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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解开晋侯墓地的跨世纪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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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11-27 13:5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秦伊人 於 2022-11-27 13:52 編輯

解开晋侯墓地的跨世纪谜团20221002

(从19922022

壹、一对圆鼎-M1[盗:1]M2[M2(提出问题)
贰、两条线路-Y/Z
叁、双重三角关系-僰马铁三角、夫人三件套(解开谜团的钥匙)
肆、“上四”组大墓-考成侯、考厉侯
伍、“下五”组大墓-测年“数据链”符合《晋世家》
陆、六个历日-晋侯稣钟-验证“四分月相”(定位点)

结语-
 1晋侯墓地与“昭穆制”
 2历法的必要性
 3月相的真相《九分月相考证》

附一 历尺-晋侯墓地测年数据
附二 唐公-唐伯-唐叔-晋侯-晋伯-晋叔(存目)
     1唐叔虞的真实身份
     2晋僖侯与《唐风-蟋蟀》
     3晋文侯的昭穆之争

邹衡:“最近六七年盗墓风炽,惩处不严,文物保护不利,致使几千
    年前的晋国文化古都弄的满目疮痍,不堪目睹,惜乎悲哉!”
        --[]《论早期晋都》《文物》1994年第1期)

 樓主| 發表於 2022-11-27 13:5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秦伊人 於 2022-11-27 13:59 編輯

(第一页)

解开晋侯墓地的跨世纪谜团20220222

(从19922022

  三十年前,曲村晋侯墓地被发现了,这是西周诸侯保存最完整、连续时间最长的大墓群(连续约二百余年),这在当时和今天来看都是中国考古史上的一桩重大事件,邹衡教授历时十三年终于找到了这个晋侯始封地以及晋侯大墓群,这也为研究西周史提供了最为宝贵的实物材料。(见:[邹衡]《论早期晋都》《文物》1994年第1期)邹衡、李伯谦、刘绪、徐天进这四位学者是发掘晋侯墓地最重要的当事人,晋侯墓地发掘的成败荣辱也系于这四人!


  当时,即将退休的邹衡教授其心里的谜团是解开了,但是晋侯墓地本身倒是又变成了一个谜团,说是“又变成”,是说这本不应该再成为一个谜团,可是盗墓者和一些不称职的考古者以及个别自负的“专家”们愣是共同制造了这个“晋侯墓地谜团”。在邹衡揭开晋国始封地这个历史谜团之后,难道晋侯墓地本身真将变成一个再也不能被解开的历史谜团吗?不解开这个谜团,历史文化信息将被湮灭,历史文化传统也将被掩盖!笔者希望文化宝藏能够返璞归真,还历史以本来样貌;所以笔者历经十多载(08-22),尽力收集各方资料,引进工具,潜心研习,重复再三,致力于解开这个跨世纪谜团。


  谜团1:M1-M2组大墓有鼎出土,为何不作为断代的依据?
  谜团2:M2大墓有女人骨殖出土,为何不用其做出测年报告?
  谜团3:M1-M2组大墓是被盗掘和被回填的,怎样才能排除外来物混入M1和M2?
  谜团4:晋侯墓地的排序者否认墓地顺序隐含“昭穆制”,其主要理由是墓地为两行,
      那么墓地从两行又变成三行,为什么还要否认墓地是按“昭穆制”排列的?
  ……

J1.PNG
[图1] (此图依据网上信息制作,若有误差,以实地尺寸为准,此图只作为参考。)

  晋侯始封地被发现了,晋侯墓地也被疯狂地盗掘了!邹衡的心在兴奋,邹衡的心也在被撕裂、在淌血!有个“魔咒”说:考古学者的心愿达成之日,也是历史遗迹被破坏之时。而这个“魔咒”在晋侯墓地无情地重演了!不得已,考古学者也得放下斯文与盗掘者对峙,也得不顾一切地与盗掘者争分夺秒地“抢救性发掘”!终于考古队长李伯谦带队“抢救”了M1和M2,时间是:1992年四月到六月。(见:《1992年春天马-曲村遗址墓葬发掘报告》,《文物》1993年第3期)这是两座被盗掘者抢先得手的西周大墓,被编号:M1和M2;这是一对夫妻墓,男左居东,女右居西,头北足南,“左昭右穆”,符合“昭穆制”。

  据说从1991年冬到1992年春,盗墓者使用了炸药、汽车、冲锋枪并穿戴警察服装来干这趟“活”。这我就不明白了,盗墓者下了血本采取行动,难道他们有准确的信息吗?他们不是先小规模试探再大规模干活吗?在他们小规模行动时我们的考古工作者和警察都不知道吗?奇怪的是据徐天进(考古队员)说,盗墓者还居然有时间“回填”了“盗坑”!(见:《晋侯墓地的发现与研究现状》徐天进BBS 水木清华站2001)不知道了,反正盗墓者是“贼不走空”,他们得手了,考古队亏大了,晋侯墓地保存了几千年的极其重要的历史信息被无可挽回地破坏了!

  “抢救”了M1和M2后,考古队休息了,盗墓者又开干,被后来编号的M6、M7、M8、M32、M33,悉数被盗!再加上被盗的M1和M2,照邹衡的原话是:“共10墓”,“仅3座未被盗掘”!但是,邹衡所说“十墓七盗”,说是“大多是1991年冬和1992年春、秋被盗,计晋侯5、晋侯夫人5,共10墓”(见:[邹 衡]《论早期晋都》《文物》1994年第1期),徐天进也说:“1992年初春,…途经太原时,耳闻去年腊月间在天马-曲村遗址的北赵村曾有大规模的盗掘事件发生。据云,盗掘者携带枪支武器,并有警车开道。”(见:《晋侯墓地的发现与研究现状》徐天进)也就是说在李伯谦带队“抢救”M1和M2之前就已经是“十墓七盗”!那么李队长在这第一次抢救历时近两个月的时间内,不知道已经是“十墓七盗”了吗?为什么只抢救M1和M2?

  总之,若是第一次发掘之前晋侯墓地就已经是“十墓七盗”的状态,那么M1M2被“回填”的大墓内就有可能混杂了其他大墓的物质,被考古队“抢救”的M1M2大墓内就有可能不纯是原来的遗物,这对判定M1M2的墓主有极大的关系。


  若是第一次发掘之前就已经“十墓七盗”,那么李队长带领的考古队就有失职的嫌疑,为什么没有“抢救”其他被盗大墓?考古队“第一阶段工作”简报说:“另发现三对规模相当的大墓”,(笔者注:这三对应在M6和M7组;M8和M31组;M9和M13组;M33和M32之中)但“一阶段”简报没有说明这“三对”大墓是否被盗,可这至少也旁证在第二次考古发掘之前考古队就知道有不止一组大墓,只是简报没有像邹衡那样肯定负责地指出:第一次考古发掘之前就“十墓七盗”;徐天进所谓“M8又遭盗掘”不仅是在一、二次发掘的间歇,而可能是如邹衡所说早在第一次发掘之前就与其他大墓一起被盗掘了!


  若是第一次发掘之前就已经“十墓七盗”,才能解释盗墓者为何下了血本,只为M1M2他们不会是:“据云,盗掘者携带枪支武器,并有警车开道。挖出的许多‘宝物’,都是用汽车及拖拉机拉走的。”(见:《晋侯墓地的发现与研究现状》徐天进)若是只盗掘了M1M2,难道只是这两个大墓的“宝物”就多到要用汽车和拖拉机运走吗?

  邹衡痛心地在学术报告中痛斥:“自称‘保护文物有功者’”!这在学术报告中是极其罕见的!当一位著名学者的发言权只限于学术报告时,你让他有什么办法呢?无奈情急之下,学者喊出了“恐怕只能留给后人唾骂,永远成为历史的罪人!”邹衡教授要在这严肃的学术报告中透露什么信息呢?(见:[  ]《论早期晋都》《文物》1994年第1期)多年后徐天进还记得“43日”“盗坑已经回填”“44日上午”“又发现了一个新炸的盗洞”“43日晚还曾发生过枪战”(见:《晋侯墓地的发现与研究现状》徐天进),这说明在考古队第一次“抢救性发掘”之前,盗墓者已经是多次大规模武装盗墓,那么谁又能站出来保证盗墓者这几次只是盗掘了M1M2?这才是重点!是确定M1M2墓主身份的重点!

