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乙圯于耿”和“祖乙迁于邢”》 作者:谭晓斌 虽然晋武帝时出土的战国史书《竹书纪年》未能流传下来,但是我们可以从其它文献中找到一些与之相关的信息。 《竹书纪年》告诉我们,商朝建立后,多次迁都,自从盘庚迁到“殷”,直至商朝灭亡,“更不徙都”,因此商朝又称殷朝。 文献中有“盘庚五迁”一语,例如《尚书•商书•盘庚》序文云“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盘庚》三篇”。人们对“盘庚五迁”有多种解释。这些观点,我就不一一列出来了。 《太平御览•皇王部》引《竹书纪年》曰: 仲丁即位,元年,自亳迁于嚣; 河亶甲整即位,自嚣迁于相。征蓝夷,再征班方。 南庚自庇迁于奄; 盘庚旬自奄迁于北蒙,曰殷。 《尚书•商书•盘庚上》有“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兹犹不常宁;不常厥邑,于今五邦”之语,结合这一信息来看,可知:从“亳”迁到“嚣”,是第一次迁都;从“嚣”迁到“相”,是第二次迁都;从“相”迁到“庇”,是第三次迁都;从“庇”迁到“奄”,是第四次迁都;从“奄”迁到“殷”,是第五次迁都。 毫无疑问,“盘庚五迁”指的是商朝的第五次迁都,从“奄”迁到“殷”,由于是盘庚所为,因此称“盘庚五迁”。 从“相”迁到“庇”的商王是谁呢? 《今本竹书纪年》云: 祖乙 名滕。 元年己巳,王即位,自相迁于耿,命彭伯、韦伯。 二年,圮于耿。自耿迁于庇。 这里告诉我们,祖乙即位后,从“相”迁到“耿”,第二年,因“圮于耿”,又从“耿”迁到“庇”。 虽然《今本竹书纪年》具有史料价值,但是利用时要多加小心。 在迁“殷”之前,从“亳”历经“嚣”、“相”、“庇”到“奄”,的确是“于今五邦”。如果再加上“耿”,就变成“六”邦了,盘庚五迁也要变成“六”迁,明显有误! 《尚书•商书•咸有一德》云: 仲丁迁于嚣,作《仲丁》。 河亶甲居相,作《河亶甲》。 祖乙圯于耿,作《祖乙》。 《仲丁》、《河亶甲》与《祖乙》都亡佚了,只剩下篇名和简短的序文。 “圯于耿”是什么意思呢? 唐朝初年,孔颖达等学者奉诏撰《尚书正义》,其中提到了东汉学者郑玄的观点: 祖乙又去相居耿,而国为水所毁,于是修德以御之,不复徙也。录此篇者善其国圮毁,改政而不徙。 对此观点,《尚书正义》的作者表达了这样的看法: 但上有《仲丁》、《亶甲》,下有《盘庚》,皆为迁事,作书述其迁意,匆阳毁而不迁,序当改文见义,不应文类迁居,更以不迁为义。汲冢古文云“盘庚自奄迁于殷”者,盖祖乙圮于耿,迁于奄,盘庚自奄迁于殷,亳、嚣、相、耿与此奄五邦者。此盖不经之书,未可依信也。 郑玄将“圯于耿”解释为“耿”被水灾毁坏,《尚书正义》的作者同意这一点。 祖乙被誉为“天下之盛君”,可能是这个缘故,郑玄判断祖乙在“耿”被毁之后,“修德以御之”,不再迁都。 《尚书正义》的作者可以看到“汲冢古文”亦即《竹书纪年》,也利用了该书,却又认为“此盖不经之书,未可依信也”,这一态度导致其没有细读,只看到了“盘庚自奄迁于殷”,便得出了祖乙在“耿”被毁之后,迁都至“奄”的观点,“五邦”也就变成了“亳”、“嚣”、“相”、“耿”和“奄”。 《今本竹书纪年》的作者同意郑玄的部分观点即“祖乙又去相居耿,而国为水所毁”,也同意《尚书正义》之作者的部分观点即祖乙再次迁都,在其搜集到的有关《竹书纪年》的资料中,有祖乙“居庇”之类的信息,因此他在“圮于耿”之后,写下了“自耿迁于庇”。 《史记•殷本纪》云: 帝中丁迁于隞。河亶甲居相。祖乙迁于邢。 这一段是太史公根据《尚书》写的,“嚣”、“隞”二字,音近相通,所以是指同一个地方。 