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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簡《參不韋》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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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10-9 23:0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潘灯 於 2022-10-10 12:53 編輯

  據悉,《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拾貳)》已于2022年9月出版,目前,中西書局電子版已上線。本輯收錄《參不韋》一篇,凡123簡,簡文敘述有作亂,帝命參不韋作五型則,以抑有洪。參不韋乃天帝之使者,趙曉斌《據清華簡<參不韋>校<墨子>一則》(http://www.bsm.org.cn/?chujian/8802.html),已確認“參不韋”實讀“三不韋”;鮑彥東、薛孟佳《清華簡<參不韋>“唯昔方有洪”新解》(http://www.fdgwz.org.cn/Web/Show/10954)亦已論證“有洪”當讀“有共”,或為共工氏。“共工氏可能是當時掌握治水技能的一個重要部族。”二文所論可信。《文物》2022年第9期分別刊發石小力、馬楠、賈連翔、程浩針對清華簡《參不韋》的4篇專論,相關整理報告和雜志正在期待中。

  趙文配圖首字“於”,右下从“口”,與常見之楚簡“於”不類,若此“口”不是羨符,頗疑與清華簡赤撘》簡7、簡9當中讀為“烏”的字([鳥於口])為一字之異(省左上“目”形,右上“口”移至右下弧筆內)。眾所周知,古文字中,“於”本源于“烏”,故趙文中首次披露的“於”也算是新見字形。

發表於 2022-10-10 13:22 | 顯示全部樓層
鮑彥東、薛孟佳兩位先生根據清華簡《參不韋》的記載,指出“有洪”當作“有共”,是指共工,(鮑彥東、薛孟佳:《清华简〈参不韦〉“唯昔方有洪”新解》,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22/10/5.)從文意上看應該是對的。對於“共工”之名,徐旭生先生認為“共係地名,工未知何義。”他說的“共”就指河南共縣(今輝縣),“共縣本共和之故國”、“共縣本爲共工氏舊地”,認為“共”之地名來源於“共水”即“洪水”,“‘洪水’原為一專名,並非公名;地域在今輝縣及它的東鄰各縣境內;它與淇水會合後,入黃河,在它入河以前略與今衛河相當。”(並見徐旭生:《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第三章《洪水解》,科學出版社1960年,第131-139頁。)何新先生曾經認為“‘共’字与‘洪’字相通,而‘工’字又与‘江’字相通。共工其实就是‘洪江’。”(何新:《諸神的起源》,光明日報出版社1996年,第97頁。)楊建軍先生則認為“‘共工’一詞可能是表示洪水的詞‘洪’的緩讀。”(楊建軍:《共工考》,《西北民族研究》2013年第4期。)現在知道“共”本作“洪”,則“共工”一名似乎可以得到新的解釋。“洪”、“洚”、“鴻”、“江”音同可通用,共工之“共”作“洪”,其最早可能是作“江”的,這裡有個直接的證據就是《山海經·海內經》說:“祝融降處于江水,生共工。共工生術器,術器首方顛,是復土穰,以處江水。”這個“江水”顯然就是“洪水”最早的名稱,共工是因為出生、居住在江水而得名,又以為氏名,則“共工氏”本當作“江水氏”,看看《海內經》裡有“赤水之子聽訞”,是有“赤水氏”簡稱“赤水”;《歸藏易》裡有“金水之子名曰羽蒙”,是有“金水氏”而簡稱“金水”;《大戴禮記·帝繫》裡有“老童娶于竭水氏”,是有“竭水氏”,那麼古代有“江水氏”簡稱“江水”就很合理了。大概古代較早的文獻裡有把人名或氏族名的“江水”寫成“江=”的,在“江”下面加個合文符號讀“江水”,但是後來人讀錯了偏旁,讀成了“江工”,並以訛傳訛地流傳開來。再後來“江”被通假爲“洪”,再通假爲“共”,於是就有了“共工”、“共工氏”這種難以索解的名稱。
發表於 2022-10-12 19:3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海天遊蹤 於 2022-10-12 20:07 編輯

誤發,請管理員刪除,抱歉!
發表於 2022-10-12 20:2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8:自乃(正頁)至於乃末。其中“正頁”字賈連翔等先生讀為“頂”。按該字屢見於齊陶文,今由此簡可知,齊陶文“正頁”亦从“正”聲(何琳儀先生亦言之),讀為“頂”。
 樓主| 發表於 2022-10-12 21:4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潘灯 於 2022-10-12 22:04 編輯
好好學習 發表於 2022-10-12 20:26
簡28:自乃(正頁)至於乃末。其中“正頁”字賈連翔等先生讀為“頂”。按該字屢見於齊陶文,今由此簡可知, ...

