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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簡“久”通“灸”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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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16: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近日讀到李天虹先生《漢簡“致籍”考辨》(簡帛網,2005112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9)其中論及秦漢簡與器物、牛馬有關的“久”,註釋中提及胡平生先生“久已怀疑‘久’应通作‘灸’”。帶著好奇之心搜尋一下資料,發現以下材料可支持胡先生之說。

一、出土資料

1、《居延漢籍釋文合校》有:
49.31,49.13    (前略) 久背□□二所□□後數日府醫來到飲藥一齊置□
159.9A      ?久脛刺廿


兩簡皆關醫療,“久”應即針灸之“灸”。


2、《武威醫簡》第2123簡有:“一歲毋𤆐心……,二歲𤆐腹……”等語,言針灸的禁忌,唯獨第23簡首作“五歲毋久足”。“𤆐”即“灸”之異體,在此“久”“𤆐”通用,可見其意相同,可通。



3《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所收《足臂十一脈灸經》《陰陽十一脈灸經》(甲本)《五十二病方》其中凡言針灸皆寫作“久”,其用例不勝枚舉。



二、傳世文獻


《考工記·廬人》“灸諸牆,以眡其橈之均也。”阮元曰“按《说文》:‘久,以後灸之,象人兩脛後有距也。《周禮》曰:久諸牆以觀其橈。’然而故書本作‘久’字,今本作‘灸’,蓋從漢儒傳讀之本耳。《九經古義》云:《既夕》‘木桁久之’注云‘久當為灸’,《士喪禮》‘冪用疏布久之’注云‘久讀為灸’,是‘久’為古文‘灸’也。”



另外《說文解字注》中亦同引《考工記》《禮記》句為說。



三、久、剽以為標記



   《睡虎地秦簡》所見是“久”器物,居延漢簡所見多為“久”牛馬。居延漢簡中,與“久”一樣用於表示牛馬標記的字還有“剽”和“斬”。“剽”,亦見於懸泉漢簡中,《敦煌懸泉漢簡釋粹》(第25、26頁)認為“剽,標誌。左剽,即在馬的左部烙上徽記。”并引《集韻》《周禮》鄭注為證。而《說文》曰“灸,灼也。”應與“剽”意思相近,也是烙上標誌。

《莊子·馬蹄》有句“燒之,剔之,刻之,雒之。雖歷來諸家對此句解說不一,但“燒”“雒”必有一字是說烙印之事。(參郭慶藩《莊子集釋》、陳鼓應《莊子今注今譯》)

杜甫《瘦馬行》有“細看六印帶官字”,錢注引《唐六典》為證。《唐六典·太僕寺》有:“凡在牧之馬皆印。印右膊以小“官”字,右髀以年辰,尾側以監名,皆依左、右廂。若形容端正,擬送尚乘,不用監名。二歲始春,則量其力,又以“飛”字印印其左髀、膊。細馬、次馬,以龍形印印其項左;送尚乘者,尾側依左、右閑印以“三花”。其餘雜馬送尚乘者,以“風”字印印左膊,以“飛”字印印左髀。騾、牛、驢則官名志其左膊,監名志其右髀。駝、羊則官名志其頰,羊仍割耳。若經印之後簡入別所者,各以新入處監名印其左頰。官馬賜人者,以“賜”字印;配諸軍及充傳送驛者,以“出”字印,並印左、右頰也。
《唐會要·諸監馬印》所記與此相同。
至於唐代之後,元明清正史及筆記中烙印牛馬的記載更多,不再列舉。

發表於 2012-3-29 09:53 | 顯示全部樓層
王三峡:《秦简“久刻职物”相关文字的解读》,《江汉考古》2006年第1期。
 樓主| 發表於 2012-3-29 12:0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 1楼(袁金平) 的帖子

多谢袁先生提示!
只顾搜集资料,未在意也没有条件搜集是否已有相关论文,让大家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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