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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秦简所涉关于“城旦舂”一日口粮的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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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30 17:4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云梦秦简·仓律》记云:“城旦之垣及它事而劳与垣等者,旦半夕参。”简牍注释解释“旦半夕参”为:早饭食半斗,晚饭食三分之一斗。

我认为,这个口粮每日消耗量的解释不切实际。同篇有文曰:“隶臣妾其从事公,隶臣月禾二石,隶妾一石半;其不从事,勿禀。小城旦、隶臣作者,月禾一石半石;未能作者,月禾一石。”说明从事体力劳动者成年男性“隶臣”每月可发二石,小者一石半,女性为一石半,不干活的只有一石。这应该是每人每月的消耗,也就是二石到一石之间。但这并不代表食量,因为“禾”是未经过舂捣的,这二石、一石是连米带秆、麸皮的总重。
同篇还有文曰:“为粟廿斗,舂为米十斗;十斗粲,毁(毇)米六斗大半斗。麦十斗,为?三斗。叔(菽)、荅、麻十五斗为一石。?禀毁(毇)粺者,以十斗为石。”也就是说,舂捣后的米的重量是粟的一半左右。 如若一成年男子每月消耗禾二石,舂捣后刨去秆和麸皮的重量,得到的米的重量要大大减少。也不过四分之一石左右。根据10斗为一石,一石为120斤来估算,一人一月消耗0.25石,每天就是1斤(而且是未蒸煮前的生米重量),这是比较符合正常重体力劳动者的食量。而1斗约12斤,根据上文早饭半斗,应该是6斤才对,这不但与每日消耗1斤的结果有很大矛盾,而且一顿饭消耗6斤很不切实际。
所以我认为,应该解释为:早饭食半升,晚饭食三分之一升更合适。因为10升为1斗,100升为一石。而一石120斤,那1升米就是1.2斤,早晚饭分别是半升和三分之一升,加起来是0.83升,正好不到1升,每日食量约为0.996斤,与普通成人每日食量几乎一致。故“旦半夕参”解释为“早饭食半升,晚饭食三分之一升”才对。
發表於 2013-1-30 18:23 | 顯示全部樓層
(1) 睡虎地秦简《仓律》规定:“隶臣妾从事公,隶臣月禾二石。”
(2)《墨子•杂守》曰:“斗食,终岁三十六石;参食,终岁二十四石。”
(3) 居延汉简记述士卒的月食为粟“三石三斗三升少” 即33又1/3 斗,依粟、米 的换算比率,折算恰为“粝米二石”。
(4) 《盐铁论•散不足》:“十五斗粟,当丁男半月之食。”

   对比可知,秦律中的“石食”指“十斗粝米”或其“当量”。 由此可见,“从事公”者的禀食标准自秦至汉都是二石粝米,如果发放的粮食是粟而不是粝米,则依粟、米换算比率发放33又1/3 斗。《盐铁论•散不足》的数值可算得30斗粟,与“粝米二石”基本相当。

  20斗(粝)米重一石,约为64市斤多,详情参见 简帛网 近文:《嶽麓秦簡《數》之“石”、穀物堆密度與出米率》。[
 樓主| 發表於 2013-1-30 23:40 | 顯示全部樓層
“十五斗粟,当丁男半月之食。” 则每月食三十斗“粟”,而《仓律》规定:“隶臣妾从事公,隶臣月禾二石。”二石为20斗,那么20斗尚未剥取果实的“禾”怎能与30斗已经被剥取出来的“粟”等同呢?数量上有矛盾呀。 即使斗有大小之别(如齐国的田无宇用大斗借出粮食,用小斗还贷粮食。又如秦律将豆类等作物以15斗为一石,粟米以10斗为一石),也不至于如此啊
 樓主| 發表於 2013-1-30 23:59 | 顯示全部樓層
秦律“叔(菽)、荅、麻十五斗为一石。?禀毁(毇)粺者,以十斗为石。”而兄所推荐文章中所引简文又说:“荅十九斗重一石。麻廿六斗六升重一石。叔(菽)廿斗五升重一石”,“粺米十九重一石,稷毀(毇)十九斗四升重一石。”与《仓律》的规定不一样,也没仓律那么整齐,所以说各种作物以多少斗为一石似乎是临时规定的,即便同样是秦简秦律,也都不尽相同。
 樓主| 發表於 2013-1-31 00:01 | 顯示全部樓層
故20斗(粝)米重一石,约为64市斤多,肯定不是一贯定制,即使同样是在秦国,也不同。
 樓主| 發表於 2013-1-31 11:19 | 顯示全部樓層
《九章算术》云:“米一斛,積一尺六寸五分寸之一”,而斛即石,容积为20420毫升,《商鞅方升》:“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為升”,居然与一石的量相等。
而根据商鞅方升计算,秦國一升約為202.15毫升,半升则为101毫升,即101立方厘米,计算成一个立方体,则是边长将近5厘米的正方体那么多的生米,煮出来的饭恰好够一人一顿饭所需饭量啊。
發表於 2013-1-31 15:3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复2-5楼.