  当香港的古玩市场上出现了晋侯对的铜盨,“…流落香港,1992年收购回归”(见:《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吴镇烽),因为考古队声称当时只“抢救”了M1和M2,吴镇烽就只好说那些铜器是出自M1和M2了,也因为铜器是“晋侯对”铜器,那么M1和M2就必然是被判断为晋侯对夫妇的大墓了,但这是严重的误判!


  在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购有一尊晋侯对铺,吴镇烽书上(《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吴镇烽2012上海古籍出版社)注明是“1981年8月购藏”,或是印错,应该是在1991年8月,但无论如何,都不是从1991冬到1992春这段时间内盗掘的,这又说明晋侯墓地是被长期多次盗掘,那么长期多次只盗掘M1和M2吗?同样是被盗掘的晋侯穌鼎,吴镇烽的书上注明出土时间是“1987-1992”,也就是对晋侯穌大墓被盗掘的时间范围专家们也说不准,只好定为约在五年之内。那么考古队第一次抢救发掘到底是为何只是抢救M1和M2?对其他大墓的被盗就听之任之不去抢救吗?


 樓主| 發表於 2022-11-27 14:0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秦伊人 於 2022-11-27 18:28 編輯

(第二页)

壹、一对圆鼎-M1[盗:1]M2[M2010](提出问题)

  1993年《文物》第3期发表了《1992年春天马-曲村遗址墓葬发掘报告》,这份报告是对“天马-曲村遗址”的晋侯墓地进行发掘的第一份发掘报告,报告说是由于“墓葬接连被盗,鉴于事态的严重性”,从1992年4月至6月,对晋侯墓地采取的“抢救性发掘”。


  这第一次对晋侯墓地的抢救性发掘,主要针对已经被盗的大墓M1和M2,一号墓的铜器被盗,后来追缴有一青铜鼎,标号[盗:1];二号墓出土有一件铜鼎,标号[M2:010]。

  J2.PNG

  就器型来说,对这两件直耳玄纹铜圆鼎,现在一般的基本判断都应该是属于西周中期的器物,是在西周恭、懿、孝、夷四王期间。但是,发掘报告认定两墓都是在“西周晚期”。
1、这是第一个疑点,笔者认为报告当时的依据是不充分的,年代定性是不准确的。正是当时这样一份依据不充分的判定,使得后来对晋侯墓地的排序出现了不同的意见。)

  1995年《文物》第9期发表了孙华的文章《关于晋侯(对)组墓的几个问题》,孙华认为M1和M2是晋侯对墓,理由是“刘绪、徐天进根据M1、M2中清理的铜盨残钮与从上海博物馆从香港收回的晋侯对盨残钮形制相同,且晋侯对盨有缺盖钮的情况,提出了晋侯对盨可能出自该组墓,该组墓的墓主可能为晋侯对和晋侯对夫人的推测。”“而在M1出土的器物中,有被《报告》称之为‘容器腹片’的铜器残片一块,…它正是一件铜盨盖顶的残片,” 
(2、这是第二个疑点,盖钮和腹片的形制与出土鼎的形制在年代上有差距,怎么解释?为什么没有不矛盾性的解释?从上述情况可见,出具“证物”和认定“证据”的过程都是主观片面的。盖钮编号[M2:013],容器残片编号[M1:051],均系采集号而非出土编号。)
  (笔者认为,孙华对M1-M2组大墓墓主的认定,是建立在“可能”和假设的基础之上,是假设刘绪、徐天进提供的“物证”是“可能”来自M1组大墓的晋侯对盨钮。但刘绪、徐天进提供的“物证”已经确定是来自被盗扰的大墓,而刘绪、徐天进对大墓已经被盗掘也是十分清除的,这所谓的“物证”也有被后来盗墓者“回填”带入的可能,所以“证物”的可信度是不够的。有字的“容器腹片”同样也没有确证其归属,也不能排除是被“回填”的,作为“物证”其可信度也是不够的。尤其要注意的是,先有“十墓七盗”,后有对M1组大墓的“回填”,有谁敢来认定“回填”物的来源只是来自M1组大墓?)


  1995年《文物》第7期发表了《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五次发掘》,报告说:从M33出土了晋侯僰(bo)马方壶;从M91出土了晋侯喜父器,以及晋侯僰马铜方壶;从M92出土了晋侯僰马铜圆壶,晋侯对鼎,晋侯喜父盘。
(3、这是第三处疑点,重要的是:M92内出土有三种晋侯的器物,晋侯僰马圆壺、晋侯对鼎、晋侯喜父盘,关键是这三种晋侯器物或也是三代晋侯的器物。这或是同时存有前夫和现夫的器物用于随葬,而前夫僰马为现夫喜父之父辈,现夫去世,有可能其前夫之子晋穆侯继位,前夫之子是现夫晋僖侯之弟兄辈,或许也是M92墓主与晋侯僰马的亲子。)
  (现在能确定的是,M33-M32组、M91-M92组、M8-M31组,三组大墓都出土有晋侯僰马器,所以三者必有传承关系,且M91-M92组处于承上启下的居中位置;若M91-M92组与M1-M2组又都存有晋侯对器,由于M91-M92组在前一传承关系中的居中地位,则要连带M1-M2组也进入这一传承关系中。那么,由于M1-M2组的插入,就变成晋侯僰马器事实上连续传承了四代,而这种传承关系现在没有可信的、不矛盾的解释。)

  1998年《文物》第1期发表了张长寿的文章《关于晋侯墓地的几个问题》,张长寿指出排序的矛盾:“M92出晋侯对鼎,则M1和M2墓组似应在M91和M92墓组之前,而简报反列其后。”
(4、这是第四个疑点,张长寿指出了排序的矛盾,工程组为什么并没有给出合理解释?)

  2001年《文物》第8期发表了《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六次发掘》,发现了M113组大墓,确定了晋侯大墓群是三排布局,然而李伯谦还是否认大墓有“昭穆制”结构。
(5、这是第五个疑点,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中,居然没有M91-M92组与M1-M2组的人骨样品的C14检测数据!发掘简报一号说M2大墓“在盗洞中发现残存骨骼数块,上沾满朱砂,根据其中的下颌骨和髋骨特征分辨,墓主应为一20岁左右的女性”,那么,既然有骨殖存在,为何不用来做测年?再说死亡时年方20余岁,她能是晋侯穌的母亲吗?发掘简报五号说M91“墓主骨骼朽甚,葬式尚可辨认。头向南,面向上…骨骼上下均有朱砂。”说M92“墓主骨骼朽甚,葬式尚可辨认。头向南,面向上…通身敷满朱砂。”M91-M92组有骨殖存在,为何也不用来做测年?)
  (答案在李伯谦下面的自白中:“在采用…推定结论的基础上,…依据…样品…建立了…墓地C14年代框架”。来看看这个逻辑式:先有“推定结论”,再有“C14年代框架”任何一位有基本科学素养的人都知道这是本末倒置的混乱逻辑!你已经有推定结论了还要C14干什么?所以在《简本》中是用所谓“推定结论”替代了人骨样品的C14检测数据,直接就不让关键的C14检测数据出现,这报告还可信吗?)(《晋侯墓地墓主推定之再思》李伯谦《古代文明研究通讯》200169期:国家九五重大科研课题“夏商周断代工程”曾将《晋侯墓地分期与年代测定》列为西周年代学研究课题的专题之一,并在采用我们关于晋侯墓地排序和墓主推定结论的基础上,依据对含碳样品的测定建立了晋侯墓地C14年代框架”。)(李伯谦作为工程负责成员,对张长寿指出的M1-M2组排序问题的回答,难道就是这样用主观意愿去无视客观问题吗?)
   J3.PNG


  值得引起重视的是,邹衡认为M1-M2组墓其墓主是晋侯福(厉侯),他认为:“从陶器看,此墓之时代应属西周中晚间”,因为“墓内盗劫一空,仅余破陶鬲及其他破碎铜……”,他只能从陶器来判断其时代(见:[邹 衡]《论早期晋都》《文物》1994年第1期)。这与发掘报告判定的“西周晚期”有差距,并且邹衡认定的“厉侯”也与《工程》认定的“僖侯”相差半个多世纪,这更应引起重视。另有文也说“未扰动器物仅陶鬲1件”(见:《1992年春天马-曲村遗址墓葬发掘报告》《文物》1993年第3期)


 樓主| 發表於 2022-11-27 14:1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秦伊人 於 2022-11-27 18:30 編輯

