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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史籍举要》中的一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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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5-30 22:2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柴德赓先生《史籍举要》在谈到《后汉书》作者范晔著书年代时说:范晔作《后汉书》的时间,《宋书》本传说元嘉九年“左迁晔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这时范晔才二十七岁。至被杀时,已二十一年,仅成本纪十卷、列传八十卷,十志未就。(北京出版社1982年,22页)范晔左迁宣城太守的缘由,本传记云:“元嘉九年冬,彭城太妃薨,将葬,祖夕,僚故并集东府。晔弟广渊,时为司徒祭酒,其日在直。晔与司徒左西属王深宿广渊许,夜中酣饮,开北牖听挽歌为乐。义康大怒,左迁晔宣城太守。”这是中华书局点校本的文本。中华书局校勘记写道:“‘九年’各本及《南史》并作‘元年’,孙虨《宋书考论》云:‘彭城太妃卒在元嘉九年,此言元年,形近之误。《南史》误同。’按孙说是。上文有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北征,系元嘉七年事,此当在九年。今改正。”晔因涉嫌谋反,死于元嘉二十二年(445),时年48岁。逆推上去,元嘉九年(432)早出13年,晔年35岁——这里容当有一年差,因为算术极弱,特别怕逆算。柴先生所云显误。猜想柴先生所以致误,大概是他原本根据通行本宋书,将范晔左迁宣城太守的年岁按元嘉元年计算。后来将“元年”校改为“九年”,而相应数据未及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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