现在的问题是“邢”字,有的研究者认为“邢”与“耿”同音,是指同一个地方,有的则认为“邢”与“耿”不同音,是指两个地方,如此一来,祖乙一人便三次迁都,错得更离谱了! 结合各种信息来看,《尚书》原文既不是“祖乙圯于耿”,也不是“祖乙迁于邢”,而是“祖乙迁于庇”,在后世传抄的过程中,“迁”字和“庇”字变得模糊不清,便产生了不同的版本。 有的传抄者将“迁”字误释为“圯”字、“庇”字误释为“耿”字,这就是我们今天还能看到的版本。 有的传抄者正确释读出了“迁”字,但是误将“庇”字释为“邢”字,这就是太史公当年看到过的版本。 顺便说一下,前引“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中的“治亳”二字,也是传抄之讹,原本作“始宅”。 《尚书正义》中有一条信息: 束晰云:“《尚书序》‘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旧说以为居亳,亳殷在河南。孔子壁中《尚书》云‘将始宅殷’,是与古文不同也。《汉书•项羽传》云‘洹水南殷墟上’,今安阳西有殷。”束晰以殷在河北,与亳异也。然孔子壁内之书,安国先得其本,此“将治亳殷”不可作“将始宅殷”。“亳”字摩灭,容或为“宅”。壁内之书,安国先得,“始”皆作“乱”,其字与“治”不类,无缘误作“始”字,知束晰不见壁内之书,妄为说耳。若洹水南有殷墟,或当余王居之,非盘庚也。盘庚治于亳殷,纣灭在于朝歌,则盘庚以后迁于河北,盖盘庚后王有从河南亳地迁于洹水之南,后又迁于朝歌。 由此可知,西晋的束晰说他在孔壁本《尚书》中看到的是“将始宅殷”,而非“将治亳殷”。 《尚书正义》的作者认为束晰“妄为说耳”,理由是西汉的孔安国看过孔壁本《尚书》,在该书中,“始”字都写作“乱”字,不像“治”字,没有可能被写错,所以束晰没看过这个版本的《尚书》。 我们退一万步,假设束晰没看过孔壁本《尚书》,但是他可以认为自己所见的不同于“旧说”之版本便是孔壁本啊。因此,即使束晰没看过孔壁本,也不能否定在他看到的其它版本中有作“将始宅殷”的,指责其“妄为说耳”是毫无道理的。 “始”字与“治”字形近、“宅”字与“亳”字形近,况且《尚书•商书•盘庚上》开头就说“盘庚迁于殷,民不适有居”,再加上《竹书纪年》为证,可知“治亳”为“始宅”之讹。 《史记•殷本纪》云: 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乃五迁,无定处。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盘庚乃告谕诸侯大臣曰:“昔高后成汤与尔之先祖俱定天下,法则可修。舍而弗勉,何以成德!”乃遂涉河南,治亳,行汤之政,然后百姓由宁,殷道复兴。诸侯来朝,以其遵成汤之德也。 这一段是根据《尚书》写的,但是太史公看到的是“将治亳殷”的版本,手上又没有像《竹书纪年》那样的资料,因此他既不知“盘庚五迁”是指盘庚从“奄”迁到“殷”,也不知商朝从此不再迁都。 《尚书•商书•盘庚中》有“盘庚作,惟涉河以民迁”一语,并未说明是从“河北”往“河南”迁,还是从“河南”往“河北”迁。“殷”在“河北”,对于这一点,太史公是清楚的,因为《史记•项羽本纪》记载,项羽与章邯会盟,“期洹水南殷虚上”。他将“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民咨胥怨”断句为“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民咨胥怨”,如此一来,自然是从“河北”往“河南”迁了,因为“亳”在“河南”,“殷”在“河北”。 (2021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