(第三页)

贰、两条线路-Y/Z

  有关于晋侯墓地的争论,其实质是两条“线路”的争论:见[图4]
  “Y”型线路(无主轴、先北后南。)
  “Z”型线路(有主轴、先东后西。)


1、画龙点睛的一笔(只可惜这最后一笔还是盗墓者先起笔)


  晋侯墓地最后一次对M113组大墓发掘还是“抢救性”的,但好在这次发掘堪称是“画龙点睛”的一笔。(“2000年9月初便从山西曲沃传来了又有一座晋侯墓被盗的消息。经县博物馆初步钻探,在晋侯墓东侧尚有一座与其并穴合葬的晋侯夫人墓。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对我来说犹如当头一棒。我作为晋侯墓地发掘队的领队难辞其咎……”《晋侯墓地墓主推定之再思》李伯谦)有了这最后一次发掘,晋侯墓地才被承认是三排结构,之前都说是南北两排。三排和两排从布局结构来说是大不相同的,三排结构是典型的“昭穆制”结构。


  在学者们忙着讨论墓地排序时,盗墓者也忙着给讨论提供证据,他们又先学者一步找到了最关键的证据,这就是M114-M113组大墓,这个证据为后来的讨论提供了最重要的依据。在有新材料出现的情况下,李伯谦也想到要重新思考原先的结论是否可靠。(“但工作失误的歉疚和责任感,迫使我不得不尽快根据新发现的材料对原来有关墓葬排序和墓主推定的结论予以重新检讨,以期对已有的错误和造成的影响加以改正和消除。”《晋侯墓地墓主推定之再思》李伯谦)只是又二十多年过去了,学者们之前的排序并没有因为出现新的证据而有所改变。在李伯谦说要“对原来有关墓葬排序和墓主推定的结论予以重新检讨”的文章《晋侯墓地墓主推定之再思》中,还是说新发现的M113组大墓与“M1、M2劫余的铜器、陶器风格相去较远”,这其实还是无视M1-M2组大墓中出土的直接证据,那么请“专家”看看下面两组铜鼎对比图,这两个铜鼎都是“直耳玄纹立腿圆鼎”,二者真有很大差距吗? 

J4.PNG
  M114-M113组,是整个晋侯墓地的“龙眼”,有了M114-M113组,M9-M13组就有了“上家”,就能清楚说明墓地存在着“昭穆制”。现在已经没有人否定M114-M113组与M9-M13组的上下传承关系,这个传承关系的方向是由中线向北横向传递的,再从M9-M13组向南横向传到M1-M2组,一北一南再有一中,“昭穆制”就基本确定了。但是,多数学者不认可在晋侯墓地有“昭穆制”结构,只有少数学者如彭林在《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第6辑发文《北赵晋侯墓群与昭穆墓位》,提出了“昭穆制”结构,不过彭林的依据过于重视文献,他没有具体分析大墓的具体状况,所以说服力不强。

2、昭穆制


  学者们不认为在晋侯墓地有“昭穆制”结构存在,具体做法就是不承认M1-M2组大墓与同在一排的M113-M114组大墓其时代接近,并说M1-M2组一定是晋侯对墓,证据是“据说”M1-M2组出现了晋侯对盨残钮,但是对真正从M1-M2组出土的青铜鼎,学者们都视而不见。请问众多的学者们:一个盨残钮,两个青铜鼎,哪个证据强?

J5.PNG

  从M114-M113组到M9-M13组,是横向传承,从M9-M13组到M1-M2组也是横向传承,这就是“昭穆制”的传承特征,见[图6] 。不承认“昭穆制”的学者说M9-M13组传承到M6-M7组是从晋武侯传承到晋成侯,他们是父子关系,而从M9-M13组传承到M6-M7组,是纵向传承,以此来否定有“昭穆制”的存在。但是要否定“昭穆制”,就要先说M1-M2组晚于M6-M7组,要说M1-M2组晚于M6-M7组,就要说M1-M2组出了西周晚期的晋侯对器物,也就不要再提出M1-M2组出土的早期青铜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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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错误的认识总会出现矛盾,就算不提出土器物的证据,仅从墓地布局也会看出问题;比如从M114-M113组到M9-M13组是父子横向传承,而从M9-M13组传承到M6-M7组怎么就父子是纵向传承了?同是父子传承,怎么就有纵有横?


3、大小宗(西周家族的基本形态)


  在晋侯家族里有“叔氏”出现,如“晋叔家父”,如“殇叔”,又如“文考叔氏”,这就是说在晋侯家族里有“大小宗”。大小宗体现在晋侯家族的继承制度里,使得晋侯家族的“昭穆制”比较复杂,但是大小宗本身也是按照“昭穆制”的框架排列的,可以分开大小宗排列“昭穆制”结构。在晋侯家族中,从晋武侯以后,开始大、小宗轮流即位晋侯,这样和平交替传承了七位到晋献侯,轮到第八位晋侯应该是大宗继承,但是不确知的原因(如无后嗣等),结果是又是小宗晋穆侯上位(谥号“穆”本身就说明有“昭穆制”存在),这样或使得宗族内部产生了矛盾,导致后来晋文侯弑杀晋殇叔(大、小宗争权引起祸端)。


  其实在西周十二王中,也存在有大、小宗,如孝王的继承就可能是小宗的继承,再如厉王与“国人”的矛盾,也可能是反映了周王宗族内部的矛盾。






 樓主| 發表於 2022-11-27 14:2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秦伊人 於 2022-11-27 14:44 編輯

(第四页)

叁、双重三角关系-僰马铁三角、夫人三件套(解开谜团的钥匙)


  考古学者研究古代墓葬,是为揭示历史,但由于晋侯大墓是被盗墓者抢先盗掘的,这就不可避免地丢失了晋侯墓地的部分信息,使得晋侯墓地即将被揭开的面纱转而又变成了未被揭开的“秘密”。盗墓者确实是给揭示晋侯墓地的发掘工作制造了重大困难,但是就从已经掌握的材料来分析,也不至于使得“专家”们就得出现在这样的结论。比如已经知道M1M2中出现了铜鼎,为什么就不能以铜鼎为主要断代依据,而一定要用一个“盨残钮”和一片“铜容器残片”来作为断代依据?发掘报告明明说M1中的“随葬器物均被盗掘,未扰动器物仅陶鬲1件…其余多为残件,大部分出自椁内盗洞中”(见:《1992年春天马-曲村遗址墓葬发掘报告》《文物》1993年第3期),那么用被扰动或是用被回填的、“出自椁内盗洞中”的有字残片,和刘绪等人出具的残钮来作为断代的依据,这是不是有不妥之处?


  还是有一些认真负责的学者提出了疑问,然后有一些讨论:


一、原则讨论


  最近出版的《晋铜器铭文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8年)是吴毅强最新研究成果,书里引述专家讨论有关晋侯对器的归属,其论述比较全面,笔者分页做了些摘录并作注如下:
++++++++++++++
P21
“在M114M113组发现之前,发掘报告认为晋侯墓地起止年代大体是从西周中期(穆王前后)至春秋初年。根据历次发掘的结果,把各墓年代早晚排定如下:M9M13M6M7M32M33M91M92M1M2M8M31M62M63M64M93M102”;说:“李学勤、孙华、冯时、黄锡全等赞成发掘报告的排序。”
吴注:直接点出排序,看来都认为排序是第一要务。这个排序大体正确,共八组,
但问题是M1M2组的位置被后置了两位,这组墓本当排在第二位。其他组次序不变。)

P22
“在M114M113组发现以后,发掘报告认为可以确定晋侯墓地墓葬布局应是南北三排,而非先前所说的两排。”
吴注:但仍然不认为有昭穆制

P34
吴毅强说到铜鼎(盗1)有按:该器属于西周早期常见器型,应属前代之物。
说到(M2:010)有按:该器与M1所出铜鼎近似,属西周早期常见器型,为西周早期之物。
吴毅强认为M1M2“这组墓年代应在宣王时期”!
吴注:关键时刻为何就选择不用器型学断代?还是先有主观“推定”,再去无视客观证据?
这与李伯谦无视C14测年的做法一样。吴毅强先说“西周早期常见器型”,再说
“这组墓年代应在宣王时期”,一句铜鼎“应属前代之物”的主观“推定”就带过了。)

P53
吴毅强引述
李伯谦三个基点:1M8为晋献侯穌;
2、M91为晋靖侯(宜臼);
3、M33为晋厉侯(福)(《古代文明研究通讯·僰马盘铭文考释》李伯谦)
吴注:这三点全错!他这三个判断也不遵守测年与《晋世家》的对应,不知他依据什么?
作为考古队长,他的错误对以后影响很大!