未見原簡,臆測一下,楚簡中有[昰頁]組合而成的“夏”,[正頁]有無可能是“夏”的省形。若是以“正”為音,讀“頂”的可能性不是沒有。楚簡中,“春夏秋冬”表季節的詞,因與時間有關,幾乎都从“日”。故[正頁]甚是可疑。
 樓主| 發表於 2022-10-18 23:1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潘灯 於 2022-10-19 08:55 編輯

今日,鮑彥東、薛孟佳聯名在簡帛網發表《清華簡<參不韋>與<洪範>合證》一文,文末指出“五刑則”當作“五型則”。我們覺得,“五刑則”讀“五形則”似更為妥帖。典籍中,刑可通形。詳見高亨《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第50頁。書中辭例也給我們提供了許多信息,如《戰國策·齊策五》:“無形者形之君也。”《老子》四十一章:“大象無形。”《管子·心術下》:“意以先言,意然后刑,刑然后思。”《莊子·天道》:“禮法度數形名比詳,治之末也。”辭例中刑與形互通。“五形則”蓋指“五則、五行、五音、五色,五味”等五種可感知的(多指無形的)應該遵循的法則。
發表於 2022-10-19 09:2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王寧 於 2022-10-19 09:26 編輯

《五紀》《參不韋》中的“有洪”鮑彥東、薛孟佳兩位先生讀“有共”,認為即共工。在先秦兩漢古書中的確有稱共工為“共”的例子:
《國語·周語下》:“其興者,必有夏、呂之功焉;其廢者,必有共、鯀之敗焉。”
《潛夫論·明闇》:“故共、鯀之徒弗能塞也,靖言庸回弗能惑也。”
又《潛歎》:“堯為天子,求索賢人,訪於群后,群后不肯薦舜而反稱共、鯀之徒,賴堯之聖,後乃舉舜而放四子。”
《後漢書·朱樂何列傳》載太學書生劉陶等人上書曰:“天下有識,皆以穆同勤禹、稷而被共、鯀之戾。”
大概古稱共工可曰“共”,或曰“有共”。
關於“共工”名稱的詳論,可參看拙文《“共工”名称新解——读清华简<五纪>小札(二)》,“群玉冊府”微信公眾號2022-10-11。
 樓主| 發表於 2022-10-19 15:3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潘灯 於 2022-10-19 19:48 編輯

《參不韋》《五紀》開篇均有“唯昔方有洪”之句。其“方”,《五紀》篇整理者釋“方國、方邦”(參《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拾壹)》第90頁)。今觀《參不韋》簡1中的“方”,其形明顯與清華簡《保訓》簡7當中的“圥(堯)”如出一轍(字形對比參見下圖)。其辭曰:“翼翼不解,用作三降之德。帝圥(堯)嘉之,用受氒緒。”其辭亦言“三”言“德”,似與《參不韋》《五紀》篇也有關聯。我們懷疑,《五紀》篇中的“方”或為“堯”之誤書。蓋《參不韋》受《五紀》“昔方”的影響,故整理者徑讀“昔方”。“唯昔方有洪”當讀“唯昔堯有共”。樓上例舉《潛歎》:“堯為天子,求索賢人,訪於群后,群后不肯薦舜而反稱共、鯀之徒,賴堯之聖,後乃舉舜而放四子。”正好揭示了堯與共的關系。“唯昔堯有洪(共)”,句意謂:以前堯擁有共。“有洪(共)”之“有”或不能當“共”的詞綴連讀。“有”作謂詞,有擁有、得到的意思。 方與堯.png

點評

李守奎《釋?距末與楚帛書中的“方”字》,王強《燕尾布幣文新解》  發表於 2022-10-20 00:16
 樓主| 發表於 2022-10-19 20:3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潘灯 於 2022-10-19 20:56 編輯

今觀簡28:“自乃頂以及乃末指”。并非4樓所言:“自乃(正頁)至於乃末”。故之前理解有誤,作廢。辭中“頂”原文作“ 微信图片_20221019202059.png ”,从頁,正聲。上古音中,正屬章紐耕部,頂屬端紐耕部,韻同,章端鄰紐,據辭意,把(正頁)讀為“頂”是可行的。但也不排除還有讀“顛”的可能。古音顛屬端紐真部,韻部真耕旁轉,“顛”也與身體有關,指頭頂。
 樓主| 發表於 2022-10-19 22:0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潘灯 於 2022-10-19 22:08 編輯

簡5“顯五色唯文”,其“顯”原簡作“ 微信图片_20221019212831.png ”,與楚文字中常見的从頁,㬎聲之“顯”明顯不同。原文左似“魯”,但下部所从之“日(甘)”形,變作了“目”形。“目”頂部拉長的豎畫,與左右兩點及“目”的左右弧畫,又好似構成了楚文字“魚”下部的“火”形。其右部所从似為“旡”,若此,此字當从旡,魯聲,是個新見字,為何讀“顯”,有待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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