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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蜨枯

[讨论] 清華簡《大夫食禮》《大夫食禮記》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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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2-2 15:18 | 顯示全部樓層

    二、《大夫食禮記》
    【2】簡8:賓主既[厀延](悉延)[豆貴]=(屬饋)者
    原整理者將簡文中的疑難字隸定爲“[{瓜卩}延]”。注釋指出,此字上半見於[亻賸]匜“女上~先誓”。“[{瓜卩}延]”試讀爲“延”。《儀禮•覲禮》“擯者延之曰‘升’”,鄭注:“從後詔禮曰延。延,進也。”

    今按:注釋的意見放回到簡文中是可以講通的,但對字形如何分析似乎猶疑不決。如果認同注釋的看法,將下部看作聲符,此字讀爲“延”,那麼上部字形與下部的“延”有何關係,此字的整體構形來源於何字,也都不好解釋。
    根據本篇簡文第8-14簡多用合文的現象(下一字“[豆貴]=(屬饋)”即是合文),且有些合文根本不是固定的成詞(典型者如簡13、14的“膱之”“與濟(齏)”),僅是形式上寫成左右並列,我們推測認爲,此字或許也是不加或奪去合文符號的合文,應當視爲“厀延”二字,在簡文中讀爲“悉延”。悉,盡、全部。簡文原本當作“賓主既[厀延]=(悉延)[豆貴]=(屬饋)者”,謂賓客與主人已經對全部屬饋者詔禮致謝完畢之後。

    字形分析上,原整理者將此字上半左部看作“瓜”,如果單從戰國文字的習慣寫法來看,似乎也可以說得過去。然仔細對比分析就可以發現,戰國文字中那種將瓜實寫成一橫筆的寫法,基本上都見於兵器銘文中,大概是原本寫作圓點的瓜實不便於表現,故將其延伸成一橫筆。而戰國簡文中,“瓜”字表現瓜實的筆劃大都是寫作填實的黑點,附著於藤蔓之上,並非如本簡此字形那樣寫成一橫筆的。至於[亻賸]匜之字,作爲西周金文,“瓜”字形大概更不可能是如此寫法了。綜合來看,所謂的“瓜”字符應該不是真正的“瓜”字,當另尋別解。

    竊以爲,此字上部與[亻賸]匜之字,皆當釋爲“厀”(後世俗作“膝”)。此字之左部,原本當是一個指事字,整體上是一個側面站立的人形,用一橫筆指示人之膝蓋部位,故其字可釋爲“厀(膝)”。因作爲指事字,大概古人嫌其表意與讀音皆不顯,故又添加“卪”聲,從而形成此字形。類似的字形演變,可參考早期古文字的“腹”字。作爲指事字的“厀(膝)”,添加“卪”聲,自然也當釋爲“厀(膝)”。上古音“厀(膝)”屬於清紐質部,“卪”屬於精紐質部,“悉”屬於心紐質部,古音接近,故“厀(膝)”可以添加“卪”作爲聲符,“厀(膝)”可以讀爲“悉”。

    [亻賸]匜之字亦當釋爲“厀(膝)”。“女(汝)上厀(膝)先誓”,當是伯揚父謂跪坐在地上的牧牛,讓其移動厀蓋上前,先行發誓。古人獄訟不席(見《晏子春秋》),凡獄訟者皆不席而坐地。[亻賸]匜銘文涉及獄訟,牧牛當是跪坐於地,故伯揚父讓其“上厀(膝)”,移動厀蓋上前。

    “坐”字引申有犯法獲罪之意,懷疑與古代“獄訟不席”之禮法制度有關。“坐”字古文字形,上从二人相對,下从土,或是表現二人跪坐於地,爲坐獄訟之事?