P53
朱凤瀚一个假设:“下一代晋侯的礼器不会出现于上一代晋侯墓中”
(朱凤瀚《曲沃北赵晋侯墓地M114出土叔夨方鼎及相关问题研究笔谈》,《文物》20025期。)
吴注:设定一个客观的普适原则,这是正确且必要的研究方法。有助于消解主观误判。

P55
吴毅强引述朱凤瀚 问题1:“与M91同组的M92夫人墓中已出土有晋侯对所作器(晋侯对鼎),依上文所述原则,上一代的墓中似不应出下一代人所制祭器。”
吴注:对普适原则的应用。

P57
对此李学勤的解释是:“晋侯僰马葬于33号墓,他的一些器物流传到下一代。91号墓所藏晋侯喜父,是僰马之子,92号墓所藏,是其子妇。”“夫人可能死于国君之后,那时下一代国君已经在位,因此她的墓里也会有当时国君的东西。92号墓就是如此,晋侯僰马是墓主的公公,喜父是他的丈夫,而对是他的儿子。这是三代晋侯之名聚於一墓的原因。”(吴毅强引用李学勤《《史记晋世家》与新出金文》)
吴注:李学勤的直觉历来有准头,但他的原则性较朱凤瀚差。
说:“僰马葬于33号墓”,“ 91号墓所藏晋侯喜父”,准;(但李还认为33墓主为厉侯,错。)
说:“下一代国君已经在位”,“墓里也会有当时国君的东西”,(微妙!那么夫人与三代国君的关系可作何解释?

P55
但是朱凤瀚并不认同李学勤的说法:“有的学者(指李学勤)解释此种情况,认为是M92墓主人(晋侯喜父夫人)后卒於喜父,故其墓中即可能有其子(对)为喜父所制器。但对为祭喜父所制祭器似並非其母生前所用器,为何要在母卒后随葬於其母墓中,於理似未安。”(李伯谦也持这一说法-P61
吴注:提出非生前用器不能随葬,这是进一步细化了上述普适原则。
儿子不会将自用礼器塞入母亲墓中,其后代“万年宝用”的器物,其母亲不能宝用。
吴注:李学勤也未解释“子妇”墓中为何可以藏有“公公”的器物。关键的问题李学勤并未进一步回答,
除非“子妇”与“公公”又有直接关系,如前夫。

P59
曹玮指出:“一座墓墓主的判定,主要是依据墓葬随葬品上的铭文;…似乎是墓主生前所用的器物,…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晋侯的器物分别出现在几个晋侯或夫人的墓中。”
吴注:是生前使用的才随葬,那么儿子祭祀丈夫的祭祀器物就绝不会被母亲随葬。
吴注:朱凤瀚和曹玮强调了不是“生前所用器”不应当随葬,这可以视同为另一个“原则”。
++++++++++++++

二、原则梳理

  依据上述讨论,梳理朱凤瀚、曹玮的“葬器原则”:
   1、礼器原则:下一代晋侯的礼器不会出现于上一代晋侯墓中(朱)
    (不能随葬的礼器:祭上辈之器,不入上辈之墓。
   2、生器原则:墓主生前所用的器物(朱、曹)
    (可以随葬的用器:生前使用的,死后可带走;
     反之,非生前使用之器不可随葬!
   3、明器原则:推论明器是仿生前使用的礼器,适用于“生器原则”。


  笔者认为:朱凤瀚和曹玮提出的原则是普适的、合理的。

  总结这个原则为一句话:非生前使用之礼、用器不可随葬!
    推论:“祭器不可葬入上代墓”。
    简单说:“祭、用器,不上传!”


  这个“原则”同时包含礼器和明器,下代人祭祀上代人的礼器,是下代人正使用的器物,可视为下代人的“用器”,可以随下代人葬入下代人墓中;但这不是上代人使用的礼器,不可葬入上代人的墓中。明器是仿制生前使用的礼器或用器,可以葬入使用人的墓中。

  总之,这个原则一经确立,问:哪一组大墓的墓主是晋侯对?这就是个大问题。因为M91组真实出土有晋侯对器物(M92.9晋侯對鼎),M1组墓若依据测年数据(虽然这数据也不可靠)晚于M91组墓,再依据“祭用器不上传”的准则,那么M1其墓主就不会是晋侯对,那么“晋侯对器出于M1墓组”的传说就不可靠,所以《工程》简报也有问题、有矛盾。综上所述,可见M1组大墓的尴尬,用朱凤瀚的话就是:“於理似未安”然而这於理似未安”的结论就这样被不负责任地强行写入了《工程》简本!

三、破解双重三角关系

1、晋侯僰马的“铁三角”

  在M33、M91、M92、M31所属的三组大墓里都出土了“晋侯僰马”的器物,这组器物关系可称为“僰马铁三角”,如[图7],这里要牵扯到三位晋侯及两位晋侯夫人的关系,其中M33最早,M91-M92居中,M8-M31最晚。那么依据“祭用器不上传”的准则,所有的“僰马”器物都是年代最早的M33墓主传递给下代的,有学者称这种传递为“分器”(任雪莉《叶家山曾国墓地“分器”现象与墓葬年代另探》(陕师大学报)2015.11);从“分器”的角度来看,这组“晋侯僰马”器也应归属于时代最早的M33的墓主人,见[图8]。

   J7.PNG
  从比对大墓的测年数据、并对照《晋世家》数据和大墓的排列次序来分析,M33的墓主人应该是《晋世家》里记录的晋靖侯,也就是说“晋侯僰马”就是文献中的晋靖侯(后面还会说明晋靖侯就是晋侯稣)。这三组大墓跨时约半个世纪,在周厉王后期、经过整个“共和”时期进而延续到周宣王上半期;“晋侯僰马”器物从晋靖侯传到晋僖侯,又从晋僖侯传到晋献侯。一般的传递关系应该是:M33晋靖侯→M91晋僖侯→M92晋僖侯夫人→M31晋献侯夫人。

  在M8中出土了一件晋侯稣鼎,出土了数件晋侯[臣斤]簋和方壶,那么M8墓主名“臣斤”无疑,多数学者也认为M8墓主可有字“稣”,笔者认为不妥。现在知道晋侯稣鼎共出现五件,最小的一件出土于M8大墓,其余四只均是被盗后收回,两件大的在山西馆藏,但无出土编号,有说是出自M8大墓,笔者存疑;第三号在上海馆藏,第四号在被范季融收藏,只有最小的第五号是正规发掘的,编号(M8.28)。从“分器”的角度来看,若墓中只存有最小的鼎,那一定是继承来的,所以不排除前四只晋侯稣鼎出自其他大墓。若果真如此,最可能是出自其“上家”M91,或出自被盗严重的M33组大墓,所以M33墓主本名“僰马”、还可能同时有其字“稣”。

2、喜父夫人的“三件套”

  在晋侯家族里,最特别的人物是晋靖侯僰马,最特别的关系是喜父夫人与晋侯僰马、晋侯喜父、晋献侯的“铁三角”关系。靖侯僰马器物在M33、M91、M92、M31四处出土,而仅在喜父夫人墓内(M92)出土有三位晋侯器物:晋侯僰马圆壺、晋侯对鼎、晋侯喜父盘,这可称为喜父夫人的“夫人三件套”,如[图8]所示。

   J8.PNG
  [8](注:近期有网传资料显示,喜父“盉”残底修复为喜父匜。)

  深入推测,其实M 92墓主有一种可能是由晋侯僰马夫人(或从夫人)转变为晋侯喜父夫人,晋僖侯(晋侯喜父)与前任晋靖侯夫人或有“烝”的关系(关于“烝”的含义,参见《左传》)。晋僖侯其尊称为“伯喜父”,因为有伯喜父簋出土于M 91墓,这就可以证明M 91墓主“晋侯伯喜父”是属于晋侯的“大宗”,而其前任晋靖侯僰马可能是属于“小宗”。M 92墓主随葬有前夫僰马器物,还随葬有后夫喜父之器物,没有随葬儿子的器物,其子可能为晋献侯,所以献侯夫人墓中(M31)有从其婆婆手中继承的晋侯僰马盘(M31.5)。晋献侯若是晋侯僰马与M92墓主所生,也是属于晋侯小宗。M33、M91、M92、M31,是“三角四位”的关系,如[图7],其解释已经趋于复杂,已经没有M1组大墓再插入其间的空间,若将M1强行引入这个“三角四位”关系中,将无法解释其中的关系。

