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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的“未彊(僵)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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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3-22 21:5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5號簡:
男子還,反顧薌(嚮)詳,尚持兵,未彊赴。
——未彊赴,當讀爲“未僵仆”,“僵”、“仆”皆仆倒之意。簡文意謂該男子尚手持兵刃,能掙扎站立,未仆倒在地也。
其後簡文當是言其被黃詳砍斫倒地之事。
(未看到原書,不知整理者如何解釋?)
 樓主| 發表於 2016-3-24 20:06 | 顯示全部樓層
1、《嶽麓秦簡(肆)》:“子殺傷、毆詈、牧殺父母,父母告子不孝及奴婢殺傷、毆詈、牧殺主、主子及父母,及告殺,其奴婢及13 ”;

2、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 “子牧殺父母”(《二年律令》35);“賊殺傷父母,牧殺父母”(《二年律令》38)

3、《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答問》:“可(何)謂牧?欲賊殺主,未殺而得,爲牧。”

————簡文中的“牧”,似當讀爲“謀”。古音“牧”屬明母職部,“謀”屬明母之部,二者讀音極爲接近,當可相通。“謀”字之義,謂圖謀、謀劃。“牧(謀)殺”,即其人具有主觀的殺人動機而實際上由於種種原因未得行兇,如同今天所謂“謀殺未遂”之“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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