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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不庭”训“不朝”的“学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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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3-1 08: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王国维《与友人论诗书中成语书二》云:“《韩奕》‘榦不庭方’传云:”庭,直也。‘笺云:“元与不直违失之法度之方作贞幹。’案《毛公鼎》云‘率怀不廷方’,《左》隐十年传‘以王命讨不庭’,则不庭方谓不朝之国,非不直之谓也。”(《观堂集林》,82页,中华书局1959年)  从王氏之说看,这是他的个人心得。然而,我们可以查到早先就有这种说法。  朱骏声(1788-1858)《说文通训定声》“庭”下云:假借为廷。《周書。大匡》“朝于大庭”注:“公堂之庭。”《詩。韓奕》“幹不庭方”,《周語》“以待不庭不虞之患。按:猶不朝也。傳注皆訓直,失之。  还有更早的,《书。周书。周官》“四征弗庭”,[南宋]蔡沈《书经集传》引葛氏云:“弗庭,弗来庭者。”  王氏有没有读过这些书;如果读过,写作时是不是意识到,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写作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工作,因为很容易有意无意之间就会袭用或者重复他人的成说。
發表於 2007-3-5 19:51 | 顯示全部樓層
顾颉刚《畿服》引《周语》周襄王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徐元诰《集解》注释:庭,直也,不直,犹不道也。韦昭之意既已以之为不道,概不当是不朝之意。然观周语语境,作不朝解,我以为好一些。并且与襄王时期,周王室之政治地位甚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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