3、三代晋侯关系再蠡测


  晋侯稣(僰马)与周厉王的关系见于晋侯稣钟(BC845),“共和”时厉王选择“奔彘”(BC840),与晋侯稣的距离就会更近;但厉王奔彘二年后晋侯稣(晋靖侯)卒(BC839,见附一表),周厉王能在晋侯稣卒後还一直居留在晋地,那周厉王与晋侯家族的关系也必定很深。


  从上图分器表[图8]来看,已经知道的晋侯僰马有五器,二方壶、二圆壶、一盘,其中二圆壶在晋侯喜父夫人墓中出现,一盘在晋侯[臣斤]夫人墓中出现,只各留一方壶在自己和下代晋侯喜父墓中,其中含义耐人询问。再蠡测之,或晋侯喜父夫人原就是晋侯僰马夫人,僰马卒後,夫人做主立晋大宗伯喜父为晋侯,适逢周厉王在晋避难,厉王原本与晋侯稣就有交情,这时可成人之美且于己方便,支持僰马夫人的主张。僰马夫人立喜父为晋侯时就顺便二次做了晋侯夫人,这样又可力主自己与僰马(晋侯稣)的亲子[臣斤]为下一任晋侯继承人,所以才有晋侯稣钟出现在晋侯[臣斤]墓中,是晋侯[臣斤]从其亲母(M92墓主)手中继承了其亲父(M33墓主晋侯稣)的礼器;且晋侯僰马盘也出现在晋侯[臣斤]夫人墓中就更不奇怪了,是婆婆传与儿媳的。晋侯稣(僰马)与晋僖侯的这种特殊关系在史料里也有一些反映,在《唐风-蟋蟀》里有讽刺“僖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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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页)

肆、“上四”组大墓-考成侯、考厉侯

  看[图9],当五号位的M33 墓主“晋侯僰马”也被称为“晋侯稣”时,就要说明M33 墓主与出土晋侯稣钟的七号位的M8墓主是什么关系,笔者倾向他们是父子关系,如下[图8],并且如图虚线链接的都是父子关系。

   J9.PNG

1、(M92.6伯喜父-文考厉侯)

  如[图9],当六号位“晋侯喜父”的上代晋侯是五号位的“晋靖侯”时,谥号明确如此,说明六号位“伯喜父”的“文考厉侯”就不会是五号位的“晋靖侯”。那么,“晋厉侯”只能是在四号位(M33组)或者三号位(M1组)里选择。

2、(M31.5僰马-文考成侯)

  如[图9],当只能在四号位或者三号位选择“厉侯”和“成侯”时,就已经否定了三号位的M1-M2组墓主(晋成侯)晚于六号位的“晋侯喜父”!那么学者们提出的、认为的和证明的“晋侯對”器是出自M1-M2组之说就没有可靠的依据。这时,笔者倾向四号位的M6墓主是“晋厉侯”,三号位的M1墓主是“晋成侯”。

   J11.PNG

3、再推测

  在晋侯家族中,从晋侯燮父以后,开始大、小宗轮流即位晋侯,这样和平交替传递到第七位晋侯(晋献侯),当轮到第八位晋侯时应该是大宗继承,且在墓地位置是应该葬在喜父的北侧(右侧昭位)如[图10],但是不知是什么原因使得昭位轮空,结果是晋穆侯上位,这样使得晋侯宗族产生了矛盾,最终导致了晋侯大、小宗矛盾的激化,晋殇叔被大宗伯弑杀。


  如[图11]表示晋侯正常的“昭穆制”即位排序,但从五号位的小宗越位到昭位开始(晋靖侯),墓地布局开始混乱,到六号位的大宗(晋僖侯)只能是保持极力维持的状态;但从八号位的大宗再次被轮空(八号位被小宗替代),晋侯传承的隐患和悲剧就会随时爆发了。


  回到老问题,从考古报告看到的都是一再地说,出土了一件晋侯对鼎的M91组大墓没有被盗,被盗的晋侯对器出自M1组大墓;但从上面的逻辑推理来看M1又与M91没有直接关联,那么,若真是有晋侯对器出自其他的被盗大墓,就只有一个可能,是出自被盗掘一空的M6-M7组大墓。


  上面已经分析,M6-M7(四号位)组大墓与M91-M92(六号位)组大墓同属于“大宗”,且M92.6伯喜父盤铭文有“文考厉侯”,而M6-M7组大墓正是晋厉侯的位置,那么这个晋厉侯会不会是晋侯对呢?这取决于被盗的晋侯对器是不是从M91组大墓里盗掘出去的,若如发掘报告和学者们一再声称的M91组大墓没有被盗,那晋侯对器被盗出的地点只能是M6-M7(四号位)这一组大墓,从而可以确定晋厉侯就是晋侯对!参见[图12]

J12.PNG

  晋侯对,谥号“厉”,在《晋世家》记录被称为“晋厉侯”,与周厉王同时,在位年数不详,卒于周厉王二十一年(BC857,见附一表)。为曲村晋侯墓地M6大墓墓主,其大墓组经《工程》测年数据为(910-845)。其谥号与周厉王相同,其含义耐人寻味。
  (吴注:在《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二次发掘》《文物》1994年第1期记录:M6-M7组“两座墓葬皆于1991年被盗,随葬器物几乎被洗劫一空,仅余陶器及部分铜器和玉石器残件。”与M1-M2组一样,又是仅有“陶器”和“铜器残件”,这些残件……)




 樓主| 發表於 2022-11-27 14:5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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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下五”组大墓-测年“数据链”符合《晋世家》

  用晋靖侯以下的五组测年数据组成“数据链”,来逐项对比《晋世家》记录的晋靖侯以下的世系年数(数据链[方诗铭]中国历史纪年表),二者是符合的,这将是有关论述的基本依据。

   J13.PNG

  通过对比分析上面“两系-五组”数据链,可知晋侯墓地後五组大墓的墓主是连续与《晋世家》一一对应的,真可谓“若合符节”。从晋靖侯到晋殇叔,连续不断,不存在(M1-M2)组大墓夹杂在其中的可能,这是分析晋侯大墓布局结构的基本依据。

1[吴注:M64出土楚公逆鐘(M64.93祀首钟”,铭文“唯八月甲午楚公逆祀厥先高祖考”,《楚世家》记录“熊咢元年”(BC799);李学勤《试论楚公逆编钟》(文物1995.2)定此钟为楚公逆(熊咢)钟;《楚世家》记:“二十二年熊徇卒子熊咢立”(BC800),楚公逆在位仅九年(799-791),完全包含在晋穆侯的在位时期内(810-784),故,此钟是楚公逆与晋穆侯在世时期交流的物证。有传世逆镈铭“八月甲申”,又出鐘銘“八月甲午”,熊咢元年、二年和五年、六年均满足历日要求,在此选择元年或二年。]
2[王国维《夜雨楚公钟跋》: …“熊咢”…“咢本从屰”…案《楚世家》…惟言周夷王时“熊渠甚得江汉简民和,乃兴兵伐庸、杨、粤至于鄂,乃立其长子母康为句亶王,中子红为鄂王…熊渠卒,子熊挚红立,后六世至熊咢”,今熊鄂之器出于武昌者,武昌即鄂。(吴注:逆钟又出自晋穆侯墓,晋穆侯已经在周宣王后期,从周宣王后期上溯到周夷王时期有近百年[886-780],正所谓“六世至熊咢”的时间段。)]
3[吴注:周夷王六年(BC880),翏生盨记:“王征南淮夷”;鄂侯馭方鼎记:“馭方納壺于王”;夷王七年,禹鼎记:王命西六师殷八师“扑伐鄂侯馭方,勿遗寿幼”;这是周夷王灭鄂的记录,与熊渠在江汉封熊挚红为鄂王的记录对应。《竹书纪年》记:“八年王有疾诸侯祈于山川”,是夷王八年病,九年崩。]
4、鄂族的最后归宿参见([张昌平陈丽新]《“鄂”名迷踪》先秦秦汉史2022-01-16


