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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耶秦簡“都官軍”“都官軍吏”的斷讀問題 ——由10-172“都官軍在縣界中者”説起
〼□都官、軍在縣界中者,各傳别書焉,勿留,脱長□〼10-172
都官、軍,筆者斷讀。楊宵弦先生指出秦與西漢的都官性質相似,是各類官名,泛指中央諸官署的下屬機構及其在地方的派出機構,地方都官主要替中央機構掌控、經營國内山林藪澤等自然資源,還有獄訟的職能。[1]王越、朱紅林等先生亦持此觀點。[2]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廄苑律》簡19“今課縣、都官公服牛各一課”,整理小組注釋:“都官,直屬朝廷的機構,古書又稱中都官。”《漢書·宣帝紀》注:“都官令丞,京師諸署之令丞。”“中都官,凡京師諸官府也。”中都官,漢代京師各官署的統稱。《漢書·昭帝紀》:“比歲不登,民匱於食,流庸未盡還,往時令民共出馬,其止勿出。諸給中都官者,且減之。”顏師古注:“中都官,京師諸官府。”
都官不具備軍事職能,是行政機構而非軍事機構,與“軍”無涉。而“軍”與其他行政機構並列,是區别於行政機構的軍事機構,如里耶秦簡7-1正:“廿五年二月戊午朔辛未,洞庭叚守竈敢言之,洞庭縣食皆少,略地軍節歸,謁令南郡軍大守以洞𠃎庭吏卒數、軍吏卒後備敬者數,令治粟大府輸食,各足以卒歲便謁報敢言之丿。”“洞庭吏卒”“軍吏卒”並列,前者爲行政機構洞庭郡的吏卒,後者爲軍事機構“軍”的吏卒。“洞庭吏卒”之“吏卒”指胥吏與衙役,而非士兵。《史記·滑稽列傳》:“<西門豹>即使吏卒共抱大巫嫗投之河中。”三國魏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抱琴行吟,弋釣草野,而吏卒守之,不得妄動。”所以“都官”“軍”是兩個性質不同的獨立組織,在一句相連時,二者之間用頓號斷讀。
里耶秦簡還有“都官軍吏”,“軍吏”可作名詞單獨出現,是軍事機構之吏,區别於行政機構之官吏,如“鄉官”。8-198+8-213+8-2013:“〼□遷陵丞昌下鄉官曰:各别軍吏。·不當令鄉官别書軍吏,軍吏及鄉官弗當聽。Ⅰ〼其問官下此書軍吏。弗下下,定當坐者名吏里、它坐、訾能入貲不能,遣詣廷。Ⅱ”所以在一句相連時,“都官”“軍吏”間用頓號斷讀。對以下簡文重新斷讀:
1.邦尉、都官、軍在縣界中者各〼Ⅰ 皆以門亭行,新武陵言書到署〼Ⅱ8-649 2.〼□都官、軍在縣界中者,各傳别書焉,勿留,脱長□〼10-172 3.新武陵布四道,各以道次傳别書。都官、軍吏在縣界中者,各傳别書焉□〼7-12正 4.□□丁亥,洞【庭】……下真縣,新武陵别四……□□□Ⅰ 都官、軍【吏】…………□□當用之,皆下書□……□□□Ⅱ9-1759+9-1855+9-1889
[1] 楊宵弦:《秦與西漢都官研究》,湖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21年,“摘要”第1頁。 [2] 王越:《秦漢時期都官的考古學觀察》,《東方考古》第21集,第341頁;朱紅林:《嶽麓秦簡“都官治獄簡”研究》,《出土文獻研究》第22輯,第135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