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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六·子儀》“厭年”讀為“壹年”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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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7 22:2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子儀》簡13“厭年而見之”,關於“厭年”整理者括讀為“期年”,東山鐸先生讀為“兼年”,ee老師引《荀子·儒效》讀為“厭年”,認為與“厭旦”之“厭”意義相同,“厭年”還見於《系年》23章,討論者很多,最近的文章可參看沈培先生《再說兩個楚墓竹簡中讀為“一”的用例》(2012年12月,承拓與創新:漢語語言文字學國際研討會),沈培先生在這篇文章中提出“厭”就應該直接讀為“壹”,我們認為是可從的意見。之前有一則包含“厭”字的材料是大家所熟悉的,即《楚帛書·乙篇》:“時雨進退,無有常極。恭民未知,厭以為則。毋動群民……”,徐在國先生認為裡面的“厭”訓為“厭祭”,(“談楚帛書讀厭之字”《華學》第9輯),我們認為證據并不充分,根據其所在辭例位置,這裡的“厭”很有可能就讀為“壹”,訓為“皆”。值得注意的是,簡10有“大/熊明,公送子儀”之語,整理者讀“大/熊”為“翼”,其實是不可靠的,先秦文獻似乎并沒有“翼明”(或“翌明”)的表達,我們曾在“初讀”20 樓認為當讀為“質明”(孟蓬生先生亦有同樣的看法),但是并沒有找到很合適的證據。結合上引ee老師所引《荀子·儒效》“厭旦”來看,若“厭旦”確不為倒(部分學者認為“厭旦”倒,如楊寬先生《西周史》所引為“旦厭(壓)于牧之野”),那麼“大/能明”似乎有讀“厭明”的可能性,至於這個“厭”到底是表達“壓”之迫義(即“將要明”,時間點),還是與“厭年”之“厭”表示的意義相同(即過了完整的一夜,剛明),還是別的什麼意思,似乎還不好確定。
發表於 2016-8-19 16:26 | 顯示全部樓層
“厭”本身就是可以訓爲“滿、棄”的,“厭年”也就是“期年”,整理者認爲是“期年”,從音韻上和意義上更爲妥帖
楚帛書的“厭”似乎訓爲"足"更好,不必破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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