汇总九组曲村晋侯大墓基本数据:
 (晋侯大墓测年依据《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年历依据电子历尺。)

 (一)晋侯(M113、M114)号“燮父”  (《工程》测年-铜1007-988)
 (二)晋武侯(M13、M9)             (《工程》测年-碳0935-885)
 (三)晋成侯(M1M2)(小宗叔氏)  (测年-834-804)(被盗,疑测年不实)
 (四)晋厉侯(M6M7)字“對”,     (测年-910-845)(被盗,不知样品)

 (五)晋靖侯(M33M32)“晋侯僰马”,名“僰马”,字“稣”;
    (小宗)于周厉王廿二年BC856即位,(《工程》测年-880-831)
  《晋世家》记:“靖侯十七年,周厉王迷惑暴虐,国人作乱,厉王出奔于彘,
          大臣行政,故曰“共和”。                      [BC840]

 (六)晋僖侯(M91M92)“晋侯喜父”,号“喜父”,尊称“伯喜父”,晋族“大宗伯”。
    (或任职“司徒”)于“共和”二年BC839即位,(《工程》测年-860-816)
  《晋世家》记:“十八年,靖侯卒,子僖侯司徒立。”              [BC839]
         “僖侯十四年,周宣王初立。”                    [BC826]

 (七)晋献侯(M8M31)“晋侯臣斤”,名或字“臣斤”;(或字“籍”)
     (小宗)于周宣王六年BC821即位,(《工程》测年-814-794)
  《晋世家》记:“十八年,僖侯卒,子献侯籍立。”                [BC821]
                “献侯十一年卒,子穆侯费王立。”                [BC811]

 (八)晋穆侯(M64-M62M63)“晋侯邦父”,号“邦父”, 或“叔釗父”,号“釗父”,
     (或“晋叔家父”,号“家父”,)
      名“费王”或“费生”,(或字“美”、“休”);
     (小宗)于周宣王十七年BC810即位,(《工程》测年-804-784)
  《晋世家》记:“穆侯四年,取齐女姜氏为夫人;”                [BC807]
                “七年,伐条。生太子仇。”                      [BC804]
                “十年,伐千亩,有功。生少子,名曰成师。”      [BC801]

 (九)晋殇叔(M93、M102)谥号“殇”;
     (或“晋叔家父”,号“家父”,)
     (小宗叔氏)于周宣王卌四年BC783即位,(《工程》测年-789-768)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记:“四十三年晋穆侯费生薨弟殇叔自立”  [BC784]
  《晋世家》记:“二十七年,穆侯卒,弟殇叔自立,太子仇出奔。” [BC784]
                “殇叔三年,周宣王崩。”                        [BC781]
  《周本纪》记:“四十六年,宣王崩,子幽王宫氵星立。”          [BC781]


附:羊舌晋侯墓数据

(十)晋文侯(羊舌晋侯墓地)名“仇”,(文侯卒年BC746不在曲村测年范围内)
     (小宗)于周幽王元年BC780“袭殇叔而立”
                  “四年,穆侯太子仇率其徒袭殇叔而立,是为文侯。”[BC780]
    《晋世家》记:“文侯十年,周幽王无道,犬戎杀幽王,周东徙。”  [BC771]
    《晋世家》记:“三十五年,文侯仇卒,子昭侯伯立。”            [BC746]



 樓主| 發表於 2022-11-27 15:1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秦伊人 於 2022-11-27 15:15 編輯

(第七页)

陆、六个历日-晋侯稣钟-验证“四分月相”(定位点)

1、晋侯稣钟的传承关系

  晋侯稣钟记录的事件和历日是发生在周厉王时期(也有学者认为是在周宣王时期),因为出土晋侯稣钟的M8组大墓,其《工程》测年在周宣王早期(814-794),其墓主与《晋世家》记录的晋献侯一致,而晋献侯在位时间段据《晋世家》记录,其下限不及周宣王三十三年(BC845),上限也不到周厉王的时间范围内,所以铭文“三十三年”的晋侯稣钟只可能是属于比M8墓主更早的晋侯,笔者认为M8墓主应该是继承了上代晋侯(晋侯稣)的器物。(李仲操在《谈晋侯苏钟所记地望及其年代》中也持这样的观点)因此可以确定M8组墓主晋献侯,并不是多数学者们一般认为的“晋侯稣”,M8墓主可以确定的名称是“晋献侯”和“晋侯[臣斤]”。


  与M8墓主关系密切的上代晋侯有M91墓主晋僖侯和M33墓主晋靖侯,二者比较,只有晋靖侯在位时期涵盖周厉王三十三年,所以“晋侯稣”与M33墓主晋靖侯(晋侯僰马)最吻合。可以确定:M33 墓主“晋侯僰马”其私名“僰马”,字“稣”,谥号“靖”。

2、晋侯稣钟的六个历日

   J14.PNG

  从晋侯稣钟历日可见,“正月既生霸戊午”到“二月既死霸壬寅”,即从(1412825)到(1412869)其差距为44天;那么若从正月初到“正月既生霸”约为七天,从“正月既生霸”到“二月既死霸”为四十四天,若再从“二月既死霸”到二月末也约为七天,合计从正月初到二月末约为五十八天。总之,每月月初“既生霸”(上玄月)之前是约为七日,每月月末“既死霸”(下玄月)开始之后也约为七日。

    J16.PNG

3 “四分月相”与“九分月相”

  “四分月相”这个概念是王国维提出的,其用语主要出现在金文里,而传世文献里也会出现一种“九分月相”用语,特别的是这次在晋侯稣钟里也出现了“方死霸”(旁死魄)这样的用语,这种用语一般只出现在文献中,是属于“九分月相”的用语,如下图表:[图17]

  J17.PNG





 樓主| 發表於 2022-11-27 15:2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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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页)

结语

-晋侯墓地与“昭穆制”


  “兄终弟及”、“大小宗”以及“昭穆制”,是有文献可查的历史事实,而另一部分传世文献有意无意地掩盖兄终弟及、大小宗和昭穆制,使得文献与考古结果相矛盾,晋侯墓地排序谜团,都是因为兄终弟及和大小宗造成的。兄终弟及、大小宗和昭穆制是与周礼相关的一整套制度,这必然体现在周王以及周代贵族的日常行为规范和死后的葬礼安排上,而今天的学者因为研究的困难和挫折,就矢口否认晋侯墓地有“昭穆制”存在(见:《晋侯墓地发掘与研究》李伯谦),这是在否定周王礼制的“核心价值观”,所以结论必然与考古事实不符。


  在周原云塘遗址的考古发现中,知道在贵族院落里接待宾客时,有宾西、主东的两条路从大门通向堂屋,这是已知昭穆制的雏形,也是今天国家与个人的待客之道。所谓的“今天谁做东”之问,地球人都知道这是个啥意思,而在周礼和昭穆制中,可以找到这一问的出处和根源。所谓“左昭右穆”,是说二人排序居左为贵,居右为次,贵位称“昭”,次位称“穆”;但是在有固定主位的三人排序时,主位最贵且居中面南,主位之右(西)为昭位,主位之左(东)为穆位,并且当昭穆二位面向主位(向北)时,主位两侧的昭穆二位自身还是符合“左昭右穆”的。


  昭穆制在堂、在庙、在庭、在室,从古至今都是被严格遵守的,难道在排列有序、历时九代的晋侯墓地就不存在了吗?我们不应该编造历史,但我们更不能抹杀和掩盖历史!

