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潘灯 於 2026-5-1 13:03 編輯
今讀王谷先生《望山橋M1遣策綴合一則》一文,(簡帛網“簡帛文庫”,2026-4-30),該文認為Q4和Q6兩枚簡可以綴合,甚確。其綴合的簡文及釋文作:
燈按:其辭與天星觀遣策簡亦多可參閱。“四”之前文可括讀為“綴”。“一”后不釋之字,應為“嘼”,讀“獸”。“[韋長]”字釋讀有誤,當釋“櫜”,其橢圓形內从“叴”,非“長”。其“嘼”與“櫜”可參照以下字形:(潘燈:《楚文字匯編》,未刊稿,第547頁、1257頁)
“一□[韋長]”可改釋為“一嘼(獸)櫜”,即一個獸皮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