發表於 2024-2-3 17:51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大夫食禮》
    【22】補:簡3:出門少左,唬(迓/訝/御)客而立。

    “迓/訝”,經典或作“御”。如:
    【1】《儀禮•士昏禮》“婦尊西,南面,媵、御沃盥交”,鄭注:“媵,送也,謂女從者也。御,當爲訝。訝,迎也,謂壻從者也。”
    【2】《詩•召南•鵲巢》:“之子于歸,百兩御之。”御,通“迓”,迎接。
    【3】《尚書•顧命》:“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瑁,由阼階隮。太史秉書,由賓階隮,御王。”孔疏引鄭注:“御,猶嚮也。”研究者已指出,御,亦通“迓”,迎也。迎面,即面向也。“御王”即面向王。
    以上所引《禮》《詩》《書》中三例“御”,皆是涉及禮儀的文句,都是讀爲“迓/訝”,訓爲“迎”,正可以與簡文“唬(迓/訝)客”文例合觀。若是僅從經典用字的角度來説,簡文“唬”亦未嘗不可以讀爲“御”。
    注釋將“唬”試讀爲“迕”,謂主人逆客,當客而立。其解説文義不誤。然“迕”字常訓爲“遇也”“逆也”。若訓釋爲“逆也”,此“逆”字在典籍中多側重於情理或心理上的“違逆”之義,而罕用於指客觀空間方位上的“迎逆”之義。故讀爲“迕”,與經典用字不合,並非最佳選項。






發表於 2024-2-3 21:55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大夫食禮》
    【24】簡14-15:不台(以)興,復屬之其[南。客]降,當階北面再拜。
    注釋認爲:“不以興,復屬之其”以下脱兩字,可補“南。賓”二字。

    今按:揆諸本篇簡文行文體例可知,凡遇“賓主”一詞,才用“賓”字;凡單獨指稱賓客,皆用“客”字。因此,若是注釋之意見可信,此處當補“南。客”二字,而非“南。賓”二字。



發表於 2024-2-3 23:42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大夫食禮》
    【25】簡27:客者命[辶卜](僕?)人芸(均)席,賓主乃跪,客坐,且以左手【27】移重席。
    簡文“芸”,注釋認爲此處讀爲“損”,《説文》:“損,減也。”
    上面ee兄對此説表示懷疑,提出了兩種新説。

    今按:據上文有“卷重席”,下文又有“移重席”,可以推知此處之舉動必然是將賓客所卷之重席又重新展開。由此,我們懷疑“芸”當讀爲“均”,訓爲“平”。
    《説文》:“均,平徧也。”段注:“平者,語平舒也,引申爲凡平舒之偁。徧者,帀也。平徧者,平而帀也,言無所不平也。《小雅•節南山》傳曰:‘均,平也。’古多叚旬爲均,亦叚鈞爲均。”
    據段注,可知“客者命[辶卜](僕?)人芸(均)席”,即客者讓僕人將賓客卷起來的席子重新鋪平舒展開來,也即爲賓客再次加重席,故而下文有客“以左手移重席”之舉動。









發表於 2024-2-15 22:38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大夫食禮》
    【25】補:客者命[辶卜](僕?)人芸(均)席

    “均”字類似的義項,可參《荀子•大略篇》:“均薪施火,火就燥;平地注水,水流溼。”所謂“均薪”,即是將柴草均匀地攤開鋪平,此義項與簡文“芸(均)席”最爲近同。
    “均”“匀”當屬於同源詞。“匀”字在漢語方言中也有“攤開”之意。





發表於 2024-2-15 23:03 | 顯示全部樓層


    【26】簡50-51:女(如)州(酬)速,君子不及鼑(鼎-定),則止毋敢入。女(如)大食,及其盡則內(入),不及其盡則止;女(如)少(小)飤(食),不及鼑(鼎-定),【五〇】唯(雖)及其盡,乃止不敢入。【五一】。
    注釋認爲:謂如酬君子大夫之來,當在鼎入之時,不及鼎則不酬。酬賓客,大食及盡則入;小食,不及鼎,雖及盡,亦止不敢入。及鼎當指舉鼎入門之時,及盡似指賓主食禮、燕禮結束,卽簡三五「宴已」而賓未出之時。