-历法的必要性


  最近出版了一本关于晋侯墓地的书,这或是学界对晋侯墓地最新和最权威的研究。这书是吴毅强写的,(《晋铜器铭文研究》吴毅强2018浙江大学出版社)部分内容是在他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又研究增加的,从初稿到出版,历时约八年。吴毅强是彭裕商的弟子,在谈到理论和方法问题时他说,“李学勤、彭裕商师曾指出:‘对任何一门学科来说,理论方法都是至关重要的,没有正确的理论方法,就不可能在实际工作中取得好的成绩,而所谓一门学科的进展,归根到底都是理论方法的进展。’”这套说法原则上不错,但是并不全面。研究一门学问,在现代的时空下,首要的问题是要有先进的观念,不能墨守成规,在先进观念下产生新的理论,在新理论下研究新方法,在有新方法时还要获得新工具。观念、理论、方法、工具缺一不可。为何要强调“新观念”?简而言之,老观念产生不出新结果,而认可老结果,则不用谁再做新研究。


  所谓新观念,主旨是对古代史是要成见先行还是要破除成见?是以考古为依据还是以传世文献为最终依据?在考古材料与已有文献发生矛盾时,以谁为准?在笔者看来,最好是在二者间做出不矛盾解释,但首要的是注重全面和系统,切不可在系统内前后矛盾,或干脆不要系统,只说其一不论其二。彭裕商侧重青铜器的器型研究,怀疑或不主张使用历法工具,认为月相理论不可靠,认为“还不具备搞清楚西周历法的必要条件”。(《西周青铜器年代综合研究》彭裕商2003巴蜀书社)彭裕商的这套主张是自相矛盾的,你要研究西周铜器的年代,又认为现在你对西周历法还不清楚,那么你以什么为依据?若只以器型为依据,那么你凭什么说是在做“年代研究”?年代研究必须说明年历,这是常识。若认为对古代年历没有把握,那么器型研究只是分期研究,而不能冠以“年代研究”之名。在自己认为对古代年历没有把握时,就笼统否认别家的青铜年历研究,这不是学者应有的风范。


  说到底,青铜器的年代研究必过历法这一关,不对古代历法做出解释,就谈不上青铜器的年代研究,这就要求必须有历法工具参与研究的全过程,那种排斥历法工具的所谓“年代研究”,是自我否认的“年代研究”;排斥历法工具的研究体系,对于年代研究来说,是不完整的体系。体系自身有缺陷,何谈研究的科学与完整。


  从吴毅强叙述其师彭裕商对周厉王在位年限的研究来看,(《晋铜器铭文研究》吴毅强2018浙江大学出版社,P436)吴毅强和彭裕商均认为周厉王在位年限“不能有51年之久”,他们的方法是使用文献和金文的年数来加减移动,判据是:“如厉王若在位51年”,“再加上宣王在位46年,则宣王当活到八九十岁”,“而史籍又无宣王长寿之记载,这说明厉王在位51年是有问题的。”这种判断基于一般的文献,是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的,然而要解决问题则要求助于金文,因为传世文献已经被使用几千年,并没有解决厉王在位年限的问题。吴毅强和彭裕商对厉王的在位年数的判断是“总年数应在31年到40年之间”,这时他们用到了番匊生壶和询簋的两个金文历日,说:“奔彘应在十七年至二十六年之间”。那么问题来了,使用金文历日必定要在金文历法的基础上,彭裕商认为“还不具备搞清楚西周历法的必要条件”,那么这时使用金文历日是不是依据了自己也不清楚的数据来为自己的判断找证据啊?简单的说,彭裕商有什么依据说番匊生壶和询簋的历日就一定是厉王时期的历日?你有用古历法工具来验证吗?彭裕商的研究方法限于铭文和形制,(《晋铜器铭文研究》吴毅强2018浙江大学出版社,P16)但是他不认为铭文中的历日部分才是确定年代的最终依据,所以他对询簋的断代是错误的。使用古历法工具,笔者认为,十七祀询簋在恭王时期(BC935),元年询簋在懿王时期(BC922),若排斥使用历法工具,就不可能得出这个结论。

-月相的真相《九分月相考证》


  要掌握西周历法必须掌握月相,首先,“卫星太阴历”是西周时期人们对月亮的观相应用于历法,从而也总结出的一套月相术语,这在之前的商代是没有的,至少月相术语是没有出现在殷人的甲骨文中。殷人对于月份的掌握,已经达到可以“用朔”的阶段,但是周人并没有传承殷人的“用朔”技术。在西周金文里使用的月相被王国维总结出“四分月相”体系;在传世文献里如《武成》、《召洛诰》等,有比“四分月相”更细致的月相体系,笔者称之为“九道月相”,若将晦朔合并,也可以称之为“八分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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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月相图解:
  王国维的“四分月相”只用:1初吉→2既生霸→3既望→4既死霸;这是纯金文中的四分月相,没有“定点”成分,如[图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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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生霸”范围在前半月,如“(乙巳)既旁生魄越六日庚戌”是说乙巳日即将靠近望日,再过六日(含乙巳日)就到庚戌日了,故有“生霸望也”之说;而“旁生魄”基本等同“哉生明”,“哉生明”是即将靠近望日,如“哉生明丁未”是说丁未日即将靠近望日;“既死霸”范围在后半月,师古曰“霸,古魄字同”,如“既死魄越五日甲子”是说月末庚戌日再过五日(五日内含庚戌日)就到甲子日了;“旁死霸”是即将靠近晦朔,如“一月壬辰旁死魄”是说壬辰日在一月末即将靠近晦朔,故有“死霸朔也”之说。


  《武成》使用的“九道”月相有定点的成分,所以《武成》“九道”月相比金文四分月相细致,故笔者怀疑《武成》“九道”月相是东周人对西周事件的追述。尤其定点月相是西周不常用的,而文献常见“旁生”、“旁死”、“哉生”等定点术语,故笔者怀疑《武成》类文献有东周后的注解夹杂在西周的原始记录中。在西周后期的晋侯穌钟铭文中有“三月方死霸”记录,可惜没有干支历日,“方”与“旁”音近意近。


  每当月初傍晚看见西边天空出现月牙,这就是“胐”,一般胐在初三;《周易参同契》有曰:“三日出为爽”,而《武成》有“甲子妹爽”,“妹”也同“昧”,是未有的意思,所以“妹爽”是还不到“三日出为爽”的时候,可见“甲子妹爽”在“三日出为爽”之前;当月亮外形如弓如弦,这就是“既生霸”,也称为“上玄月”,既生霸在初九左右;当月亮将圆未圆时,这就是“旁生霸”或“哉生明”,旁生霸在每月十四左右;当月亮成“满月”是正圆形时,这就是“望日”,望日在每月的十五或十六,这时称为“明”,其含义是:如同太阳一样圆的月亮,“日月为明”。当满月过后,称为“既望”,意思是在望日旁边离得不远,既望与旁生霸“镜像”于望日;既望过后几天就到“既死霸”,也称“下玄月”,既死霸的月亮外形也如弓如弦,在每月的廿三左右,既死霸与既生霸“镜像”于望日;既死霸过后几日就到“旁死霸”,这在接近每月廿九,旁死霸与胐日(哉生魄)“镜像”于望日;旁死霸过后就到晦日,再一日就到朔日,朔日三天后又到胐日。


  张衡《灵宪》有曰:“夫日譬犹火,月譬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景。故月光生于日之所照,魄生于日之所蔽。当日则光盈,就日则光尽也。”《白虎通·日月》有曰:“月三日成魄,八日成光。”孟康说:“月二日以往,明生霸死,故言‘死霸’;魄,月质也。”故,每月初三日生成新月牙的同时,月牙内侧就含着“魄”,“魄”是看不见的“月质”,是真实的物理存在。至于是“生魄”还是“死魄”,就只看是在月初还是月末,月初新月牙含着“生魄”,月末老月牙含着“死魄”。同理当每有上弦月和下弦月时,月亮迎日面有光,背日面有“霸”,且是半圆反光,另半圆成“霸”,无论上弦月还是下弦月都称为“既某霸”,是生霸还是死霸也只看是在上半月还是下半月,在上半月者称为“既生霸”,在下半月者称为“既死霸”。无论是“生魄”或“死魄”,並不是指“魄”的生死,而是指“魄”是在生侧或是在死侧,在月初为生侧,在月末为死侧。“生霸”、“死霸”亦同理。“明生霸死”,“明”在望日,望日无“霸”。


  从物理角度来讲,与月亮伴随的“魄”、“霸”、“光”、“明”这些称谓所包含的内涵,都是只与太阳有关的物理存在,既然是物理存在就不会有所谓“生、死”,因为日月是永恒的,其附属物“魄”、“霸”、“光”、“明”也是不能以生死而论的。那么“魄”、“霸”的所谓生死只能是指时间含义的前半月还是后半月,在前半月谓之“生”,在后半月谓之“死”,以“望日”(明)为生死分割点。只有理解了张衡对月相的物理观,才能掌握解决“生霸”、“死霸”问题的钥匙。谢元震不理解张衡说的“当日则光盈,就日则光尽”,将“就”字后用括号备注成“(背)”,意思是说“背日则光尽”,这歪曲了张衡的原意。“当日则光盈,就日则光尽”是说:月亮正对太阳则光盈,最“盈”时是望日;月亮靠近了太阳则光尽,有月亮在太阳底下“灯下黑”的意思,逐渐“光尽”时人们就看到了月牙。张衡明确说:日如火,火向外发光;月如水,水只反光(“水则含景”),但是谢元震和叶正勃却将“景”用括号备注成“(影)”;景和影是不同的,“景”有镜子的意思,是说水中能照镜子,这实质就是水反光,以此说明月亮是反射太阳的光线;而“影”是影子,“影”与“景”的物理含义完全不同。只有认识了张衡说的日发光、月反光的原意,才能理解“就日则光尽”,“就日”不是“背日”,实则是“背人”,是月亮的反光面大部分对着了太阳(就日),人们就“看到了”大部分非反光面的“魄”。谢元震不理解张衡的话,只能遗憾地认为在读了张衡的话后,他对“‘生’与‘死’的含义,仍难以说明。”(谢元震《论武王克殷年代》)张汝舟认为“生霸为月球受光面,死霸为月球背光面”(张汝舟《二毋室古代天文历法论丛》见张闻玉叙述师说)这显然又是对张衡理论的曲解,岂不知月球无论“生死”都同时有受光和背光两面,人们在同一个时间内要用月球的哪一面来表示“生死”呢?