您所有的疑问,细读我所介绍的文章都可以得到解答。文章第一段指出,“石”有三义:(1)10斗,(2)10斗米的“当量”,(3)120斤。-------读简至今,我发现秦人当“石”若指重量时会说“重一石”之类,以避免混淆。


回 2 楼:“禾二石”中一“石”为16又2/3斗,是折算为“米一石”的粟的体积。

回 3 楼:“叔(菽)、荅、麻十五斗为一石”,其中的“石”与“粟一石”的“石”一样,是折算为“米一石”的粟的体积。
         “荅十九斗重一石。麻廿六斗六升重一石。叔(菽)廿斗五升重一石”,其中说的是“重一石”,其“石”是120斤,是重量单位。

回 4  楼:秦的度量衡定得很精确,稳定,至少战国后期之后就如此。

回 5 楼:50-70年代我国实行粮票制度时,强劳力的月定量是45市斤。这比之64市斤是少,但比您说的大多了。
         
        简牍注释解释“旦半夕参”为:早饭食半斗,晚饭食三分之一斗。--------此一日5/6斗,合一月25斗,折算为“米”,是25*(3/5) = 15 斗。 市斤约48斤,与上述45市斤很接近。


        劳动者饭量大,您可能没有见过,我从70年代的农村出来,见过的。在没有菜的日子更是如此。
 樓主| 發表於 2013-1-31 16:40 | 顯示全部樓層
请注意:“一日5/6斗,合一月25斗,折算为“米”,是25*(3/5) = 15 斗。”3/5的折算率是说粟舂捣为米所损失麸皮后的重量。但这里明确是说官府提供的是日食的,劳作者为官府劳动,官府每日发粮食,不可能还需要劳作者舂捣后再下锅煮食,所以不会存在3/5的折算,也就不大可能是半斗、三分之一斗,而是 升更佳。
 樓主| 發表於 2013-1-31 18:13 | 顯示全部樓層
《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汉官名秩簿》云:斗食月奉十一斛,佐史月奉八斛。一说,斗食者,岁奉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云斗食也。”斗食肯定不是一人一天所食量,因为每人吃饱肚子的食量都差不多。“斗食者”月俸的粮食是要供全家人享用的,“计日而食一斗二升”应是一日全家人所食量,表明“斗食之家”人丁相对少。那么“计日而食一斗二升”肯定不是1人的食量,如果按秦律每人每日0.83升的话,“斗食之家”应是连主人带家族老小和奴仆10多人,正好够一斗二升。
如果是每人每日5/6斗的话,则斗食者“食一斗二升”只够不到2人的饭食,完全不合乎现实呀!
 樓主| 發表於 2013-1-31 18:22 | 顯示全部樓層
更有《增广贤文》云:“良田万顷,日食一升;广厦千间,夜眠八尺。”是其明证,这里指的是一人一天所食啊,比0.83升稍多,文中强调的是作者拥有良田,天天饱食,“日食一升”对应“夜眠八尺”,八尺是一成年男子的身高,差不多1.8米,是说睡觉只占自己身高这么大空间,那么一升米也就是普通人一天所食之量,故一天吃1升米已经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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