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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王堆三號漢墓竹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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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8 20:4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馬王堆三號漢墓竹簡《十問》:黃帝問於天師曰:“萬勿(物)何得而行?草木何得而長?日月何得而明?”天師曰:“ 爾+土(爾)察天地之請(情),陰陽為正,萬勿(物)矢之而不繼,得之而贏。  簡1—2按:在“爾+土”字後括注一“爾”,將其理解為第二人稱代詞。這樣的理解似欠妥當。在古書裏,臣下在對答君主時,一般是不使用第二人稱代詞“爾”字的。因此,從語氣上說,將“爾+土 ”作第二人稱代詞解是不合適的。並且馬王堆出土其他文獻裏也沒有這樣的用法。在《十問》篇其他問裏,對答黃帝時,一般用“君”;《經•五正》 篇裏或用“后”字。“爾”似當讀為“邇”。《經法•道法》:“凡事無大小,物自為舍。逆順生死,物自為名。名刑已定,物自為正。故唯執【道】(8上)者能上明於天之反,而中達君臣之半,富密察於萬物之所終始,而弗為主。(8下)” 密、邇都可訓為“近”。 古書裏有二者連文的例子,如《國語•魯語下》:“以魯之密邇於齊。”《吳語》:“密邇於天子。”因此“邇察”義同于《經•五正》的“密察”。
 樓主| 發表於 2006-11-28 20:45 | 顯示全部樓層
馬王堆三號漢墓竹簡《合陰陽》:雖欲勿為,作相呴相抱,以次(恣)戯道。  簡106 按:“作”字似當屬上讀。“為作”同義連文。如《呂氏春秋•古樂》:“乃命周公為作大武。”《史記•太史公自序》:“大抵賢聖發憤之所為作也。”《漢書•食貨志》:“大農置工巧奴與從事,為作田器。”
 樓主| 發表於 2006-11-28 20:48 | 顯示全部樓層
手頭資料缺乏,只有《長沙馬王堆二、三號漢墓》和魏啓鵬《馬王堆醫書校釋》,請各位指教。
發表於 2006-11-28 22:21 | 顯示全部樓層
尹遜兄,所引《漢書•食貨志》中的“为作”,似乎也可以理解为“替某人作”的意思。
發表於 2006-11-28 23:24 | 顯示全部樓層
似乎句讀當作:雖欲,勿為作;相呴相抱以次(恣)戯道。句中所講爲房中術的內容。
發表於 2006-11-29 11:55 | 顯示全部樓層
雖欲,勿為作,相呴相抱以次(恣)戯道。即可。“勿为作”似如尹遜兄所意。
發表於 2006-11-29 21:05 | 顯示全部樓層
欢迎“鱼肠剑”谈友。
發表於 2006-12-7 10:54 | 顯示全部樓層
《三德》2號簡“毋為(偽) (詐)”似当读作“毋为作”,指无所作为。老子1號簡「絕偽棄虑」,季旭升《刍议》为「絕偽棄作」,大致可以。不过似可以进一步读作“绝为弃作”,即无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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