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秦牘《泰原有死者》有一處關於“祠”“祭”的記載,“祠,毋以酒與羹沃,祭而沃”,此處從黄傑先生的觀點作如是斷句。黄傑引述宋艷萍對“祭”“祠”的研究,指出放馬灘秦簡《丹》屬於秦文化背景,而北大秦牘《泰原有死者》則屬楚文化背景[1],但其對《泰原有死者》中“祠”“祭”的解釋似仍可商榷。
關於“祠”與“祭”,宋艷萍先生繼承何雙全、林劍鳴等學者的觀點作出如下論斷:
“祭”和“祠”,看似性質相同,其實存在著差别,甚至代表著兩種不同的文化,即楚文化和秦文化。[2]
她認爲秦、楚簡牘中“祭”“祠”用字規律的不同代表了不同文化的差異。宋艷萍等學者的這一觀點需要一個前提方可成立,即“祭”“祠”是同一種行爲方式在不同文化系統中的不同表現。如若某一或某些文化系統内部本就同時存在“祭”“祠”等不同的行爲方式,那上述結論則很難令人信服。
楊華先生曾從三個方面對宋文的結論進行了反駁,詳參《出土簡牘所見“祭祀”與“禱祠”》,現概括引述如下:[3]
其一,“祭”“祀”“禱”“祠”原本是不同的宗教行爲,其中“祭”“祀”性質相近,“禱”“祠”性質相近。
其二,“祭”“祠”最初是有區别的,但隨著語言的歷時演變二者不再表現出明顯的差異,甚至在秦漢時即已出現合流並用的情況。秦人、楚人對於“祭”“祠”用字習慣的不同是由時代變化所致,其中或無深意。
其三,秦人的“祠”實際上即有所區别的“祭祀禱祠”中的“祭”,而且可能是對直系親屬的常祭。
根據楊華的觀點,《泰原有死者》中的“祠”“祭”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理解:第一,“祠”“祭”性質不同,二者代表不同的行爲方式;第二,“祠”“祭”互訓通用,二者没有明顯區别。考察“祠,毋以酒與羹沃,祭而沃”句意,此句意在説明“何時沃,何時不沃;祭時沃,而祠時不沃”,因此該句顯然應從第一個角度來理解。
在出土文獻中,“祭”和“祠”作爲不同的行爲方式語例見於九店楚簡《日書》“凡吉日,利以祭祀、禱祠”。[4]“祭”與“祠”作爲不同的行爲方式,其制度亦有明顯的區别。《周禮·喪祝》:“掌勝國邑之社稷之祝號,以祭祀禱祠焉。”賈公彦曰:“祭祀,謂春秋正祭;禱祠,謂國有故。祈請求福曰禱,得福報賽曰祠。”[5]《禮記·曲禮》“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孔穎達曰:“《周禮·都宗人》云:‘國有大故,則令禱祠’鄭注:‘祠,謂報塞。’又《小宗伯》注云:‘求福曰禱,得求曰祠。’熊氏云:‘祭祀者,國家常禮,牲幣之屬,以供給鬼神。唯有禮乃能誠敬。’”[5]“祠”與“祭”相比更重文辭而不重祭品。《説文·示部》:“祠,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辭也。”[6]“祭”對祭品的規定更嚴格,表現出對“品物”的重視。《禮記·禮器》:“君子曰:祭祀不祈,不麾蚤,不樂葆大,不善嘉事,牲不及肥大,薦不美多品。”[5]
禮書所載代表的是精英文化,而《泰原有死者》所反映的則是民間風俗。孫怡讓云:“禮俗當分爲二事。禮謂吉凶之禮,即大司徒十二教,陽禮教讓,陰禮教親之等,是也。俗,謂土地所習,與禮不同而不必變革者。”[7]禮、俗雖有差異,但二者亦相互滲透,彼此間存在“据俗成禮”“禮化爲俗”“禮俗共處”“禮俗衝突”“禮俗運用”等關係。[8]《泰原有死者》中的“祭”“祠”制度或許不盡如禮書所載,但二者當有關聯,牘文“祠,毋以酒與羹沃,祭而沃”即是講述民俗中作爲不同行爲方式的“祭”“祠”的注意事項。由此推測《泰原有死者》中“祭”指正祭、常祭,而“祠”是散祭、非常之祭,“祭”與“祠”相比更莊重嚴肅,對祭品有嚴格要求,而“祠”則不重“品物”,故而“祭”時沃酒羹,而“祠”時不沃酒羹。
“祭祀禱祠”的語言流變表現爲從有所區别到合流並用,這一歷時演變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某一共時時段勢必同時存在著“祭祀禱祠”有所區别及“祭祀禱祠”互訓通用等兩種情況。北大秦牘《泰原有死者》與放馬灘秦簡《丹》相比,前者文句中既有“祠”也有“祭”,而後者文中僅用“祠”。出現這一差異的原因或即當時既有“祭祀禱祠”有所區别的情況,也有“祭祀禱祠”互訓通用的情況。
[1] 黄傑:《放馬灘秦簡〈丹〉與北大秦牘〈泰原有死者〉研究》,《人文論叢》,2013年。
[2] 宋艷萍:《從秦簡所見“祭”與“祠”窺析秦代地域文化——里耶秦簡“祠先農”簡引發的思考》,《里耶古城·秦簡與秦文化研究:中國里耶古城·秦簡與秦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科學出版社,2009年,第201-209頁。
[3] 楊華:《出土簡牘所見“祭祀”與“禱祠”》,《四川大學學報》,2018年第2期。
[4]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九店楚簡》,中華書局,2000年版,第50頁。
[5] [清]阮元:《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2009年版。
[6] [清]段玉裁:《説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頁。
[7] [清]孫詒讓:《周禮正義》,中華書局,2015年版,第87頁。
[8] 龍聖:《“禮俗互動:歷史學與民俗學的對話”學術研討會述評》,《民族藝術》,2015年第1期。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6年9月26日23:24。)