    今按:以上我們認爲設爨處是在庭院之內,則簡文內容根本沒有鼎入的記載。且“州(酬)速”當是指以獻酒的方式酬酢,當舉鼎入門之時,無論食禮還是燕禮皆未正式開始,説此時即“州(酬)速”,顯然不合情理。
   
    我們認爲,此“鼎”當如上文那樣讀爲“定”,如《儀禮》鄭注“凡獻,位定”之“定”,指君子安定於席位。“及其盡”當指君子飲酒既盡。這段話當是説明“州(酬)速”的時機,表明君子是否安定於席位,要比君子是否飲酒既盡更爲重要。





發表於 2024-2-15 23:05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大夫食禮》
    【0】補:“亞客”當猶如《儀禮》之“次賓”
    簡文“亞客”之稱,當猶如《儀禮》之“次賓”,此名是相對於“長賓”而言。

發表於 2024-2-16 21:34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大夫食禮》
    【16】三補:子弟[訁旡](依)君之命無就,與室人皆徹飤(食)。
    上面“再補”帖中,我們認爲簡文的“子弟”,當是指與主人同宗(今語所謂“本家”)的子姪等年輕後輩。
    注釋引《鄉飲酒禮》無筭爵後徹俎之文爲證:“主人請徹俎,賓許。司正降階前,命弟子俟徹俎……賓取俎,還授司正,司正以降,賓從之。主人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自西階。”
    《儀禮》經文中的“弟子”,鄭注皆釋爲“賓之少者”,則屬於賓黨之列。

    今按:據簡文“子弟[訁旡](依)君之命無就”,“子弟”依照主人之命徹食,若簡文之“子弟”是賓黨,作爲主人而命賓黨之子弟徹食,似乎不合情理,故我們有上述“再補”帖中之推測。
    然據鄭注“俎者,主人之吏設之,使弟子俟徹者,明徹俎賓之義”,賈疏云:“云‘弟子,賓之少者’,以其稱弟子,故知是賓之少者。西階前命之,故知賓弟子。賓敬主人而使弟子徹俎,故云‘賓之義’也。”由此可知,早期禮儀確有賓客徹俎之舉,鄭注之説應當是有根據的。因此,簡文之“子弟”,有可能既包括賓黨之子弟,也包括主黨之子弟。


發表於 2024-2-16 21:45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大夫食禮》
    【27】簡22:伓(負)鼑(鼎)而告。
    注釋引《史記•殷本紀》伊尹“負鼎俎,以滋味説湯”爲證。

    今按:《史記•殷本紀》伊尹“負鼎俎”,當是指伊尹背負、擔負鼎俎,而非背嚮鼎俎,二者辭例雖然一致,但具體含義並不相同。




發表於 2024-2-19 17:54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大夫食禮》
    【22】再補:出門少左,唬(訝/迓)客而立。
    古者賓主相見必有言,作爲主人迎接賓客絕無可能一言不發,故我們最初贊同“唬”讀爲“呼”之説。其實,“唬”讀爲“訝/迓”,“唬(訝/迓)客”本身就包含賓主相見時有言辭交談之意。
    “訝”字見於《説文》,“迓”爲“訝”之異體,然段注以爲“迓俗字,出於許後”,是徐鉉所增。段説有可能是正確的。“訝”字“从言、牙聲”,段注“从言”云:“迎必有言,故從言。”(其他學者如徐鍇《繫傳》、朱駿聲《定聲?》也有類似説法。)而“訝”字之所以有“迎接”之義,由其从“牙聲”推測,當源於牙齒咬合时上下牙齒相互迎合交錯的動作。據此,“从言、牙聲”的“訝”字,本義當是以言辭迎接。“唬(訝/迓)客”就是指(主人)以言辭迎接賓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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