  屈原在《天问》有:“夜光何德死则又育”,“死则又育”是说月亮的运行周期含有“生、死”两段,这两段都有受光面和背光面,所以月亮的“生、死”不是说月亮是否被光照,而只是说月亮有固定的生死周期。王国维的《生霸死霸考》没有脱离用对月亮的光照与否来定义生死,也就不能摆脱月亮同有阴阳两面这个难题,所以不能说服反对者来认可他的“月相四分说”,尽管他的理论其结论是基本正确的,但他使用光照说,则其概念又是含糊的。只有脱离光照说,只说朔望,视朔望为阴阳,从朔到望是向阳、是走“生”路;从望到朔是趋阴、是走“死”路。这样说简单明了,毫无歧义。王国维《生霸死霸考》在末尾说:“既生霸非望,自当在朔望之间;既死霸非朔,自当在望后朔前,此皆不待证明者。”这两个“自当”有“默证”之嫌,只有摆脱光照说,定义朔望的“阴阳”说,才能自圆其说。


  《说文解字·月部》“霸,月始生魄然也”,马融《尚书注》:“魄,胐也;谓月三日始生兆胐名曰魄。”这样看来《康诰》“哉生霸”(或“哉生魄”)与“胐”最近;《尔雅》有:“哉,始也。”所以相较量于“哉生魄”和“哉生明”,可谓“魄”、“明”互斥,“明”只在月中才见,其余都是“魄”出现的时间;“霸”只是“魄”的形,而“魄”则是“霸”的实,“霸”是有形的,而“魄”是无形的;“霸”与“魄”为表里,“魄”之与“霸”,如影随形。“魄”是月质,“霸”是月形;“明生霸死”,“明”在望日,望日无“霸”。


  “霸”、“魄”的联系最好看看大河口考古出土的霸国遗址,“霸”、“魄”与“柏”、“格”的字、形、音、义,隐藏在霸国遗址中。“霸”与“伯”通,《白虎通义•号》曰:“霸者,伯也,行方伯之职”,这样“霸”与“魄”的音义就更近了。考古证明有霸国,文献记载有柏国,出土文物有霸姞鼎和柏姞甗,说明霸国和柏国同属姞姓,那么霸国和柏国是不是同一国家呢?


  说起作为地名的“霸”字,不能不说说灞河,说这是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改滋水为霸水,以纪念自己称霸,后人给霸字加水旁专称称灞河。在古霸国遗址旁也有一条河,被称为浍河。浍河、灞河分属两省,远隔千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河水向西流。大江大河多数水向东流,少数小河水向西流,从阴阳学说角度来说,向东为阳,向西属阴。


  说起作为人名的“霸”字,不能不说说西楚霸王,西伯,伯霸可通,霸王实际是伯王,是王之伯,等同王上之帝,厌恶始皇帝,不愿用帝号,故用霸王称号,实际是众王之伯。


  俞樾作《生霸死霸考》,认为月相为定点,定:一日既死霸,二日旁死霸,三日哉生霸,十五日既生霸,十六日旁生霸,十七日既旁生霸。这里“哉”、“既”、“旁”的用意是正确的,“哉生”、“既生”、“旁生”的排序也是对的,但俞樾定点的理论和实践都是错误的。


  “哉”是开始,“既”是已成,“旁”是依靠,一“哉”、二“既”、三“旁”,这个排序是不变的,一始二成三依靠,也合情理。至于“生死”,只是看是在上半月还是下半月,上半月为“生”,下半月为“死”。只有这时才能理解“死霸朔也生霸望也”的含义,将一个月分两行,上行“生霸”终极为望,下行“死霸”终极为朔,生、死乃“公名”;“哉”、“既”、“旁”为次序名,次序名乃“专名”。(“公名”、“专名”是借用王国维的词汇,但含义不同。)


“哉”
“既”
“旁”


上半月“生魄”
2哉生霸→
3既生霸→
4旁生霸→
[哉生明]
5望→
下半月“死魄”
6既望
7既死霸→
8旁死霸→
9晦→
1朔→
(《康诰》、《顾命》哉生魄)(《武成》既生魄)(《世俘》旁生魄)
(《武成》哉生明)(《世俘》既死魄)(《武成》旁死魄)


  俞樾有段话是原则正确的:“朔为‘死霸’之极,望为‘生霸’之极。”这可以看成是对刘歆著名的“死霸朔也生霸望也”论断的注解。


  刘师培在《哉生霸》有:“哉、载古通”;王国维的《生霸死霸考》有“二日为载生魄”;杨雄《法言·五百》有:“月未望,则载魄于西;既望,则终魄于东。”每当月初,是在旁晚面向西边观察月相,而到月末观察既死霸和旁死霸的月相,都只能是在月末的拂晓面向东边进行观察;既然是在拂晓面向东边观察月相,那么月亮就和即将升起的太阳同在东侧;所谓“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是说日月同时出现在东方天际,因为“天驷”和“析木”紧挨在一起,正所谓“日月同辉”之天象。每当晨时观测到有日月同辉之象,就说明是到月末了,若日月再近一些,就会有日食出现。所以,伶州鸠说的“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天象,是说武王伐纣的日子是从月末开始的,因此,准备伐纣的“王以二月癸亥夜陈”,是在二月月末,这是一组明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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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东汉碑文验之“既生霸”,《蔡中郎文集·胡公碑》云:“惟建宁五年春三月既生霸八日壬戌太傅安乐侯胡公薨”,“建宁五年”为“熹平元年”,换算为公元172年,查张培瑜历表如上左图,是月寅正三月乙卯日朔(1783982)如上[图20]左图阴影部,后八日壬戌(1783989),证明朔后八日可称为“既生霸”。


  再用《王莽传》记录验之“载生魄”,《王莽传》记:“辅翼陛下四年于兹功德烂然公以八月载生魄庚子奉使朝用书”,历日是说“四年八月载生魄庚子”,王莽元始四年恰为公元四年,查张培瑜历表如上右图,是年寅正八月戊戌日朔“1722765”如上[20]右图阴影部,后三日庚子(1722767),正是“三日为朏”,也称“载生魄”,或称“哉生魄”。


  观测“日月同辉”天象,是古人观相“正月”的基本功,《左传》所谓“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国语》所谓“农祥辰正日月底于天庙”和伶州鸠所谓“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一样,都是对月末天象的描述。掌握了月末天象,就能“正月”,而正月技术是古历法的基本技术。王力在《为什么学习古代汉语要学点天文学》里说:“辰,又写作‘辰会’,是日月交会的意思”。“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又称“丙子旦龙尾伏辰”,意思是丙子日这天是接近日月交会的朔日的,考虑观测误差,也可以说丙子日是在晦朔之间的。在西周早期的金文里,有用“辰在某干支”的用法,这或许是金文“四分月相”以外的又一种月相。


  总之,月初昏时观测“初吉”月相,月末晨时观测“日月同辉”月相,是古人掌握天象观测的基本技术,这也是“恒星太阳历”天象观测的基本做法,所谓对“昏旦中星”的观测法,或许就是在对月相昏旦观测的习惯做法上产生的。     




 樓主| 發表於 2022-11-27 15:29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九页-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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