行,去也。”“外”亦外離、離去、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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