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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余”之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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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0-22 21: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余”字甲骨文常見,討論者亦多,葉玉森先生以為“上為倒口,下為手形,手指口為余”,郭沫若先生以為“㻌”之初文,聞一多先生認為是農具之“筡”,洪家義先生認為是屋舍之“舍”之省文,徐中舒先生、方述鑫先生認為是木頭支撐屋頂之形,姚孝遂先生認為“余”字當從亼從屮,其本義已不可曉。(見《詁林》第三冊,1927-1931頁)。
按:“余”甲骨文、金文主要有AB二形(見下圖),其中甲骨文作AB形見於周金文,雖皆用為“余”,然實非一字。
A形的“余”如姚孝遂先生說從亼從屮,“亼”和“食”字所從者同,是口頷的象形,此字象人張口食屮(艸、草)形,就是“茹”之初文,《孟子·盡心下》:“舜之飯糗茹草也”,“余”之A形就是“茹草”之象形,草謂菜蔬,《說文》:“菜,艸之可食者”,《廣雅·釋草》:“菜,草也”,故《漢書·董仲舒傳》曰:“食於舍而茹葵”,顏注:“食菜曰茹。”引申為“食”和“菜”義,《廣雅·釋詁二》:“茹,食也。”《後漢書·馬融列傳》:“芳茹甘荼”,李注:“茹,菜也。”其字形與㻌、筡、建築之類均無關系。
B形的“余”在下面加“八”而且筆畫不與豎筆連接,《說文·八部》“尒”下云:“八象气之分散”,此字形加“八”形表示分散,就是舒散之“舒”的表意本字。
“余”、“舍”、“舒”、“茹”都是舌音魚部字,本皆音近,用為第一人稱代詞為假借,與其本義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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