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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岳麓秦簡<占夢書>筆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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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2 10: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魯家亮《讀岳麓秦簡&lt;占夢書&gt;筆記(一)》,提到:
“豫”或可理解為“變化、變動”,《鶡冠子·泰錄》:“百化隨而變,終始從而豫。”俞樾註曰:“豫,暇豫也。豫,亦變也。《荀子·儒效篇》‘仲尼將為司寇,魯之鬻牛馬者不豫賈’、《淮南子·覽冥篇》‘黃帝治天下,市不豫賈’、《史記·循吏傳》‘子產為相,市不豫賈’,凡言‘不豫賈者’皆謂不變其價值也,而解者多以‘凡事豫則立’之‘豫’說之,殊失其解”。[2]又《漢書·藝文志》記墨家者流“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或可參看。
按:此处提到的这几个“豫”字,《读书杂志》、《经义述闻》都讨论过,认为当训为“诳”,见《故训汇纂》P2167所引。
發表於 2011-4-2 10:27 | 顯示全部樓層
谢谢sun的提示,俞樾《諸子平議補錄》此条注后也提到了王氏此说,并有评议。因与小文所论主旨关系不大,所以未全数录出。
發表於 2011-4-2 18:18 | 顯示全部樓層
俞樾註曰:“豫,暇豫也。豫,亦變也。

不彆扭嗎?
豫,暇豫也。
是陸佃的注
俞樾註曰
檢原文作:
樾謹按:註曰“豫,暇豫也。”
豫,亦變也。以下
才是俞樾的意見
老兄
讀書可得仔細啊。。。
發表於 2011-4-2 19:1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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